被指是「寮屋區」的竹園聯合村,四月初被已被政府封村收地,準備興建公屋。但是村內有古井、有由百年花崗石興建的祖屋,有村民早在清朝年間,已定居於村內。
李女士家門前,有一塊正方型的鋅鐵,蓋著圓型的古井。以往要打水,就會用繩吊著水瓢,用來拖地洗衣服。古井對著的是兩層高的石屋,屋頂仍是由是瓦片興建的。這個地方是李氏五代人居住的「祖屋」。這間祖屋,由李女士的爺爺那一輩開始守護,但敵不過最後拆遷的命運。
自 2019 年政府宣布收地開始,她搜集家族資料,極欲證明自己是原居民,爭取較佳的賠償,卻因祖屋在政府的官方記錄中是官地,與政府爭持不下。過程中,李女士向議員求助,惜無功而還。翻查資料,在 50 年代,這裏面對收地,當時中國外交部曾向英國駐華辦事處提出外交照會,批評港英「完全不顧當地中國居民合理要求和切身利益」。
有著這樣的家族背景,她感覺到回歸前獲中國積極幫助,惟回歸後面對收地卻求助無門, 她無奈地說:「回歸前我哋係棋子,回歸後我哋係棄子。」

爺爺為反對收村 有份創立村民會
保衛竹園村,是李氏家族三代人都共同走過的路。爺爺那代,要積極抗爭及斡旋。
1957 年,因九龍有不少從內地來港的難民,為應對住屋需求,港英政府決定建徙置大廈,拆遷竹園村。拆遷竹園引來九龍鄉村強烈反對,當時九龍十三鄉,包括牛池灣、茶果嶺、鯉魚門等,就此成立「九龍十三鄉聯合支援竹園村民會」,爭取妥善安置和合理賠償。李女士的爺爺極力反對拆村,成為村民會創辦人之一。

港英政府在 1957 年 6 月底,派出數百名警員出動拆村,四日內拆遷 49 間商店及民居,村民最初要無償遷出。於是他們連日召開記者會、聘請律師到高等法院訴訟、更找來當時的城中名人,如律師陳丕士等,要求支援。
中方提外交照會 批港英措施橫蠻無理
中國外交部在同年 7 月 14 日,向英國駐華辦事處提出外交照會,批評香港英國當局「竟然完全不顧當地中國居民的合理要求和他們的切身利益,採取這種橫蠻無理的措施,這不能不引起香港和九龍的中國居民和全中國人民的憤慨。」外交部要求,英國政府立即停止遷拆,並要對被迫遷者給予妥善的安置及公平賠償,否則一切後果應由英國政府和香港英國當局負責。

英方回應批中共干涉內政 繼續遷拆
英國外交部 8 月 7 日發表照會全文,批評中共干涉內政,指出港英政府需要拆村,因有約 70 萬中國難民來到香港,他們大部分住在不適切的居所,港英政府欲在市區安置他們,便利他們工作。英國政府指出,村民獲安置在徒置大廈,商戶獲賠舖位,指責有「煽動份子挑撥黃大仙居民反對、散播虛假故事,中共再加以流通、曲解港府人道主義行動,表示遺憾。」 港英政府事後繼續遷拆竹園村,要求第二批村民在九月內遷出。外交部再提抗議。

村民會變成東九龍居民委員會
不過,政府最後在賠償讓步,以換地方式收回私人土地, 對受影響農戶除按農作物種類賠償青苗費, 按開荒時間給予每平方呎最高六毫子的開荒費外, 更編配徙置區舖位以轉業維生, 廠戶則編配徙置工廠大廠單位繼續經營等。外交風波也因此而獲調停。當年李氏一家的祖屋沒被收回,只有農地被收回。李家現時仍留下了港英政府賠償青苗費的憑證。村民會發展至後期改名,變成了今日的東九龍居民委員會。
反抗港英 拒繳地稅 官方記錄變官地
李女士父親在 1970 年代,以原居民的身份成為村代表。他在任時積極推動登記九龍的「失糧地」為私人地。「失糧地」是指 1898 年港英政府拓展租界至新九龍及新界,有原居民反抗港英政府,拒絕向港英政府繳納地稅的土地。這些土地在政府的官方記錄當中,變成了官地。李氏的土地,也因祖先愛國拒絕登記,通通成了官地。

曾去信政府提重新登記土地
80 年代,因憂慮收地,李父曾去信政府,提出補交地稅,重新登記土地,惟一直沒有回音。東九龍居民委員會秘書何其強接受報章訪問時曾指,1980 年曾獲政府回覆,倘若遇到真正收回鄉民土地的情形時,政府將看能否對世代相傳屋地的土生鄉民特別優待。
1984 年,李父就竹園村的事曾去信新華社及中國外交部,獲新華社秘書接見,著他到外交部求助;1987 年,他聽聞政府準備為全港古舊鄉村及原居民重新進行登記,去信黃大仙政務專員,因竹園村有七棟古舊村屋,在 1979 年獲政府派員丈量土地。當時的黃大仙政務專員回信時僅表示,「政府並無計劃在短期內發展竹園村」,意見會交給有關部門參考。


80 年度寮屋居民登記啟動
這次的登記,是在寮屋進行管制登記前進行的。房屋署在 1982 年才在全港未批租和未發展的政府土地進行登記;及至 1984/85 年代才進行年度寮屋居民登記。李女士說,當年村民認知有限,政府全港進行登記,「我估大家以為是統計及官方記錄。」
學者:沒登記,土地算被充公
專門研究土地管理歷史的香港中文大學歷史系系主任張瑞威表示,港英政府在 1898 年拓展新租界時,有規則寫明土地要在一定期限內登記,「落(紀錄)咗塊地係官地就係官地;除非你咩契約拎晒出嚟,有紅契有其他,就會有特例。」因此,一家早於港英政府登記前已落腳,沒登記的話,那塊地算是被充公了。他又表示,如果 1982 年已接受了寮屋登記,變相是確認建築是「臨時准許佢喺到」,因為用地已屬於政府用地。

無力挽回的一代 求助無門
以上有關她父親及爺爺的描述,都是李女士及家人為了申訴而收集的家族資料,其中最為關鍵的是東九龍居民委員會,今年二月為李家發信至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講述了其家族歷史。本來,李女士對於父親及爺爺做的事所知不多,若非收地,她絕對不會碰村內事務。
最初政府 2019 年宣布收回竹園村時,她們一家希望爭取原居民的權益,卻發覺政府是以寮屋的標準去計算他們一家的賠償。於是,這幾年他們努力地尋求協助,並向政府反映他們一家的原居民身份,惟無功而還。
在二月獲取東九龍居民委員會的信件後,李女士一家欲再與政府洽談補償,三月底被地政總署要求「補交資料」,不足一星期,地政總署就來收地了。現時李女士搬到親戚家中暫住,寄人籬下。政府近日也在竹園聯合村展開清拆工程。她坦言要繼續爭取合理的賠償,機會渺茫。

楊永杰及立法會申訴部都不接見
去年,李女士找了三位立法會議員議員:九龍社團聯會楊永杰、民建聯李慧琼及工聯會鄧家彪求助。李家經由東九龍居委會安排,嘗試聯絡楊永杰,對方向東九龍居委會表示會爭取立法會申訴部約見; 但最後楊永杰及申訴部都不接見。
李家再電郵李慧琼,由民建聯黃大仙支部來電了解,最終支部安排了李氏一家與支部成員,包括民建聯黃大仙東區議員越毅強、民建聯黃大仙地委會界別區議員袁國強、前黃大仙區議員簡志豪及前黃大仙區議會主席李德康見面。

求助民建聯 對方去信地政要求彈性處理
李女士說,會上只有前區議員發言,認為李家的個案「有得傾」,可以了解有沒有協商的辦法;但現任的兩位區議員則主要聽他們討論,只問他們領取資料,沒發言:「可能覺得事件會影響到政府施政?所以他們態度明顯很冷淡。」民建聯其後以電郵回覆,稱已去信地政總署署長羅淦華,要求更具彈性的處理方式。
鄧家彪安排發展局副局長接見
期間,李家也電郵鄧家彪要求協助。鄧家彪在 11 月安排他們會見發展局副局長林智文。李女士憶述,當時林智文表示,沒質疑李家人的原居民身份,只是根據官方資料,他們的「祖屋地」屬於官地。

鄧家彪去信發展局:村民因政治鬥爭遇不公
同月底,鄧家彪再協助去信發展局長甯漢豪,表示竹園村發展受政治影響,村民因政治鬥爭而遭不公平對待,「懇請發展局查找當年檔案,保障鄉民權益,收地重建能予以鄉民妥善安置合理補償。」李家在去年 12 月再電郵李慧琼及鄧家彪,但其後已沒收到回覆。李女士嘆:「小市民可以做嘅嘢就係搵議員,有啲有心無力,有啲無心無力。」
因爺爺及父親往年與《新華社》、《大公報》曾聯繫,李女士也試過聯絡建制媒體,但無功而返。這次,李女士主動接觸記者,只希望向公眾澄清:「我哋家族清朝已經喺到住,絕對唔係一般市民所講嘅寮屋。我哋都係想傾補交地租,但一直傾唔到,原來背景係我爺爺得罪咗政府⋯⋯如果唔係有 1957 年呢個外交風波,我哋就唔使咁嘅命,回歸前我哋係棋子,回歸後我哋係棄子。」

地政總署回覆表示根據記錄,李氏一家的構築物,位於政府土地,是 1982 年登記的住用寮屋,不符私人土地業權人補償安排。李家可申請寮屋住戶特惠補償,包括特惠津貼、免經濟狀況審查入住房協的單位,或通過經濟審查,入住公屋。
地政總署又指,一直與李家保持溝通,多次會面,詳細解釋補償安排,但李家拒絕接納適用於寮屋住戶的相關補償安排。至於李家指其寮屋的土地為「失糧屋地」。署方已審視資料,但未有證據顯示該土地屬私人土地。署方重申,如李氏一家願接受住用寮屋賠償,會盡快處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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