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被政府引用 23 條,列為「指明潛逃者」的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其母親東涌公屋單位,在本月初遭房屋署收回。署方指她欠租,今年三月終止合約。
《集誌社》記者今( 17 日)午到現場,單位鐵閘用鐵鏈上鎖,門外貼有通告,列出 55 項「遺留物品」,包括夾萬、家電、書籍及雜物等,兩周內不索取則歸房委會所有,可將其拍賣等。當區區議員向記者表示,近半年未見過羅母出入,估計已搬走。
翻查資料,正流亡海外的羅冠聰 2020 年曾發文與親人斷絕關係,去年 7 月 3 日警方國安處懸紅百萬通緝羅冠聰,八天後國安處帶走其父母兄長問話。

正被國安警通緝的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其母親位於東涌逸東邨的單位近日被房署收回。房屋署回應《集誌社》查詢,指根據紀錄該單位曾出現欠租情況,違反租約,因此今年三月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有關單位的租約,並於六月完成相關程序後,收回有關單位,單位會在完成翻新後編配予其他家庭。
記者今到訪單位,發現單位鐵閘有鐵鏈鎖上。單位門外張貼了三張通告,指房屋署已於 2024 年 6 月 3 日收回單位,並列出取去的 55 項遺留物品,當中包括舊家具和日用品,例如木枱、風筒和書籍等;又指房委會有權自行處理物品,包括拍賣或捐贈予慈善或福利機構或丟棄。從門外觀察,目前單位內空無一物。
離島區區議員劉展鵬向記者表示,閲讀新聞時才知悉該單位情況,他以往曾於逸東邨見過羅母出入,但在近半年就沒有再見過,相信已搬走。記者向同層住戶查詢,鄰居均表示,不清楚涉事單位住客的身分,亦沒有留意單位的出入情況,該大廈當值部安員則表示不認識單位住戶,不便透露情況。

翻查資料,羅冠聰自 2020 年起流亡英國尋求政治庇護,同年七月在社交媒體上發文稱與家人已沒有聯絡,「斷絕關係,不再往來」。
國安處去年七月三日懸紅 100 萬港元,通緝包括羅冠聰在內的八人。7 月 11 日、即通緝八天後,國安處人員到上述東涌單位搜證,並帶走羅冠聰母親及其兄長調查,未作拘捕。同年 11 月,一名自稱是羅冠聰二哥羅冠鵬的男子於社交媒體發聲明,宣布正式與羅斷絕關係,呼籲他回港面對,表示「只想和媽媽平靜在港生活」。


《集誌社》去年統計,公布通緝的兩個月內,有逾 30 名通緝者的親友,被國安警拘捕或帶走問話,包括羅冠聰的父母、兄長及其女友;袁弓夷的子女、前妻、已主動脫離關係的媳婦立法會議員容海恩;郭榮鏗的父母兄嫂、蒙兆達的兄嫂侄,以及郭鳳儀兩位兄長。
去年 12 月,國安署拘捕四名港人,指他們透過付款訂閱許智峯及羅冠聰的網上頻道,涉嫌資助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
上周三( 6 月 12 日),保安局首度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 89 條,將羅冠聰等六人列為「指明潛逃者」,並施加六項禁制措施,包括撤銷特區護照和禁止提供資金等。

保安局回覆查詢表示,個別潛逃者親屬的公屋被收回,並不屬於憲報涵蓋的指明措施。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可針對潛逃者的措施包括,禁止提供資金或處理資金、禁止與不動產相活的某些活動、禁止與潛逃者合資合夥、暫時吊銷執照、暫時罷免董事、撤銷護照、經營業務或受僱工作的准許暫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