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刊近三年、資金被政府凍結的《蘋果日報》,因一直沒債權人申請清盤,員工連破欠基金發的補償金也取不到。上周五,有兩名債權人入稟,要求頒令蘋果日報有限公司清盤。《集誌社》獲悉,本周二( 16 日)起,終於有部分員工開始獲發破欠基金補償金。勞工處回覆《集誌社》查詢時,確認由於有僱員向「蘋果日報有限公司」提出清盤呈請,正向前員工發放破欠基金的特惠款項。
不過這份補償金,只佔追薪的一小部分。《集誌社》統計,至今最少有 72 名《蘋果》前員工追薪勝訴,涉款逾 544 萬元。但破欠基金有上限,前員工只獲發還部分款項。有《蘋果》前員工直言,這筆是應得的人工,保安局理論上可解凍《蘋果》部分資金再出糧,但現要隔這麼長時間,才經破欠基金收到款項,反問「同懲罰員工有咩分別?」

前員工:拎到這筆錢,我覺得只是一個bonus
2021 年 6 月,保安局凍結「蘋果日報有限公司」等三間公司共約 1,800 萬元財產,《蘋果日報》一直沒法發放 6 月的薪金,資金至今仍未解凍, 前員工一直未獲發薪金。為追薪金,部分《蘋果》前員工這些年申請破欠基金的特惠補償、到勞資審裁處追薪,申索項目包括欠薪、代通知金、有薪年假、年終酬金、休息日補薪、有薪假期。
C(化名)是其中一員。她於 2021 年 7 月申請破欠基金,同年 10 月取得勞資審裁處的判令,裁定她追討薪金勝訴,是最早勝訴的 19 人之一,但追薪「勝訴」至今已約兩年半,C 仍然未收到任何款項。翻查資料,至今已最少有 72 名《蘋果》前員工追薪勝訴,涉款逾 544 萬元。惟勝訴不代表可獲取欠薪,因《蘋果》戶口被凍結,一直沒法支薪。
於是,《蘋果》前員工也循破欠基金追薪,但先決條件是有人向公司提出清盤。事隔近三年,上周五(12 日)才有債權人入稟申請清盤,近日終有員工獲發放破欠基金的特惠補償。本周二( 16 日),C 終於在家中信箱收到破欠基金支票。C 說,公司結束時已「清走所有嘢」,本已是一個終結,現時追薪一部分,只是一個程序而已:「拎到這筆錢,我覺得只是一個bonus」。


「咁admin 嘅事情終於完咗 」
另一名《蘋果》前員工 A(化名)周三就收到一張款項為數萬元的支票,但這只佔她欠薪的一小部分。因為破欠基金發放的補償有上限,在 2022 年 6 月改制前,欠薪最多可獲 3.6 萬、代通知金最多可獲 2.25 萬等。但有別於 C, A 一直沒太大動力繼續追薪,她一直相信沒法追回薪金。因不少前同事就算追薪勝訴,都沒法追回款項,於是她打算就此作罷:「嗰時覺得申請破欠會用容易啲去拎返部人工,但我知道原來好似唔打算咁快畀,連破欠都唔打算咁快畀嘅時候,都有好多人都冇再做落去,因為大家都當係冇咗筆錢。」
另有前《蘋果》員工未收到支票。L 是仍未收到破欠基金補償的年輕員工,知道身邊的舊同事陸續收到款項。據 L 了解,《蘋果》前員工將於 4 至 5 月陸續收到錢,如果 5 月都收不到支票,才會致電破欠基金追討。L 也上過勞資審裁處,也被裁定追討薪金勝訴, 但他已不打算繼續追薪,「再追都只係一萬幾千,無謂再搞咁多嘢。」對他來說,《蘋果》早已停運,但一直都因為要追薪而感到無奈:「件事終於完,未收到錢,都想快啲收到,一條刺住刺住、咁admin 嘅事情終於完咗 。」

「同懲罰員工有咩分別?」
翻查資料,勞工處在處理破欠基金申請時已訂定服務表現目標,勞工處最初的目標是在收到全部所需資料和文件後 10 個星期內發放款項。 自 2022 年起,該目標已修訂為 8 個星期。
停運三年,方追回部分薪金,各人感受各異。收到破欠基金辦事處寄來的支票後,A 的心中只有一堆粗口:「咪就係好嬲囉,呢啲係我哋應得嘅人工嚟㗎嘛,明明凍結(資金)前係知我哋未出糧,唔會唔知架嘛,間公司仲喺到,點解仲要凍結呢?之後佢明明可以解凍一啲錢出嚟出咗糧先㗎,點解佢唔做?咁樣同懲罰員工有咩分別?」
C 她對《蘋果》也沒怨言,她說:「呢個唔係公司欠我哋,如果唔係政府凍結蘋果資金,都唔會拎唔到錢,呢個係我們應得嘅。」
勞工處:有僱員提清盤,正向前員工發放破欠特惠款項
勞工處回覆《集誌社》查詢時,由於已有僱員向「蘋果日報有限公司」提出清盤呈請,勞工處正向該公司的前員工發放破欠基金的特惠款項,勞工處未有回應破欠基金有多少申請人、批出的款項涉款為何、以及個案申請至獲款,平均需時多長等,勞工處稱不評論個別個案。

集誌社小檔案:破欠基金與勞資審裁處之關係
根據勞工處資料,當僱主無力償還債務時,僱員可入稟法庭,要求對僱主發出清盤或破產呈請,追討欠薪、未放年假薪酬、未放法定假日薪酬、代通知金和 / 或遣散費等款項。如判決款項屬於破產欠薪保障基金(下稱基金)特惠款項涵蓋的類別,勝訴一方可向基金申請撥款支付。
基金可墊支欠薪、未放年假薪酬、未放法定假日薪酬、代通知金和 / 或遣散費。不過,基金發放的金額有上限,如欠薪最多可獲 3.6 萬、代通知金最多可獲 2.25 萬等。破欠基金於 2022 年 6 月大幅上調多個款項上限,有前《蘋果》人早在 2021 年已要申請破欠基金。
如想再追薪,未有收到判決款項,勝訴一方可申請執行判決,但員工須繳付按金以支付執達主任的費用。

集誌社檔案:保安局長引《港區國安法》兩凍資產
2021 年 5 月 14 日,時任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引《港區國安法》,凍結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股份,及其三間公司本地銀行帳戶財產。
6 月 17 日,再凍結「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的財產,共約 1,800 萬元。 6 月 21 日,壹傳媒去信保安局,要求解凍資產,以免欠薪。保安局當時回應傳媒查詢時只表示,會「依法處理」。
6 月 23 日,《蘋果》宣布停刊,資金未解凍,員工未獲發六月薪金及代通知金等。同年 7 月 28 日,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引用《公司條例》,委任資深會計師陳錦榮為審查員,調查壹傳媒的事務。同年九月,陳茂波引用《公司條例》,委任臨時清盤人,向法庭提出對《蘋果》母公司壹傳媒有限公司清盤, 12 月壹傳媒被高等法院頒令清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