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貓迷博覽會2024」於8月2日至8月4日在灣仔會展舉行。今(3日)首次有愛護動物協會督察在會場,分享貓隻意外及解釋動物虐待定義。愛護動物協會檢核部副主管秦美怡指,對動物造成不必要的痛苦即屬虐畜,如暴力對待、疏忽照顧、走私動物等。她又呼籲,如市民留意到身邊有疑似動物虐待個案,可向愛協檢核部舉報,即使投訴內容不足以轉介給警方等有關部門,愛協亦會定期跟進案件,直至情況一定改善。
記者:Hazel Chow
攝影:劉貳龍

分享會約長半小時,現場有約百名市民,當愛協在現場播放貓隻危站窗外的救援片段,和講述五宗殘酷對待及食用貓隻的案件。其中一宗走私案,涉及最多逾 160 隻貓,當提及到有被告被判囚三個月時,引起在場觀眾連番驚嘆。
走私案 逾 60 隻貓死亡 被告判刑三個月
2022年 5月,當時香港各口岸正封關,無法陸路動物走私,便改為水路,逾 160 隻貓被裝在一貨倉內,因環境衛生條件差,出現傳染病爆發,兩個月內有超過 60 隻貓隻死亡,而被告殘酷對待逾百隻貓後,判刑三個月 。

愛協:期望修例「大大推高」罰則
2023 年 2 月,30隻貓在不適切居所內生活被揭發,它們沒有足夠的食水、糧食、如廁地方、醫療資源,發現時多隻貓隻 。該貓主為一名中學老師,求情時指,因疫情嚴重時,剛升職,學校給了其大量工作,造成壓力大,無法照顧30隻貓。最後法官判被告監禁一個半月。
秦美怡解釋,比起暴力對待,疏忽照顧對動物所造成的傷害更大,因疏忽照顧案件難被揭發,到有人舉報時,動物已長時間受到傷害。
此外,在去年二月,19 隻被用作繁殖的挪威森林貓,被困在環境惡劣的房間中。當救援人員到場時,一隻貓死亡。貓主指疫情期間心理壓大,因此無力照顧。最於貓主因導致19隻貓受到不必要的痛苦,被判囚一個半月。
根據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 第3(1)(a)條 ,任何人如殘酷對待動物,最高刑罰為監禁三年或罰款 20 萬元。近年漁護署有意修訂及提高《條例》,包括加入對動物「謹慎責任」、提高殘酷對待動物罪行的罰則,及加強執法權力。秦美怡指,《條例》立法多年,罰則過輕,阻嚇性不足,期望下年《條例》修訂案可在立法會通過,「大大推高」罰則。

屠宰貓隻案 判監一個月緩刑兩年
秦美怡在會上分享到一宗暴力對待貓隻的案件,事件在飼養人攜貓隻到獸醫診所時,被獸醫揭發,被告人笑稱「將佢抌咗埋埲牆」,後警方搜查出獸醫診所內的閉路電視,找出飼養人招認的片段。最終該名飼養人被判監兩個半月。
另一宗,在去年三月屠宰貓隻案件中,其舉報人與被告為親屬關係,舉報人在住所廁所內發現被告正殺害一貓隻,最後舉報人決定報警求助,被告被判監禁一個月,緩刑兩年。

被問及一般市民可能對虐畜存在盲點時,秦美怡直言「其實就唔淨止市民係市民有,可能係一啲政府部門,佢地如果唔係專責做呢條《條例》,佢地可能都唔清晰,所以除了對市民做公眾教育,亦都要去警隊做相關訓練。」
現時愛協檢核部僅約有 20 名人員,需跟進全港動物的投訴,而愛協僅 1 %資金來自政府。但秦美怡仍期望,若市民留意到身邊出現疑似動物虐待個案,可向愛協檢核部舉報,即使投訴內容不足以轉介給警方等有關部門,愛協亦會定期跟進案件,直至情況一定改善,如案件惡化會要求執法部門介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