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敦華豐大廈上月發生五死三級火,令舊式商住樓宇的消防安全問題爆發。大廈除了有 16 年未遵辦消防安全指示,僭建問題亦相當嚴重,其中天台屋問題令人關注。屋宇署回覆《集誌社》查詢時表示,大廈 16 樓天台,有多個僭建物,屋宇署在 2019年發現問題後,發出七張清拆令。事隔近五年,所有清拆令都未全部完成,屋宇署表示,會準備啓動政府承建商代辦工程,如需要會向法庭申請封閉令,工程後會向業主追討。

天台七個單位 屋宇署發七張清拆令
華豐大廈的天台共有七個單位,屋宇署在 2019年 7月,曾接獲舉報,到 16 樓視察,發現天台的平台及簷篷,有個僭建物,包括搭建物、欄杆等。屋宇署指,已向有關業主共發出七張清拆令。
《集誌社》翻查資料,屋宇署分別在 2019 年 9 月、 2020 年 6 至 7 月,向華豐天台七個單位發出清拆令,涉及A、B1、B2、B3、C、D和E單位。
屋宇署方發出清拆令至今已有四年,但至今未有一張清拆令完全完成遵辦。屋宇署資料顯示,有一個單位的業主就清拆令進行上訴,建築物上訴審裁小組正在處理。上訴期間,屋宇署不得強制執行清拆令。另一張清拆令,業主已拆除部分僭建,屋宇署表示,會跟進餘下清拆工程進度。

五張清拆令已啟用司法程序
另外五張的清拆令,有兩張正在安排聆訊及發出傳票;三張的業主,已被檢控罪成,在去年一月和七月,被法庭判罰16,775元、17,075元和21,855元。屋宇署指,有關業主仍未履行清拆令,署方會準備啓動政府承建商進行代辦工程,有需要時,會向法庭申請封閉令,工程完成後,會向業主追討費用及附加費。
屋宇署又指,會巡查華豐大廈,包括16樓單位的劏房,若發現結構欠妥、逃生途徑受阻,或間隔耐火結構不足,會根據《建築物條例》向業主發清拆令,及檢控未有履行法定命令的業主。
屋宇署補充,華豐大火當日及之後曾到大廈視察,發現該廈部份單位及公用地方有違規及欠妥之處,已於4月19日根據向有關業主、大廈業主立案法團發出清拆令及修葺令。
翻查資料,屋宇署共向 27 個單位、大廈公用部分發出清拆令,另有發出修葺令。其中,獲發清拆令的單位分佈各樓層,而位於天台的16E單位,則繼2020年再收清拆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