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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蹤必理痛炒風 揭多款熱賣「藥物」只屬保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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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理痛一度缺貨。(Nasha Chan攝)
必理痛一度缺貨。(Nasha Chan攝)

必理痛缺貨,但部分藥店熱賣的替代品,有機會不是「藥物」。《集誌社》記者以顧客身分走訪了36間藥物零售商,職員向記者推介各類「藥物」,指適用於傷風感冒發燒徵狀。記者蒐集了其中 18 款,發現有 16 款無註冊為藥物或中成藥,經藥劑師及中醫檢視後發現,只是保健產品。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崔俊明認為,部分包裝有誤導之嫌。此外,有產品含中藥材,但同時會加入「水解膠原蛋白」等非中藥材物質。有中醫解釋,此舉令產品不需註冊為中成藥,可被視作食品出售,是走「法律罅」。《集誌社》已就相關情況向衛生署查詢,正候回覆。

必理痛最貴398元一盒 藥行出售無註冊「藥物」

《集誌社》記者上周走訪深水埗、屯門、銅鑼灣、元朗、觀塘及旺角,共36間註冊藥房及有售藥劑製品的藥行,大部分仍缺必理痛和幸福傷風素,只有 3 間有售盒裝 30 粒必理痛,一盒價格介乎 180 元至 398 元;必理痛特強傷風感冒32粒裝則兩間有售,最平為 176 元兩盒(平均 88 元一盒),最貴為 220 元一盒。

抽樣購買18款產品 16款無藥物註冊

多間藥房、藥行「冇必理痛、冇幸福」,職員均向佯裝顧客的記者指出,暫時不會有大牌子藥物「返貨」,建議購買其他藥物。記者最終在上水、屯門、深水埗和銅鑼灣的 12 間藥房,分別購買了共 18 款產品,當中有九款傷風感冒產品、一款止咳化痰產品、七款消炎產品及一款止痛退燒產品。

街坊難辨是否屬藥物

顧客又能否分清他們購買的,是藥還是保健品?「應該睇落全部都係藥?」「講明係傷風感冒,梗係藥嚟啦。」記者帶同該 16 款產品,在深水埗抽樣訪問 10 位街坊,當中 7 人判斷這些產品全是藥物,兩人表示難以分辨,只有一人可憑成分和包裝沒標明註冊號碼,辨出這些產品全非註冊藥物。

大部分受訪市民說會依靠藥房職員的推介,以及包裝上的功效字句來選購產品。 83 歲的鄧先生表示,曾受別人推介,買過記者蒐集到的一款止咳產品,但他不懂辨別產品是否藥物。他認為產品的功效字眼有誤導,以為這些是藥物,擔心服用會影響身體,「我哋唔識仔細睇,只能睇表面,(政府)應該監管好一點」。 20 多歲的林先生亦以為這些產品全是註冊藥物,指一般市民難分辨,「盒上命名『傷風感冒膠囊』,似乎避開『藥』的字眼,但大家都普遍認為是藥的字句,絕對會令人混淆。」

有藥房售賣幸福傷風咳素,130元一盒。港九藥房總商會表示,一月中藥物供應開始回復穩定,市民毋須搶購。(Nasha Chan 攝)
有藥房售賣幸福傷風咳素,130元一盒。港九藥房總商會表示,一月中藥物供應開始回復穩定,市民毋須搶購。(Nasha Chan 攝)

「紓緩」字眼屬醫療聲稱 有產品用「緩和」咳嗽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具藥物成分及醫療聲稱的產品需註冊方可出售。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的指南指出,產品如稱具有治療或預防疾病的特性,便是醫療聲稱,指南列舉出一些聲稱的例子,如「本產品有助預防心臟病」、「經常使用可抵抗傷風感冒」、「預防/紓緩敏感症」等,至於「維持」、「有助維持」或「保持」健康或健康生活方式的聲稱,一般不被視為醫療聲稱。

 16 款產品皆有在說明書及包裝上列明功效,例如是「關注傷風感冒」、「或有助舒緩液化濃痰」等,但非《指南》中的例子所用的有助預防、預防、紓緩、治療、治癒、減退、抵抗等字眼。

其中在深水埗一間藥行,有職員向記者推介一盒未經註冊的止咳產品,職員強調該產品為「藥物」,不是保健產品,並指「好多人買」。該產品包裝上標明化痰、鎮咳和發燒等字眼,指可「緩和」呼吸系統引起的濃痰、咳嗽,和「鎮定」咳喘中樞神經、減少氣管收縮。

崔俊明:有機會令病人延誤治療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崔俊明檢視該16款產品,確認這些產品不含西藥成分,均以中藥材、西草藥,及營養補充品而製成,定義上屬保健產品。他說若果產品屬天然或草本成分,則毋須註冊為「藥劑製品」,產品聲稱具「治療」功效雖屬誤導市民,但無違反《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亦未必會違反規管藥物廣告的《不良廣告(醫藥)條例》。

崔俊明指出生產商用不同方式逃避監管,如使用含混不清的字眼如「『關注』傷風感冒」;將產品以「快康復」為命名;列出「不含亞士匹靈」、「不含抗生素」等港人抗拒的西藥成分,形容產品包裝的銷售手法「食正」港人心理。

崔表示,這些看似是「藥物」的產品,服後一般不會有嚴重副作用,「生產商不會生產一些產品令人死,這樣他們會上報紙,亦沒法繼續賺錢」,但強調這些產品不能醫好病人,甚至有機會令病人一直服食沒有療效的產品而延誤治療。他又說,不論是西草藥、中藥材還是西藥,都有副作用,而他最擔心這些產品會影響長期病患者或長者一直服食的藥物的效用,「 例如高血壓,有機會食咗有藥物相沖,食完血壓高咗或低咗,咁就大件事」,他建議市民要尋求醫生或藥劑師的專業意見,不要胡亂諮詢。

今年一月,必理痛等藥物一度因供應不足而出現「搶藥潮」。
今年一月,必理痛等藥物一度因供應不足而出現「搶藥潮」。

含中藥成分產品 加「水解膠原蛋白」避註冊

該 16 款產品的成分含有中藥材,例如是金銀花、桔梗、板藍根等,但產品同時含有非中藥材,例如 6 款產品由多款中藥材,加上非中藥材「水解膠原蛋白」組成,並在包裝上列出營養標籤。其中有 3 款產品的外盒和說明書上都列出「免責聲明」,指產品未按《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和《中醫藥條例》註冊,稱產品不供診斷、治療或預防任何疾病之用。

中醫藥管理委員會前成員丁志輝:生產商走「法律罅」

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前成員丁志輝表示,若產品的處方加入「水解膠原蛋白」等非中藥材物質,而不是全由中藥材組成,產品就不需要註冊,再標出營養標籤,便可被視作「食品」出售。丁志輝認為這是生產商走「法律罅」的手段,使產品毋須註冊,認為很多商家在疫情時期「搏懵」賺錢。

香港註冊中醫學會副秘書長林蓓茵認為,為中成藥註冊的成本不高,但不少消費者對保健產品較安心,不想服藥,中藥商平衡利益和消費者角度後,可能在產品加入無害物質,避免註冊,「例如川貝枇杷膏,變了藥就會很難賣」,但產品若不註冊成中成藥,就不可作醫療聲稱,她認為藥廠需作取捨。

港九藥房總商會副理事長張德榮
港九藥房總商會副理事長張德榮。(廖俊升攝)

藥房總商張德榮:用「主治」字眼或屬醫療聲稱

港九藥房總商會副理事長張德榮表示,如產品被視為藥物或中成藥,即使列出免責聲明,亦不能避免註冊。不過,他認為,止咳、化痰和退燒等不算是醫療聲稱。 16 款產品當中,有一盒寫上同樣免責聲明,但包裝上則寫上「主治:流行性感冒引起之不適、咽喉腫痛、急性喉炎、實火牙痛、清熱袪毒」。張德榮認為,用「主治」字眼有機會屬於醫療聲稱,但存在灰色地帶,需要執法者釐清。

消委會回覆查詢表示,消費者選購藥物時,可透過衞生署藥物辦公室網頁搜尋有關已註冊藥劑製品的資料,亦可透過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中成藥名單網頁內的資料搜索功能,搜尋有關已註冊中成藥的資料,如無法在以上網頁找到店方推介的產品,即該產品有機會為非本港註冊藥物或本港註冊中成藥,消費者必須小心。

有藥行出售聲稱是「消炎丸」的散裝產品,其中有一款並無任何牌子、標籤或說明。

有藥行疑違規出售散裝藥

「散裝藥」是另一個值得關注的情況,部分藥行售賣散裝藥,涉嫌違規。記者在深水埗一間藥行發現,有職員將聲稱有撲熱息痛成分的藥物拆開散賣,一排 20 元。

此外,記者在上水一間藥行發現有售一排排散裝膠囊,而該產品包裝上並沒有任何標籤、說明和牌子,職員稱該產品為「消炎丸」,記者向職員查詢該產品有否盒裝時,職員並無回答,僅推薦另一款散裝紅黑色膠囊產品。

現時持牌藥物零售商可分為註冊藥房和持牌藥行,藥房可使用「Rx」標誌,並需有藥劑師駐店,藥行則無相關規定。藥房和藥行均可銷售傷風藥、退燒藥和止痛藥等藥物,但只有藥房才可替客人配藥。

張德榮表示,售賣散裝藥物屬於配藥,藥物零售商需有藥劑師駐場才可配藥,而藥行售散裝藥則屬違法。至於沒有任何標示及說明的散裝膠囊,張就指需要化驗才知道是否藥物,如屬藥物而沒有註冊編號,該藥行則違《藥劑業及毒藥條例》;若非藥物則當作普通食品售賣,亦要有食物標籤,否則亦屬違法。

崔俊明說,法例只規定藥房只需有三分二時間有藥劑師,藥行則無需藥劑師駐場,使藥房及藥行更容易不依法銷售藥物,他又說傷風藥、退燒藥和止痛藥屬第三類藥物,可於不受規管的藥妝店出售,令市民更容易受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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