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建議立法規管劏房,當局今(17日)交代更多細節,包括樓底高度至少要有 2.3米、設獨立水錶和電錶、要符合消防和通風要求等。當局預計今年年底諮詢公眾,明年通過法例,最快 2026 年第四季決定何時執法。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指,業主即使單位被「租上租」成為違規的劏房,亦不能以不知情為由逃刑責,違法者會被監禁。黃又指租金不會受一次性措施影響,形容未來五年是公營房屋的「豐收期」,預料房屋供應能滿足市場需求。特首李家超表示,若違規經營,建議判監兩年。

要有獨立火警偵測器
政府昨(16日)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建議劏房需要登記及符合標準才可以繼續出租。當局今午在記者會表示,符合標準的「簡樸房」除了樓面面積須不少於八平方米(約 86 呎)外,由樓面到天花亦至少要有 2.3 米;需滿足消防安全要求,如設有足夠闊度的走廊、防火門及獨立火警偵測器等。住戶如需明火煮食,則須設有符合防火要求的獨立圍封廚房;結構安全需要符合《建築物條例》所訂的標準,亦要有獨立的水錶和電錶。
通風方面,「簡樸房」如未能符合現有法例對窗戶面積的要求,則須至少設一個可開啟、面向非四面圍封地方的窗戶,並設有機械通風設施;要有獨立廁所,「黑廁」(即沒有窗戶的洗手間)亦合法,但亦須設有機械通風設施。

最快明年通過法例
當局預計今年年底就立法諮詢公眾,最快明年通過法例(見表)。現時不合標準的劏房,業主可在明年第四季起向政府登記,登記期建議為期一年至一年半,並同步接受「簡樸房」認證申請。
完成登記的業主有最多兩年的寬限期進行改裝,期間業主仍可繼續出租單位。登記期最快於 2026 年第四季結束,當局指屆時將按整體供應房屋供應等情況,決定何時針對哪些違法出租的劏房執法。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指執法的先後次序會考慮「一籃子因素」,包括有關大廈的劏房數量、是否需要協助搬遷等。


黃偉綸:未來五年「有底氣」處理劏房問題
報告出爐後有團體和租戶關注劏房租金或會上升、當局會如何安置單位被取締的居民等問題。黃偉綸稱,影響租金的並非一次性的支出,而是供求,強調目前有六成劏房住戶符合資格上樓,而未來五年是「豐收期」,連同簡約公屋在內將有 18.9 萬單位供應,讓政府「有底氣」處理劏房問題。他指相信隨著更多劏房戶入住公屋,「簡樸房」的需求會減少。
違法的業主需負刑責,黃偉綸稱除了罰款外違法者亦會被監禁。有業主反映部分劏房經營者是二房東,業主未必知情,黃偉綸則指不能以不知情為由免責。特首李家超早上在電台節目表示,立法要有足夠阻嚇性,若違規經營,考慮以兩年監禁為起點。他說:「我相信做生意嘅人,佢唔想坐監」,「我個人希望,兩年係一個最低起標,三年就差唔多」。
被問到當局為何將劏房易名「簡樸房」,黃偉綸指新名意指「簡單、樸實」,且有助區分符合標準的單位與不合規的單位,又認為劏房的「負面意義太重」,但稱當局不曾打算以改名代替解決劏房問題。

集誌社檔案|舉報濫用公屋 奬金 $ 3000
《施政報告》提出獎勵計劃,以打擊濫用公屋,賞金有多少?會否造成篤灰文化?房署署長羅淑佩表示,關注到鄰里狀況,所以有關的金額「唔會多」,參考了好市民奬 的金額,約$ 3000。她並指,因要實名舉報,也必須能發收樓通知書,才叫成功舉報,舉報者也須承諾能應當局要求提供補充資料,此舉是以防濫報及影響鄰里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