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有片段顯示,一輛有中港車牌的私家車,在路面行駛時,在車頂的未端安裝了紅色的警號燈,並有閃著使用。運輸署回覆《集誌社》查詢時證實,有關車輛為持有粵港常規配額的「內地私家車」,已將個案轉介予執法部門跟進及要求驗車。署方又指,如有關許可證持有人未能提供合理回覆,會考慮撒銷其許可證。

網民「330eunwoo」在 threads 上載片段顯示,一輛有中港兩地車牌的黑色私家車,亮起紅色閃燈,在馬路上行駛,質疑:「是否公安車」。《集誌社》向運輸署查詢,署方回覆指,根據紀錄,有關車輛為持有粵港常規配額的內地私家車。根據許可證的發證條件,持有許可證的車輛在本港行駛時,不可裝設非用作顯示轉向的閃燈或緊急響號。
運輸署表示,已將個案轉介予執法部門跟進。運輸署表示,有關車輛涉嫌違反許可證條件,在車上裝設閃燈或響號裝置,已要求許可證持有人,到運輸署的驗車中心進行車輛檢驗。如許可證持有人未能提供合理的回覆,署方會考慮以有關車輛違反許可證條件,撤銷其許可證。
運輸署又指,已去信提醒許可證持有人,須遵守展示許可證的規定。署方指,《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規定,有關車輛在道路行駛時,須將國際通行許可證展示在該車輛擋風玻璃的左邊,違者最高可被罰款港幣2,000元及監禁三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