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廢隧道|深水埗行人隧道落成 36 年未啟用 運輸署:NGO 曾建議變儲物室、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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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輯|隧道變「化石」 深水埗被荒廢 36年的行人隧道

行人隧道早於 1988 年落成,當時的造價為 196 萬元,竣工後沒開放給公眾使用。《集誌社》就隧道的建造用途、維修成本、未來計劃用途等向有關部門查詢。

運輸署今(1日)回覆指,署方一直檢討開放有關行人隧道的可行性,和研究隧道的其他替代用途。署方並指,該行人隧道南邊現時連接一個臨時停車場及回收設施的汽車出入口,附近有較多車輛進出,不是適合行人使用的公共道路;又指隧道附近已有兩個設交通燈的過路處,若重新開放隧道,預計人流會較低,增加非法佔用、環境衞生和治安等風險,故現階段未有計劃開放隧道予行人使用,會視乎隧道南邊連接地點的未來發展,再決定重新開放隧道的需要。

曾討論是否開放 遭時任區議員反對

當局稱曾透過深水埗民政事務處,就是否重新開放隧道予行人使用作地區諮詢,惟遭時任區議會議員及附近居民反對,憂慮隧道開放後會衍生露宿者非法佔用、環境衞生和治安問題。深水埗區議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亦曾於 2013 年討論有關事宜,但有部分委員反對。

NGO 提改為儲物室或辦公室等

運輸署又指,曾諮詢相關部門就該行人隧道用作其他替代用途的可行性,有非政府機構曾提出其他替代用途建議,包括設置多用途空間、儲物室或辦公室等,但由於牽涉改造工程和配套設施,如加設或改善電力裝置和通風系統等,可行性有待商榷。運輸署指,會繼續研究善用行人隧道地下空間的可行性。

荒廢36年的行人隧道。

審計署早於 2010 年審計報告中關注有關隧道的問題,指當局需就建造和封閉隧道作檢討,以便汲取教訓,改善日後分層過路設施的規劃;日後進行涉及行人天橋及行人隧道的道路工程項目計劃時,亦需要在撥款申請文件,另行列明建造相關設施的理據,及預算費用。路政署回覆查詢時引述 2010 年 10 月回應政府帳目委員會報告書的政府覆文,稱有關跟進工作早已完成。

翻查有關文件,兩部門當時均表示同意審計署建議,會探討建造及其後封閉隧道的理據。惟文件僅顯示截至 2010 年 10 月 20 日,運輸署「已更新有關部門訓令,以提供清晰指示予人員,需在申請撥款前充分考慮所有有關因素」,而路政署亦認為措施「會有效」。

文件亦引述記錄指,該行人隧道於1988 年建成時,連接隧道的填海用地的用途仍未確定,為免有人非法進入及阻止露宿者在晚間佔用該隧道,運輸署決定暫時封閉隧道,但檔案並無詳細記錄建議興建隧道的理據。 

運輸署及路政署在回覆查詢時,均未有提供有關隧道現時每年維修成本的數字。路政署指由於該隧道現時並沒有行人使用,其所需的維修保養工作較一般行人隧道少。過去該隧道的保養工作主要包括定期檢查隧道結構、清潔牆身及地面,以及維持排水系統正常運作。署方稱現時隧道狀況良好,以往鮮有因設施受損而需要安排維修,而上述一般維修保養工作的開支,已包含在該署轄下公共道路設施的整體恆常維修費用內。《集誌社》翻查 2010年的審計報告,2000 年至 2001 年 3 月期間,「路政署共發出八份相關施工通知,費用為 17,4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