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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構張宇人私人草案 「改革」中大校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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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宇人等三名身兼中大校董的立法會議員提出私人草案,修改校董會組成及提高校長聘用門檻等,草案今日( 29 日)在立法會首讀及交付內務委員會跟進。根據建議,校董會成員會削逾三分一,當中校內成員削六成、行政長官將委任校董數目增加,議員校董數目不變;聘任校長和副校長也新增門檻,須四分三校董會成員投票通過。

張宇人指,中大出現管治問題是「不爭事實」,草案只是落實一直「應做而未做」的校政改革。

三名校友校董上周三( 21 日),發信指私人草案漠視校董會經諮詢後報告,又指張宇人「目中無人」,對其要求校方繳付法案相關開支表達不滿。張宇人指,草案與專責小組結論大致相符,已去信中大要求承擔刊憲和登報費用約 75 萬元。中大回覆《集誌社》查詢指草案刊憲前未有提交予校董會正式審議,校方未曾就草案內容進行討論,無法發表意見。

實習記者:蘇柏軒

立法會今日首讀由身兼中大校董的自由黨議員張宇人、民建聯劉國勳和工聯會鄧家彪聯合提出,修訂《香港中文大學條例》的私人草案。

張宇人發言約十分鐘,指教資會在 2002 和 2016 年兩度就大學管治發表報告,獲政府接納,但中大兩次試圖落實報告建議都半途而廢,是教資會大學中唯一未有落實改革校董會。

他認為,中大在校政更新出現十年空窗期,加上 2019 年發生的「黑暴事件」,中大出現管治問題是不爭事實,重申草案非為處理一般校內事務或個人願景,而是要維護公共利益。法案押後二讀辯論,交付內務委員會跟進處理。

校董會人數大減 特首委任議席反增 校外成員佔三分二 

草案建議,將校董會成員由 55 人減逾三分一至 34 人,成員由原本校內、校外成員各佔約一半,改為校外成員佔逾三分之二的 23人、校內成員 11人。

校外成員的 23 席中,校友評議會成員由原有三席減至僅餘一席;連同新規定由行政長官委任的主席、副主席和司庫,行政長官委任的成員由六人增加到九人,立法會議員則維持互選出三名校董。校董會選任校董由六人減至四人,新增其中一人必須為中大畢業生要求。

校內成員則由 27 人大減六成至 11 人,當中學院、研究院和書院院長由以往共 13 席,改為只互選出四名校董;另新設兩席學生成員,由本科和研究生互選。教職員和學生校董皆由校董會決定互選方式,並由校董會委任。另外,以往全屬校董的校長和 6 位副校長,將減到三席,由校長、常務副校長和另一名校董會決定副校長出任。

草案亦新增校長和常務副校長的聘任門檻,須由校董會全體成員四分之三投票通過。

解構張宇人私人草案內容

中大校董會現時由特首委任 6 名「監督委任」成員,當中包括主席;副主席和司庫則由校董會委任。法案建議由特首直接委任主席、副主席和司庫,另維持 6 名「監督委任」校董,即共 9 名校董由特首委任

張宇人:草案是與李家超的共識

早前有傳媒報道指張宇人曾聲言,私人草案是「李家超的意思」。張宇人昨回應指私人草案是他與李家超的共識,因中大校董會改組拖得太久,但否認李家超曾給予指示。他引述李家超指今屆政府需處理多項法案,難以優先處理中大校董改革問題,故由議員提私人草案屬最有效方式。

校董批張宇人「目中無人」 

張宇人等提交的私人草案,惹來校董成員強烈反彈。上周三(21日)三位校友評議會校董楊于銘、林偉雄和郭碧蓮,公開予校董會主席查逸超的信件,批評張宇人「目中無人」、「出言不遜」,呈交的草案漠視經校董會廣泛諮詢後、被校董會全體成員採納的報告書,又對張宇人要求校方支付草案的相關開支表達「強烈不滿」。

校友評議會校董楊于銘在上周三(21日),在社交媒體公開三名校董發予校董會主席信件,批評張宇人「目中無人」。

張宇人今日在立法會上稱,草案建議與大學專責小組的結論大致相符。他昨日( 28 日)又指,在中大校徽和校長段崇智續任等問題上,只有議員校董「出聲」,有意見認為議員校董應加到五席。

就要求中大支付草案相關開支,他解釋指草案長達 57 頁,兩次刊憲和登報開支共 75 萬,草案與中大相關理應由中大「埋單」。

校董成員之一林偉雄今日接受《集誌社》訪問指,從去年 12 月成立專責小組至今,校董會從未討論過草案內容。他又指,草案建議不符諮詢中絕大部分意見,質疑張宇人未按諮詢修改草案內容,「諮詢嚟做乜鬼」?他又要求張宇人提出由中大支付草案相關費用的法理依據。據他了解,校方正準備在七月中舉行特別校董會討論草案,他希望張宇人能「回到談判桌深入討論」,又希望立法會法案委員會邀請中大持分者反映諮詢收集的意見。

中大回覆《集誌社》查詢指該私人條例草案於刊憲前未有提交予校董會正式審議,中大未曾有機會就該草案內容進行討論,故無法發表意見。而有關該草案的開支,大學在適當時候會討論有關事宜。

集誌社檔案 — 校董會專責小組報告與私人草案內容有甚麼分別?

校董會去年底成立五人專責小組檢討改組,小組在四月呈交的報告書,建議考慮「精簡」議員席位,以及聘任校長門檻宜介乎校董會三分之二至四分之三成員通過,獲校董會全體成員通過。不過,由張宇人等提出的草案,堅持在校董會成員大減下、維持議員校董 3 席,而聘任校長門檻則需校董會四分之三成員通過。校友校董期望召開特別校董會,促請議員在法案反映中大員生校友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