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誌社》早前報道,一名輔導員在 2024 年 9 月,被裁違反專業守則後,被香港心理學會開除會籍,但學會因私隱政策漏洞,未按程序公布其身份,她其後成功轉職到於聖方濟各大學,任高級輔導員。香港心理學會周六(29日)表示,於周三(26日)的會議上,通過決議將所有會員的違規和紀律處分詳情,包括姓名在網站公開;不過就近日傳媒報道的個案,該會 3 月 28 日接獲相關法律文件,必須暫緩公布該個案細節,待法律程序釐清後將妥善處理,並提供適時資訊。
該會又建議,所有僱主及服務使用者,在聘用心理服務提供者時,可先向該會查核相關人士的會籍資料、及有否紀律處分歷史;並促請政府盡快推動心理學家法定註冊制度及規管心理服務。亞洲專業輔導及心理協會日前亦發聲明,促政府建立法定心理輔導專業註冊制度,以保障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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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公開所有會員違規、處分詳情
香港心理學會周六回覆傳媒查詢及在網站發表聲明,表示於 3 月 26 日的議會會議中,經充分考慮法律風險和社會責任後,通過決議,根據該會章程,將所有會員的違規和紀律處分詳情,包括會員姓名,於 3 月 31 日在該會網站公開。
學會指,此決策基於核心考量公益優先原則,因涉事個案均涉及嚴重違反專業道德標準,隱匿處分結果恐損公眾知情權與服務安全;亦反映學會堅守提升會員道德⽔平的承諾,確保會員向社會⼤眾提供符合專業道德及操守的服務,減低造成負面影響的風險。

暫緩公佈近日受關注個案 待法律程序釐清後處理
不過,學會續指就近日引起媒體關注的個案,該會於 3 月 28 日接獲一份相關的法律文件,鑒於該個案已正式進入法律程序,「本會必須暫緩公布該個案細節,直⾄複雜法律程序澄清後將妥善處理此事」。學會指,理解社會對此案的關切,「在確保程序公義的前提下,將提供適時資訊。」
翻查香港心理學會網站,現時共列出三宗違規個案,當中 2023 年受紀律處分的第三宗個案,沒有公開被投訴人姓名,僅以「一名前香港心理學會會員」稱呼。
至於事主張小姐質疑,她在提交與輔導員會面和對質的錄音後,學會仍要求她自行謄寫錄音稿,是對她造成二次傷害,又質疑調查時間過長等。學會表示,在所有涉及會員投訴的調查中,均「嚴格遵守程序公正,確保保護投訴人和被投訴人的權利和利益」。而「為了維護證據的完整性」,學會鼓勵各方「在可行的情況下提供即時書面佐證」,如電郵往來、簽署文件、臨床紀錄等,「因為某些類型的證據可能不能被視為在紀律程序中可接受」,此機制確保調查過程在公平及尊重的前提下進行,符合該會對專業誠信和公眾問責的承諾。
現時香港輔導行業沒有法定註冊制度,學會表示,過去 30 年一直倡議為心理學家設立法定註冊制度,以保障公眾免受未經高水準專業訓練、或曾違反專業操守的人士所負面影響或傷害。該會曾多次透過正式會議、政策倡議文件、公開聲明及非正式接觸,向政府官員、立法會議員及相關持份者反映訴求,儘管政府認同規管的重要性,卻未能提出具體時間表。

香港心理學會:政府推遲立法,漠視社會期望
醫務衞生局早前回覆傳媒查詢,表示暫時未有制定輔導人員註冊制度的計劃。學會對此感到憂慮,指缺乏監管的環境,不僅縱容未具專業資格或存在操守問題的人士展開或持續執業,更可能危及有心理支援需要的人士及兒童的身心安全。學會指,政府以不同理由推遲為心理輔導人員立法,是漠視社會對專業監管的期望,亦與國際社會保障公眾福祉的趨勢背道而馳。
學會表示,將持續加強跨專業合作,與醫療、社福、教育、管理等界別共同制定自我監管及認可框架;透過社區教育及媒體,幫助大眾認識心理輔導人員應有的道德和操守,免受不專業人士傷害;及分析各國的註冊制度與監管模式,提出符合香港社情的立法路線圖,敦促政府訂立明確時程表。

衞生署「認可醫療專業註冊先導計劃」屬自願性質
現時衞生署設有「認可醫療專業註冊先導計劃」,供五個醫療專業,包括臨床心理學家、教育心理學家、聽力學家、營養師和言語治療師進行認證,但屬自願性質,香港心理學會亦非計劃下的認可醫療專業團體。
學會表示,於 2017 至 2019 年期間,積極參與此計劃的諮詢和籌備,但由於政府最終要求每個專業必須獨立創辦一個全新的組織加入此計劃,因此學會不能直接成為註冊組織。學會指,該會的臨床心理學家和教育心理學家會員,均要另外申請加入此計劃認可的全新組織;因此現時絕大部分自願加入新組織的臨床心理學家和教育心理學家,均是該會會員,身份重疊,市民大眾需時認識和適應。學會指,密切期待參閱政府對先導計劃的第一次檢討報告,望政府能盡早接納該會其他專業心理學家的參與。
學會又澄清,該會會員均需具備心理學榮譽學士或以上的學歷,該會設不同會員類別,除基本的「學會會員」外,亦有臨床心理、教育心理、組織心理及輔導心理等學部及專業註冊制度,具認可的心理學碩士或以上學歷會員才可申請成為學部會員,或申請加入學會專業註冊心理學家名冊。學會又指,所有會員均須遵守該會制定的專業守則,為保障公眾利益,建議僱主及服務使用者在聘用心理服務提供者時,可先向該會查核相關人士的會籍資料及有否紀律處分歷史。

亞洲專業輔導及心理協會促建專業註冊制度
亞洲專業輔導及心理協會日前亦發聲明,促建立法定心理輔導專業註冊制度,以保障公眾利益。協會指,近日有報道指發生輔導員懷疑專業失德的事件,亦有網絡紅人疑似自稱具備心理輔導專業資格並向市民提供輔導服務,認為心理輔導專業現缺乏法定註冊制度,令行業缺乏有效監管,某些人士即便欠缺專業資格、或因不當行為被業界除名,仍能在社會繼續執業,令市民面臨潛在風險。協會表示自成立以來,已多次與立法會議員及政府官員進行會議,致力推動設立心理輔導專業註冊制度,但政府在監管心理輔導專業的立法進程上仍顯滯後,使協會深感憂慮。
協會指,心理輔導(Counselling)屬於一門專業學科,輔導員需具備專業知識、實踐經驗和倫理操守,才能為市民提供安全有效的心理支援。但心理輔導(Counselling)與指導(Guidance)經常被混淆使用、常被同時翻譯為「輔導」,使公眾無法清晰界定其各自性質及專業要求。
協會指,事實上,心理輔導(Counselling)專業人士應接受專業培訓、完成臨床實習和專業督導,並且獲認可的專業資格,才能合法執業。以該會為例,註冊輔導員應具備本地學士或碩士學位(或等同海外資格),主修心理輔導(Counselling)或相關學科;完成臨床實習和專業督導,確保具備一定時數之實務經驗;遵守專業道德守則,並持續進修以維持專業資格。協會指,在缺乏法定註冊制度的情況下,不具備專業資格及監督的人士仍可自稱「輔導員」提供服務,令市民難以分辨其專業能力,存在極高的安全風險。

英美加澳日韓等 均有法規監管輔導員 香港滯後
協會指,不少歐美地區如英國、美國、加拿大,亞太地區如澳洲、南韓、日本、菲律賓、馬來西亞等,均已制定相關法規監管輔導員,確保其專業資格和服務質量。但香港在這方面依然滯後,政府經常要求公營機構自主決定聘用心理輔導員的資歷要求,但目前相關學歷和資歷標準五花八門,僱主往往無從得知輔導員是否具備足夠資格,導致嚴重混淆,為市民福祉帶來風險,因此立法監管已是刻不容緩的必要措施。
協會指,為保障市民免受非專業輔導服務的影響,建議政府盡快立例,要求心理輔導員必須具備專業資格並完成註冊程序方可執業;訂明公營機構如學校、社福機構等聘用輔導員的學歷及資歷要求,確保具備專業心理輔導組織及/或監管機構認可的資格;成立透明獨立的監管機構,負責資格審核、執業監管、處理投訴和紀律處分;設立清晰的投訴與上訴機制;及推動公眾教育,增加市民對心理輔導專業的認識,幫助理解如何選擇合資格的輔導員,保障自身權益。

協會指,心理健康服務的專業性和安全性直接關係到市民的身心健康,如政府能積極推動心理輔導專業註冊制度,將有助建立更透明和公正的監管體系,為市民提供更優質且可靠的心理支援服務。協會真誠建議當局回應社會及業界期望,加快立法規管進程,為市民心理健康共同努力。
《集誌社》周三(26日)報道,張小姐於兩年前接受輔導期間,時為香港心理學會會員的輔導員 Y,涉未有保持界線,向她聲稱有自殺傾向、深夜致電她並發出性邀請等。張向香港心理學會投訴,最終 Y 於 2024 年 9 月被裁違反多項專業守則,遭開除會籍。不過,學會因私隱政策問題,至今未公開 Y 的身分,事主今年發現 Y 已被聖方濟各大學聘請為高級輔導員。事主於二月下旬發電郵予校方,一直未獲回應,她質疑心理學會的投訴機制存有漏洞、校方漠視師生權益,遂向傳媒公開事件。
直至傳媒查詢後,校方才回應指正求證事件,及指有關職員目前不會參與輔導工作。事主坦言,「我覺得如果我冇搵記者,佢哋唔會回應囉」。香港心理學會當時回覆查詢表示,2023 年曾因試圖發布違反守則的會員身分而遭法律挑戰,如未獲會員同意而發布其身分,或會被起訴。學會表示需待法律問題解決後,才能確定是否發佈 Y 身分。
就輔導專業發牌,「樹洞香港」創辦人陳健欣認同如有規管制度,可保障服務使用者的安全及行業質素,但他關注規管的範疇,亦指實際執行不容易。他解釋,很多職業也涉及與輔導類近的工作,如人力資源、經理、教師、職業治療師等其他醫療行業,若立法規管,或難以界定及妥善處理;他亦認為,心理治療和輔導行業的特殊性,在於牽涉個人價值觀,若由法定機構決定相關資格,或會形成思想控制。他認為在註冊制度以外,更應推動廣泛而普及的輔導教育,才能長遠避免相關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