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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停運|前年已入稟勞審處勝訴,他為何仍未獲償?  至少71前員工追逾53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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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刊逾兩年、資金被政府凍結的《蘋果日報》,一連兩日有前員工入稟勞資審裁處追欠薪。今日(9日)有22名前《蘋果》員工,獲勞審處判勝訴,申索金額合共 177 萬。

《集誌社》統計,至今最少有 71 名《蘋果》前員工追薪勝訴,涉款逾 537萬元。但員工勝訴,並不代表可即時獲取欠薪。《蘋果》資金被凍,有員工循破欠基金方向追討。不過,破欠的先決條件,是有人向公司提出清盤。有在前年已入稟追薪並勝訴的前《蘋果》員工向《集誌社》表示,當年因訟費高昂,又感到法援難申請,故放棄提出清盤,至今仍未獲償。

去年底,政府改良破欠措施,向申請人提供私人律師服務,提出清盤呈請,毋須申請法援。勞工處回覆查詢指,新措施所適用的個案,與涉及僱員被拖欠工資的時間並無必然關係。關注勞工權益的基督教工業委員會成員麥德正表示,措施或有助前《蘋果》員工啟動清盤。

22 前《蘋果》員工追討 177 萬欠薪勝訴

今日,勞資審裁處審理八宗個案,涉 22 名申索人,向「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追討欠薪。公司沒有代表出席,而過去至少三次勞審處提訊,亦無公司代表出席。沈其亮署理主任審裁官裁定, 22 名申索人全部勝訴,申索額總共 177 萬元,申索項目包括欠薪、代通知金、有薪年假、年終酬金、休息日補薪、有薪假期。

申索人:不知下一步

有申索人是《蘋果》馬經組員工,他在散庭後向記者表示,本已預料審訊結果,但未曾遇過欠薪情況,故不知道下一步該如何。

至今最少 71 名前《蘋果》員工追薪 有人勝訴兩年未獲償

連同昨日有逾 33 名前《蘋果》追討薪金勝訴,兩日申索金額超過 400 萬。翻查資料,上月 28 日亦有一名前《蘋果》高級編輯追討 17.4 萬元欠薪,勞審處判其勝訴;2021 年 9 月,有 15 名前《蘋果》追討共約 120 萬元欠薪,同獲勝訴。換言之,至今至少有 71 名前《蘋果》員工,追討逾 537萬元欠薪。

根據壹傳媒集團 2020 年六月發表,2019 至 2020 年的年報,集團在 2020 年 3 月 31 日,共有 2,323 名僱員,香港僱員有 1,275 名人、台灣僱員有 1,047 人、美國僱員有一人。而根據「保就業計劃 2020」,2020 年 9 月至 11 月,「蘋果日報有限公司」承諾受薪僱員有 744 名、「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承諾受薪僱員有 101 名。

集誌社檔案:保安局長兩凍資產 財政司司長清盤、七度延長公司審查

2021 年 5 月 14 日,時任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引《港區國安法》,凍結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股份,及其三間公司本地銀行帳戶財產。

6 月 17 日,再凍結「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的財產,共約 1,800 萬元。 6 月 21 日,壹傳媒去信保安局,要求解凍資產,以免欠薪。保安局當時回應傳媒查詢時只表示,會「依法處理」。

 6 月 23 日,《蘋果》宣布停刊,資金未解凍,員工未獲發六月薪金及代通知金等。同年 7 月 28 日,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引用《公司條例》,委任資深會計師陳錦榮為審查員,調查壹傳媒的事務。同年九月,陳茂波引用《公司條例》,委任臨時清盤人,向法庭提出對《蘋果》母公司壹傳媒有限公司清盤, 12 月壹傳媒被高等法院頒令清盤。

公司查冊資料顯示,2022 年 1 月 18 日,一位名叫戴偉文的人士,獲委任為「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董事,他亦為該公司唯一董事。《集誌社》向財政司查詢,蘋果委任新董事後,有否曾經按勞審處命令,支付僱員的欠薪?財政司司長辦公室回覆指,壹傳媒正在清盤程序中,所有相關事宜由清盤人處理。

《蘋果》的資金仍未解凍,前員工即使在勞審處勝訴,要怎樣才可獲得款項?勞工處昨回覆《集誌社》表示,如僱主沒有遵從勞審處的判令,向僱員支付有關款項,勞工處會協助僱員向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申請特惠款項。

勞工處:至今無針對蘋果的清盤呈請

翻查《破產欠薪保障條例》,破欠申請如經過查核,須有人向公司提出清盤呈請,勞工處才會向僱員發放特惠款項。勞工處今日回覆《集誌社》表示,截至今日,尚未有針對「蘋果日報有限公司」的清盤呈請。

申請破欠要先清盤 勝訴者因訟費高昂放棄

前年九月入稟追薪並勝訴的前《蘋果》員工陳先生(化名)向《集誌社》表示,他到今天仍未能取回款項。他說,勝訴後,勞工處曾建議申索人根據判令,向公司提出清盤呈請,惟他認為,提出清盤的訟費高昂,甚至可能超出獲償金額,而獲批法援有一定難度,故放棄提出清盤。

翻查資料,針對無力償債的僱主提出清盤或破產呈請,是破欠基金發放特惠款項的先決條件,勞工處接獲特惠款項的申請後,會轉介申請人申請法援。

有昨日勝訴的前《蘋果》員工透露,大部分申索人都在公司停運後就已申請破欠基金,但因公司未清盤,勞工處一直未能處理有關申請。

《施政報告》新猶 私人律師助破欠申請人提清盤

去年十月,《施政報告》提出改善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申請及審批程序, 11 月政府推出新措施,由破欠基金委員會採購法律服務,並委託兩間私人律師行,協助申請人向僱主提出清盤或破產呈請,從而省卻申請人於法援署申請法律援助及接受資產審查的程序。根據立法會文件,截至今年二月,勞工處已轉介 44 宗個案予該兩間私人律師行跟進,處方已向這些個案中一共 572 名申請人發放特惠款項。

新措施與欠薪時間無必然關係 《蘋果》前員工適用

2021 年的欠薪個案,僱員可否採用新措施對公司清盤?勞工處回覆查詢指,新措施所適用的個案,與涉及僱員被拖欠工資的時間並無必然關係。

換言之,就算《蘋果》的欠款在 2021 年產生,新措施仍可協助其員工,以作出清盤呈請。陳先生表示,今年初勞工處亦曾向他跟進追薪情況,但他不知道政府推出了有關措施,現時會繼續觀望。

麥德正:毋須待完成清盤程序亦可申破欠

麥德正表示,以往每次有公司結業欠薪,一眾申索人,會找他們之中資產最少的一位申請法援;而去年勞工處推出新措施,理論上會向《蘋果》申索人提供法律服務,當有清盤動作,勞工處便會啟動處理破欠申請程序,毋須等到完成清盤程序才處理。

勝訴僅屬首步

《蘋果》前員工追薪的方法,麥指出,勞審處勝訴只是第一步,如不申請破欠,即不可能獲償,「搞(破欠)都唔知得唔得,但唔搞一定冇。」他又指,勞工處提到,如僱主未遵勞審處的判令,會協助僱員申請破欠,申索人應盡快向勞工處查詢,以免失去索償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