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案求情|黎智英沒寫求情信 辯方:他每在監獄待一天,就離生命盡頭近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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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妻子李韻琴,陳沛敏丈夫、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曾任前職工盟總幹事的鄧燕娥,前社民連成員曾健成,社運人士雷玉蓮,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漫畫家尊子等均有到庭旁聽,社運人士「大黃伯」亦坐輪椅進入正庭。庭內 42 個公眾席坐滿,包括《蘋果》前員工,在各被告入庭時,紛紛站起興奮揮手、又做心心手勢,有保安要求各人冷靜及示意坐下。

早上近十時,九名被告陸續入庭。九人分成三排就坐,當中羅偉光、陳沛敏、張劍虹、陳梓華坐第三排,林文宗坐第二排,馮偉光、黎智英、李宇軒坐第一排,由懲教分隔而坐,陳梓華、楊清奇、李宇軒三人坐在離公眾席最遠的位置,與其他被告以樓梯相隔。被告欄內有約 20 名懲教人員看守。

陳沛敏低頭看筆記 羅偉光向旁聽席點頭 

各人精神不俗,羅偉光戴眼鏡、穿深色西裝,向旁聽席露齒笑及點頭;馮偉光戴粗框眼鏡、穿深藍西裝、一頭灰白髮,向旁聽席抱拳,又與親友隔空溝通。林文宗穿卡其色外套,向旁聽席揮手、以口型溝通;張劍虹戴眼鏡、穿深藍羽絨、一頭灰髮,站起揮手。陳沛敏一頭短髮、齊陰,穿藍色外套,低頭看筆記。

頭髮灰白楊清奇戴眼鏡、穿黑色風衣。李宇軒戴眼鏡、面型瘦削,穿深色大褸,微微抿嘴望向公眾席,陳梓華亦戴眼鏡、穿深色毛衣和深灰色西裝。黎智英穿白色外套、戴黑框眼鏡,向旁聽席雙手抱拳,又指向旁聽席揮手,露齒微笑。休庭期間,林文宗轉頭與身後的羅偉光交談,馮偉光亦一度探頭繞過同排懲教,與黎智英談話,有懲教示意停止。

甫開庭,法官杜麗冰着旁聽人士保持安靜,勿從事干擾法庭的活動,如發出嘈音或干擾程序,會被要求離開法庭。法庭先處理陳梓華和李宇軒的案件,資深大律師林芷瑩代表陳梓華,曾任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的大律師沈仲平則代表李宇軒。兩人走到被告欄前,聽取法庭書記讀取控罪,被問是否確認認罪,陳梓華稱「我確認」,李宇軒說「pleaed guilty」,二人亦同意承認相關案情撮要。

控方續讀出兩人背景,陳梓華生於英國,與家人及兄弟姊妹同住,於英國就讀法律學士,香港修讀中國法律碩士,案發時任律師助理。李宇軒則有學士學位,自稱電腦程式員。

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先陳詞。根據《國安法》第 29 條,干犯勾結外國勢力罪,判監三年至十年,「罪行重大的」,判監十年以上至終身。法官李運騰關注,22 條列明「首要分子」及「罪行重大」判監十年以上至終身,29 條則只提及「罪行重大」,法庭決定被告屬哪個刑期分級時,是否只需考慮罪行嚴重性,而非個別被告罪責?

周天行指被告行為和角色亦是考慮因素之一,法庭判刑時考慮串謀嚴重性,如被告是主腦則為加刑因素;而考慮罪行嚴重性的因素,包括主腦的角色、案發時社會背景、潛在影響和破壞、於保釋及還押期間犯案等。他又指,與其他條文一般有三個刑期分級、最輕微可判三年以下或非監禁式刑罰不同,29 條只有兩級,最輕微也要判監三年至十年,可見勾結外國勢力是較嚴重罪行。

控方認罪行涉外國元素為加刑因素

周又引《國安法》第 30 條,列明若實施分裂國家或顛覆政權罪,與外國機構或人員串謀,或受外國機構或人員資助或指使等,須「從重處罰」。周指顯示《國安法》立法原意,是任何罪行只要涉及外國元素(foreign element),便會是加刑因素,舉例兩個本地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與兩個本地人和外國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後者自然更嚴重;而涉「重光團隊」的控罪三,包括勾結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等外國人。法官李運騰問,即控罪三會更嚴重?周回答,由法庭決定。

周又同意,《國安法》第 33 條,即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等,可從輕、減輕處罰,適用於所有從犯證人,但不認為他們達可減刑三分二的「超級金手指」(supergrass),因他們未有在多於一案中作供,而雖然作供有潛在風險,但如陳梓華稱家人收到騷擾電話,未有證據能核實。

資深大律師林芷瑩代表陳梓華進行求情陳詞。她表示,即使法庭裁定罪行重大,每名被告按其串謀參與,應有不同量刑起點,而陳梓華並非串謀主腦,最多只是代黎智英傳達指示的「傳話人」,主張以 12 至 15 年為陳的起點。林續指,考慮陳梓華作供協助控方,應有至少一半減刑,並認為其協助屬「超級金手指」,可達三分二減刑,最終可判監十年以下。

就罪行嚴重性,林指串謀日期自 2019 年開始,但陳梓華關鍵參與,始於 2020 年 1 月台灣與黎智英等會面;其餘涉案人士仍在外國,令陳獲釋後會有潛在風險;案件不涉暴力,黎智英亦稱聯絡陳梓華安撫「勇武派」;美國撤銷香港特殊貿易地位及對中港官員制裁等,亦並非全由本案串謀引致,指《國安法》前香港與外國關係已非常緊張。加上考慮被告角色,黎智英及 Mark Simon 才是案中主腦,陳並非主腦,量刑起點應較黎智英低。

辯方指陳梓華家人受騷擾 屬「超級金手指」 

林續指,陳梓華曾進行四次錄影會面、錄取四份無損權益口供,沒有他協助,警方不會知道黎智英於 2020 年 1 月曾與他於台灣會面,他庭上作供亦全被法庭接納。她續指,本案是其中一宗最重要、具廣泛影響的國安案件,涉及多層的嚴重罪行,陳不僅指證黎智英,亦指證劉祖廸、Mark Simon、SWHK 成員等,而他只就一罪作供,是因控方只控告了一條罪、而非多條罪,但法庭也應可減刑多於一半。

林續指,林作供令他本人和家人承受風險,2021 年間其家人被起底,父母姓名和電話於網上被公開,父親亦收到騷擾電話,至今只敢接聽有來電顯示的 WhatsApp 來電,以免受騷擾。而陳的家人於 2025 年 8 月 16 日、即黎智英案結案階段,向警方報稱有兩名可疑男人於家附近徘徊,可見在案件前、期間及之後,其家人也受到不同程度騷擾。

林續指,陳梓華所涉的控罪,所有其他共謀者仍身處外國,而陳於英國出生及接受教育,會因擔心人生安全而害怕離港,但他沒有放棄在港更生,獄中曾修讀心理、商業管理、宗教研究等課程,反映重投社會的努力,應獲進一步減刑。她又指,若法庭給予多於一半減刑,可向社會發放訊息,透過就國安案件提供協助可獲得重大減刑,這可協助當局打擊嚴重國安案件,「我不認為控方會說這不是正確」。

大律師沈仲平續代表「12港人」之一李宇軒進行求情陳詞,他同意罪行性質屬「重大」,但李宇軒不是主腦、只是 SWHK 的核心成員,黎智英才是幕後主腦及提供財政支持,李從未與黎會面或說話; 又指李主力負責國際遊說,不涉暴力或煽動,其遊說雖可能是美國對中港制裁其中一個原因(contributing factor),但並非必然的原因,認為李屬「罪行重大」的較輕程度,應以 10 年為量刑起點。

沈續指,李宇軒是第一個自願出庭作證的國安案被告,自 2021 年 3 月從內地返港後,與執法部門全面合作,於 2021 年 3 月錄取九份長達 22 小時 55 分鐘的錄影會面、七份無損權益口供,協助警方調查,並交出手機和電腦,予控方擷取重要資料,他亦在最早階段、2021 年 7 月認罪,並出庭作供,獲法庭接納為可靠證人,應按《國安法》33 條獲得減刑,並獲一半減刑,但不主張李為「超級金手指」。法官李運騰關注控罪三涉外國元素,是否屬加刑因素,沈回應,本案控罪為勾結外國勢力,已將外國元素納入其中,故不用再額外考慮。

陳梓華和李宇軒求情完畢,續由黎智英求情。控方讀出其背景,指他生於中國內地,1960 年代來港,有 6 名子女,創立壹傳媒集團,有未經批准集結及欺詐案底。黎正就欺詐案服刑,如可獲三分一扣減,料 2026 年 6 月 11 日出獄,如不獲三分一扣減,則料 2028 年 5 月 11 日出獄,黎就欺詐案提上訴待判。

就黎的健康狀況,周天行指據荔枝角收押所高級醫生 2025 年 8 月的備忘錄,顯示其健康狀況維持平常(remain unremarkable)。而黎 2021 年曾提出有牙痛問題,但翌年牙科診治和剝牙後便沒再提出;黎亦曾提出腳甲問題,經檢查後疑受感染,但黎拒接受治療,在密切監察下亦沒有再惡化。

周續指,黎去年 7 月提出心悸、亦有聽力問題,但經檢查和諮詢後已沒有問題,聽力亦沒有再退化。至於辯方稱,黎智英獄中體重下降 10 公斤,控方指紀錄顯示,黎 2020 年 12 月初還押時體重 80 公斤,最新一次則是 79.2 公斤。法官李素蘭指,即只是減重 0.8 公斤、不足 2 磅。周續指,黎的體重以亞洲成年人來說屬「肥胖」,其身高體重指數(BMI)由還押至現在幾乎維持一樣,旁聽席聞言發笑,黎亦望向旁聽席發笑。

控方:黎智英自願單獨囚禁、享在囚人士權利

周又指,據今年 1 月 9 日的醫療報告,黎健康穩定、適合單獨囚禁,而他自 2020 年 12 月初還押,便因其案件被廣泛關注,擔心被其他在囚人士騷擾,自行申請單獨囚禁,強調每次單獨囚禁,都是出於黎要求被保護的個人意願;而懲教每月均會檢視黎的囚禁安排,黎每月均確認願單獨囚禁。

周續指,據懲教監督所述,黎享有《監獄規則》下在囚人士權利,包括與親友保持聯繫、書信往來、宗教服務如領聖餐、福利及輔導、閱讀、休閒和戶外運動,亦被安排做「有意願又輕量」的工作;有醫護定期探訪,提供牙科等治療,有需要可轉介專科,黎亦每日接受醫學監察,對於獄中待遇及醫療服務沒有任何投訴。

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續為黎智英陳詞。他引述最新醫療報告,指黎智英患高血壓、糖尿病、心臟問題、視網膜靜脈阻塞等;至於體重,彭指法庭必定記得黎 2020 年在「Live Chat」節目的形象,是對得起「肥佬黎」的稱呼,但「我現在不認為他可稱得上『肥佬黎』」。法官李運騰指,減重可以是好事,問題是對黎的健康狀況有否影響。彭鴻鴻指若有計劃地減重,當然是好事,問題是黎曾於一年內暴瘦 11 公斤。

法官質疑,何處顯示減輕 11 公斤,彭指控方體重紀錄或出錯,指據 2024 年 6 月醫療紀錄,黎是 86 公斤重,至 2025 年 4 月則下降了 11 公斤至 75 公斤;又指獲指示黎初還押時應是 90 公斤,認為以肉眼比較的話,紀錄或有誤。不過法官杜麗冰即指「我們不能依賴雙眼」,指人們上鏡總是顯得更肥,故電影明星才要嚴格節食以顯瘦。

辯方指黎78歲:每在監獄一天都離生命盡頭更近

彭續同意,黎的健康問題無一構成生命威脅,但他的獄中生活會比其他更年輕、健康狀況良好的人更為艱難(more burdensome)。他續指,黎現年 78 歲,加上單獨囚禁,長期監禁對他的影響遠遠更大,因他的年紀已接近人類的正常壽命,「他在監獄裡待的每一天,都令他離生命的盡頭更近一步(Every day he spends in prison will bring him that much closer to the end of his life)」。至於懲教稱黎智英自行申請單獨囚禁,彭指其指示是黎沒有仔細閱讀或知悉相關文件內容,但不會要求法庭作事實裁斷,亦對懲教監督的陳述沒有爭議。

彭續引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指單獨囚禁對囚犯有負面影響,等同額外懲罰。法官杜麗冰關注,若單獨囚禁非強加在黎身上、是他自行申請呢?彭舉例,有線人或警員囚犯亦須單獨囚禁,不論單獨囚禁原因為何,這也對黎造成額外負擔、較其他囚犯面對更多困難。法官杜麗冰一度指,那是黎智英的選擇,就如她問彭耀鴻想與妻子住雙人房、抑或單人房,而他選擇了單人房,彭笑指,「我永遠不會選單人房」。

黎智英未有寫求情信

周天行臨散庭前,表示檢視了醫療紀錄,確認黎初還押時 80 公斤的紀錄沒有出錯,法官李運騰指,即黎入獄後體重先增加、後下跌、最近又回升。彭耀鴻指望索取更多資料檢查,因他對於有人坐監後可增肥有點懷疑。法官杜麗冰即說,「我沒有(懷疑),我放假坐在家裡也會增磅」,羅偉光聞言搖頭。彭耀鴻指,認為坐監與放假有點不同,杜麗冰指她重點不是放假、是坐着不動。法官李素蘭續指,辯方意思應是體重下降 10 公斤對老年人來說是很多。李運騰指,法庭不是要就黎增重或減重作事實裁斷,更關注以健康問題和單獨囚禁,是否令黎被囚承受更多苦楚,又因此可給予多少減刑。

辯方陳詞完畢,庭上未有提及,黎智英要求的量刑起點,以及有否向法庭呈交求情信。據了解,黎智英及親友均沒有就本案撰寫求情信。

至於涉案的三間公司,包括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代表大律師王國豪確認,三間公司的母公司壹傳媒集團已經清盤,但三間公司則未正式清盤、由清盤人接管,現沒有償還能力,他指理解法庭會判處罰款,望能寬大處理。

法庭續處理六名高層的求情,先處理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張生於香港,獲新聞與傳播學士,自 2016 年起任《蘋果日報》社長、後成為壹傳媒行政總裁,於 2021 年 6 月被捕被控,還押至今。

代表張劍虹的大律師劉卓言指,張劍虹參與輕微,黎智英才是主腦,即使法庭視他為「罪行重大」被告,其量刑起點亦應較黎低,建議以 10 年為起點,並因張任控方證人,求減刑 50%。他續指,張曾嘗試遊說他人停止參與串謀,包括曾就《國安法》生效與管理層討論、諮詢法律意見,並於《蘋果》平台下架部分可能違法文章、專欄、黎智英「Live Chat」節目片段,在大樓移除口號,為員工舉行法律講座等,應如 47 人案中區諾軒般獲額外 5% 減刑。法官質疑,這是否算退出串謀,劉承認嚴格上不算,而是嘗試減低罪行帶來的傷害,望能獲類似減刑。

李運騰續問及,辯方是否依賴張劍虹有正面良好品格,劉同意,指張的前同事、親友為他撰求情信,張亦親撰求情信,他曾獲贈 3,000 萬壹傳媒股份,並捐出 500 萬股、即逾 500 萬予蘋果日報慈善基金,協助貧困學生及癌症病人。而張自中學成為基督徒,參與服務,工作後亦遵從聖經教誨,每月奉獻十分一收入予教會。他亦曾在中大新傳任教新聞報道及寫作,嘗試啟發下一代。考慮他展示巨大悔意,角色相對被動,望法庭輕判。

聆訊明續,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楊清奇五人將求情。

六《蘋果》前高層 還押逾 1,600 日

六名前《蘋果》高層,包括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前主筆楊清奇,於 2022 年 11 月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發布煽動刊物罪則存檔。「重光團隊」成員、「12 港人」之一李宇軒,及律師助理陳梓華,則於 2021 年 8 月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各被控的串謀協助罪犯及無牌管有彈藥罪存檔。

羅偉光、林文宗 認罪逾三年後首露面

現年 78 歲的黎智英,於 2020 年 12 月底起一直還押,至今已超過 1800 日。其餘八人則還押至今逾四年至四年半,其中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李宇軒、陳梓華五人,任本案從犯證人,於黎智英受審時出庭作供。其餘三人,除馮偉光曾於黎智英作供時,一度於延伸庭旁聽,林文宗和羅偉光均是自 2022 年 11 月認罪後,事隔逾三年首次公開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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