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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口罩令撤銷 禁蒙面法未除 勞工團體周日將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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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復常,口罩令 3月 1 日被撤銷後,大部分市民仍未選擇「除罩」。

口罩令失效,另一條法例禁蒙面法,特首李家超則表示現階段不處理。不過,3月 5日,婦女勞工協會舉辦的遊行已獲批,根據禁蒙面法,屆時上街市民是否不能戴口罩?(編按:警方於3月3日晚上回覆《集誌社》,未有正面回覆有關禁蒙面法查詢;婦女勞工協會於3月4日在社交媒體宣佈「遺憾決定」取消遊行及集會活動,詳見內文)

未處理的,還有近 6500名未被落案起訴的反修例運動被捕人士,警方未能如期在二月內公布會否結案。提起檢控,有被告就國安法的認罪減刑爭議,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

此外,去年的探監次數,因疫情「限探」措施而減少。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上周則炮轟有「探監師」「持續灌輸反政府信息」。

編按:3 月 9 日新增食環署於 3 月6 日的回覆。(詳見內文)

3月 1日撤銷口罩令前後,戴與不戴,香港人終於可以自己選擇。(HLK 攝)

實施了959天的口罩令,終於在3 月 1 日(周三)正式取消。不用強制戴口罩的第一天,香港人是如何應對?有否如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所說:「大家可以展露笑容,講聲你好,香港」?《集誌社》記者在過去兩天觀察到大部分市民外出時,仍選擇戴上口罩。

進展:

口罩令的撤銷,來得比預期快。醫務衞生局上月 22 日才宣布,「口罩令」會延長 14日至 3月 8日。澳門政府在 2月 26日宣布,由 27日起取消戶外戴口罩的規定,只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需要戴上。2月 27日晚上,已有傳媒引述消息指,口罩令最快在 3月 1日取消。

行政長官李家超在 2月 28日召開行政會議前見記者,正式宣布取消口罩令的安排。他表示,有關決定是基於數據顯示,疫情受控、香港已建立了全面防疫屏障、病毒變異沒大變等原因。不過,醫院、老人院等高風險地方,仍會以行政指令,要求在場人士佩戴口罩。

被問及為何在選擇在 3月 1日放寛,是否「人做我又做」?現在才放寛是否反應太慢?李家超回應指,認為這時候是最適當。他又指,全面取消「口罩令」,香港的不同盛事、國際活動等都會回來。盧寵茂補充,期待3月1日會更好,「大家可以展露笑容,講聲你好,香港」。

2月28日 口罩令最後一天(Nasha Chan攝)
2月28日 口罩令最後一天(Nasha Chan攝)

觀察:

可以重獲戴與不戴口罩的自由,撤銷口罩令首天,《集誌社》記者在街道上、公共交通工具內觀察,發現大部分市民仍抱謹慎態度,繼續戴口罩外出。

過去三年,口罩已成為香港人生活的一部分。2020年疫情初期,全民搶口罩,2020年 7月 15日,政府以《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規定市民要在公共交通工具戴口罩,及後擴展至戶外地方均須佩戴。

食環巡查 1309萬次

法例生效後,共有八個政府部門執法,其中食環署在三年來巡查了 1309萬次。各部門合共發出 22,837張定額罰款通知書,以 5000元罰款計算、罰款金額逾一億元。

《集誌社》向八個執法部門查詢過去近三年的口罩令執法數字,資料顯示,部門一共巡查了1594.8萬次,以食環署巡查次數為各部門中最多,巡查餐飲處所、表列處所、部門轄下處所達超過 1309萬次,即平均每日巡查約 1.36萬次;其次是巡查約 250萬次的康文署。

補充:《集誌社》於3月1日向食環署查詢,巡查的計算方法,食環署在 3 月 6 日回覆,指一般而言巡查每個相關攤檔或相關處所計作一次。

食環署、康文署、衛生署、房屋署、警務處、民政事務總署、漁護署、勞工處,共八個部門都有就口罩令執法,過去三年,合共發出 22837張定額罰款通知書,罰款金額逾一億元。當中警方巡查了 59064次,發出 21531張定額罰款通知書,數量屬各部門之中最多、佔94%;而警方發出定額罰款通知的次數也遠較勸喻多,勸喻或警告次數僅為 4390次。

禁蒙面法未取消

口罩令正式撤銷,坊間亦有討論,《禁止蒙面規例》會否撤銷。李家超在周二的記者會上曾回應指,「口罩令」和「禁蒙面法」是兩回事。「口罩令」是處理公共衞生的問題;至於「禁蒙面法」,會適時檢討,現階段不處理。

《禁止蒙面規例》在 2019年 10月 5日生效,是政府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所訂立,禁止在某些被規管的集結、集會或遊行(包括非法集結、未經批准集結、已通知警方而警方沒有作出禁止的多於 50人的集會、已通知警方並獲發出不反對通知書,而多於30人的遊行)時蒙面。而集會的定義,並不包括任何純為社交、康樂、文化、學術、教育、宗教、慈善等目的而舉行的集結。

換言之,除了慈善等目的,一般的集會或遊行,佩戴蒙面物品皆有可能違法。

自口罩令 3月1日撤銷至 3月7日,警方已向七個公眾集會或遊行活動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當中包括三個步行籌款活動、兩個慶祝活動、一個居民諮詢大會以及一項遊行。其中,香港婦女勞工協會周日 ( 3月 5日) 在灣仔舉辦關注婦女勞工權益的遊行,是自去年12月撤銷限聚令以來、首次有民主派友好組織舉辦有爭取權益性質的遊行。

婦女勞協在社交網體表示,3月 5 日遊行的主題為:「爭取婦女權益保障、消除歧視偏見」。她們指,「在經歷過社會運動、世紀疫症的洗禮,香港變得不再一樣」,會爭取照顧者津貼、就業支援等婦女權益。

警方向婦女勞協發出的不反對通知書提到,遊行上午11時開始,會由灣仔修頓球場遊行至政府總部集會,預計 100人参與。主辦單位必須確保集會及遊行符合香港法例,包括《香港國安法》,及要確保集會及遊行不會構成不利國家安全的情況。

根據警方發出的不反對通知書,沒有關於禁蒙面法條款或防疫要求,若上述活動的參與人士因防疫原因、而佩戴口罩會否有違法風險呢?警方未有正面回覆《集誌社》查詢,僅表示會根據相關法例及按實際情況採取適當行動;又指會就活動「目的、性質、參與人數、過往經驗及最新形勢」等作風險評估,以及視乎風險評估結果,採取相應措施處理有關公眾活動。

婦女勞工協會3月4日晚上在社交媒體宣布,「遺憾決定取消」原定於3月5日舉辦的遊行和集會活動,未有詳細交代取消原因。警方同日晚上見記者指,主辦單位「平衡各方利弊後」決定不舉行遊行集會,因此警方早前發出的不反對通知書已無效;被問到主辦方取消遊行是否因北京正舉行兩會、或曾是民陣成員而有政治審查而取消,警方重申尊重主辦方決定,不評論其背後原因。而社民連則在3月5日下午在社交媒體發聲明指,4名成員在遊行前兩日(3月3日)「遭國安警察問話,警告不得參與遊行」、如堅持出席將遭拘捕。

繼續本周聚焦:國安法認罪減刑爭議 申終極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