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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給19歲的我》獲最佳電影 投票機制解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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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錄片《給19歲的我》,在其中一位受訪者阿聆不願公映的爭議聲中,獲第 41 屆香港電影金像奬最佳電影。影片經兩輪投票,由約 2000 多位業界選民評選出來,投票制度是如何運作?這些手握一票的人是誰?細看評選制度,原來也有「分組點票」、類似「公司票」、「個人票」、「票值不均」等情況。香港電影金像獎協會主席爾冬陞在頒奬禮後表示,留意到年青人或網民,指電影圈小圈子,他回應指金像奬是一個工業奬。

郭偉倫在頒奬禮致辭時說,「記住唔好熄機、繼續行、唔好驚、拍咗先算、剪咗先算、上咗先算」。(香港電影金像獎FB圖片)

進展:

1.郭偉倫領奬指「拍咗先算」

與張婉婷聯合執導該影片的郭偉倫,在頒奬禮致辭時說,請香港拍紀錄片的導演,繼續努力去拍,因時代需要拍紀錄片,用鏡頭記錄發生的事,「記住唔好熄機、繼續行、唔好驚、拍咗先算、剪咗先算、上咗先算」。郭偉倫在台上代張婉婷讀出致謝辭,張引述坂本龍一臨終的一句話「藝術千秋,人生朝露」(編按:此句為坂本龍一工作室在 4月2日於其微博發表的訃告),又感謝所有参與拍攝的同學,面對自己、面對觀眾的勇氣。 

2. 爾冬陞強調金像奬是一個工業奬

香港電影金像獎協會主席爾冬陞在頒奬禮後表示,留意到年青人或網民反應,指電影圈小圈子。他指金像奬是一個工業奬,有 2000 多人投票,如奧斯卡有約 9500 人投票,不像康城、柏林影展,以評委制度運作。「係唔係小圈子,要你以乜嘢角度睇佢。」他表示,整件事非常複雜,想做專訪讓業界清楚。

觀察:

1.如何取得「候選資格」?

《給 19 歲的我》在一片爭議聲中,在三個獎項中「入圍」,並取得最佳電影。《集誌社》整理了有關奬項的投票機制。首先是哪些電影可以取得「候選資格」?

根據香港電影金像奬網頁,但凡於去年在香港首輪公開售票放映,連續七天於 50 個座位以上的常規放映電影場地,上映不少於五場、片長 60 分鐘以上的電影,均「自動参選」,可成為金像奬的「候選作品」。《給 19 歲的我》由去年九月至今年二月,合計放映了 2477 場,符合参賽資格。

2. 首輪評選決定誰「入圍」 「金像奬選民」較反映大眾口味?

各「候選作品」的評選,需要過兩關。首先要經約 1779 人的第一輪評選,選民包括 約 1600 多名「金像奬選民」,他們是香港電影從業員、影評人等,他們的投票佔評分的 50% 比重。

另外 50% 的評分比重,則掌握在由 120 人組成的「第一輪專業評審團」身上。他們是由屬會提名的導演、編劇、演員、美術指導等,成員包括文雋、谷德超、莊文強、郭子健、趙善恆、蔡瀚億、游乃海、黃修平、黃真真、毛舜筠、方力申、周秀娜、周嘉怡、林家棟、游學修、梁詠琪、陳少琪、rubberband 6號、登徒、葉七城、羅展鳳等。

第一輪可投票選民和專業評審團人數共 1779人,經會計師核實確認,有效選票為 1033張,投票率為 58.07%。值得留意的是,在這部分,約 1659名「金像奬選民」、跟約 120位「專業評審團」,同樣是掌握 50%的分數。

在評選中最高首五名作品,則可「入圍」,進入第二輪評選。

有業界人士指,「金像奬選民」的「選民基礎」較闊,較反映到大眾的口味,例如《正義迴廊》,在這階段取得 16 項提名。

3. 第二輪評選定勝負 約 6% 「專業評審組」選民掌握 55% 票數? 

進入第二輪評選,同樣有「分組點票」,及「票值不均」的情況。評分由兩部分選民「分組投票」計分,由金像獎 14 個屬會的會員,約逾 1100 人,以一人一票方式投票,佔評分的 45% 分數。這一票,投票人或是電影公司、團體的代表,類似「團體票」、「公司票」的概念。

另一組別,是由 75 人組成的專業評審,他們的身分包括14位導演、六位編劇、六位演員、五位海外評審等,他們的評分比重,佔 55%。這 75人專業評審,成員包括彭秀慧、任達華、余安安、吳君如、錢嘉樂、譚耀文、田啟文、金培達、莊麗珍、潘達培、周冬雨等。有業內人士指,部分較專業的奬項,例如最佳動作設計、音響效果等,較有需要由「專家」作評分。

專業評審成員彭志銘:投票結果難被操控

次文化堂社長彭志銘,是第二輪專業評審成員之一。他認為,投票結果難被操控,首先,評審成員是業界屬會經抽籤產生、當成為審評後,金像奬主辦單位除了發信通知後,中途就沒再聯絡,「75個人,都唔係好知道大家身分」,過程中也沒有拉票。

他表示,自己在最佳電影中,投了《給 19歲的我》一票,他的原則是「以戲論戲」,不處理未清楚的爭議,「我都要對自己的專業同品格負責」。對於投票制度,彭志銘說:「這不是小圈子選舉,這是專業的選舉」,「正如搭棚比賽,都係揾搭棚師傅,先睇得出邊個棚靚」。他希望大家尊重評審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