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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楊子琪|立場新聞案庭審筆記(三):傳媒人對陣檢控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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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楊子琪
(發表日期:2023年 1 月 30日)

繪圖: Helena

一個新聞編輯室被放上法庭,以刑事審訊語言被審視時,兩套思維會發生什麼碰撞呢?

立場新聞案進入盤問階段,內容牽涉公民、社運與傳媒關係的理解、日常新聞操作、新聞工作者的立場、評論文章與煽動界線等問題。這去到第四日下午尤為激烈——伍淑娟就區家麟一篇評論文章逐句盤問,一度高聲表示不同意鍾的說法,而鍾沛權則以多次反詰來回應。

1. 問答中的兩個世界:如何理解公民與傳媒關係?

法官郭偉健曾提及,因為控方指立場新聞是「政治平台」,因此鍾沛權本人和立場新聞的政治取向,是法庭會考慮的問題——而政治取向,要從過往文章、說話中看出來。所以,他批准控方在17篇罪證文章以外,向鍾沛權盤問其他更早期的文章。

在盤問的首日(1月19日),檢控專員伍淑娟表示,自己之前從未聽說過立場新聞,除了知道何桂藍是立場姐姐,因此她的資訊,建基於警方提供的內容。

伍淑娟這天超過一半的盤問內容,是關於立場2020年的會員特刊《立誌》,當中列出十大瀏覽量最高的博客文章,她逐篇詢問鍾沛權:

「你會否認同這文章有好強政治立場?」「這是否黃絲比較看得順眼的文章?」

鍾沛權有自己對政治立場的理解。他在四日的作供裏多次說,社會大眾不是簡單二分的黃藍陣營,政治立場是一個「連續的光譜」。

至於受眾與傳媒的關係,雙方亦有一番問答。

伍淑娟問,普通人是否都傾向選擇與自己價值觀相近的媒體,「是否因為人喜歡選擇看一些貼近我們價值觀的報刊,所以那報刊的意念更加影響人?」

「其實呢,2019年,香港人對運動吸收資訊是來自好多渠道。」鍾沛權說,「⋯⋯尤其在社交媒體世界,資訊量好大,『去中心化』,就算媒體本身都無大台。」

「媒體和受眾之間的影響,我不敢說到媒體影響力咁大。」鍾說。

「你日講夜講,自然潛移默化影響一個人?」伍淑娟問。

鍾笑:「唔一定囉,譬如我媽日講夜講,我都唔會潛移默化⋯⋯」

在第四日,伍淑娟拿出《立誌》兩篇諷刺漫畫,分別刊於2019年9月1日及12月8日,伍表示,那兩天分別發生了國際人權示威遊行,及機場示威行動。

她問鍾沛權,在社會運動如此熾熱的情況下,發布漫畫是否「火上加油」,作為傳媒「係咪應該收斂下?」

鍾沛權回答:「香港那場社會運動,好多公民的行動持續咁耐,唔係任何人三言兩語可以煽動出來。我有時覺得控方假設香港公民資訊來源好有限,好無知,好容易受到煽動,或者只是好有限的人。可能我哋做傳媒,我不會假設香港公民係一個咁嘅狀態。我哋點解堅持言論自由,因為我哋假設公民有自由意志,對作為公民的義務、責任、權利有認識,佢可以透過自由的言論空間,互相辯論,達成有利於社會的共識。」

2. 新聞操作vs「前後呼應」?

盤問第二日(1月20日),伍淑娟呈遞一篇立場在2021年5月短暫刊登後下架的文章——《從北愛爾蘭抗爭經驗看香港抗爭運動的未來》,她引述馮煒光在「港真D」的評論,指立場先是刊登一篇時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的專訪,裡面夏博義談論香港拘捕民主派情況時,提及北愛的歷史;其後立場又轉載北愛抗爭的評論文章。「兩者首尾呼應」,馮煒光質疑,這是外國勢力干預的先兆。

鍾沛權解釋,自己沒留意這個先後次序,刊出北愛一文是同事在cms(編輯發布系統)錯誤設置時間,文章大約在深夜出街,而他在清晨六七點起身看到。因國安法的政治壓力,他覺得文章似乎有呼籲參考北愛的傾向,為提高安全系數,馬上讓同事下架。

「所以是雙重巧合?剛好夏博義說了,你哋又在『五四』出愛爾蘭文章?」伍淑娟問。

法官加入追問:「你看到文章即刻要求下架,你知道可能闖禍、犯了錯。你之前一向說,用持平方式儘量報導,而家我哋看到大公文匯出了評論,好明顯是直接回應,係咪?咁要去解除那個禍,最直接轉載呢篇文章咪得?可以看到你哋真係切割?你咪可以擺在博客文章?或者你咪報導佢出了這個評論,一樣可以在媒體做到,而且重要性是即時回應那篇文章喎!」

「我哋出了錯誤,已經儘快下架,當時我的判斷,無乜嘢可以再做。」鍾沛權後來解釋,2021年5月國安法已將近一年,傳媒受壓、山雨欲來,而自己感受到立場正被官媒、建制派人士針對,他判斷無論如何回應這些批評,對方都只會繼續糾纏下去。

伍淑娟在盤問第三日(1月26日),繼續追問「前後呼應」的問題。她呈遞立場新聞在2019年的系列專題報導《暴力邊緣》,內容是訪問自稱「V小隊」成員的人士,他聲稱要在區議會選舉前發動襲擊,長遠要建立革命軍、攻擊警察等等。伍淑娟表示,2021年5月刊出過的北愛一文,文末參考文章,正正包括這個專題報導系列。

「2019年出了幾篇講恐怖主義的專題,去到2021年,『歐洲再出發大聯盟』(北愛文作者)即時諗起嗰篇文章?」伍問。

「不同意。」鍾沛權說。他補充社會背景:「持續有人提出香港會不會出現北愛化的情況,是出於一種警惕、擔憂,不是一種提倡,而是他們觀察到,一個咁廣泛的民情民意最後得不到滿足,被政府以不同方法壓抑,政治根源的問題沒有解決。」

「如果大家真的想去面對2019之後的香港社會政治問題,最後都係要回歸返真誠同直面政治根源。」

第三日的下午時分,伍淑娟呈遞梁振英和大公報當時對立場刊登北愛文的批評,再次問道:「你們首先報導夏博義,然後五四又轉載北愛文章,是否互相呼應呢?」

鍾沛權說,傳媒操作是隨著新聞發展,做完訪問就儘快刊出,「我哋每日有幾十篇文章,如果妳喺文章之間找到相同議題、觀點,跟住說我哋文章是經過精心鋪排,呢啲就真係『捕風捉影』、『穿鑿附會』。」

「就讓我哋做嘅嘢去證明我哋係一個乜嘢機構。」他最後說。

3. 兩種思維:言論自由vs對國家有無好處?

在盤問的第三、第四日,伍淑娟就《立誌》數篇諷刺漫畫逐一詢問,她通常先描述畫面內容,問鍾沛權這是什麼意思,再作出她的解讀,再問這是否是鍾的立場。

「至少兩個病毒裡面有習主席嘅樣。點解你哋美術部要咁樣做?」

「呢個漫畫的那個位置,譚德賽嘅頭跌咗落來,係咪?」

「伸縮警棍點解要穿出(江永祥的)鼻?」

「點解(李家超)鼻哥窿有兩粒紅星?」

這些問題,鍾沛權都會回答,諷刺或政治漫畫大多以象徵性、玩味的手法針砭時弊,令讀者有會心微笑的效果。

「你會否認為這是有立場、有偏見的圖片?」

「呢個漫畫都反映你哋立場?」

「向你指出,就算拜登出聲明叫人不要污名化,你哋堅持出呢啲漫畫,表明你哋立場。」伍淑娟追問或總結道。

「我只能說,呢張圖係配合文章內容。」「呢個就係妳嘅演繹⋯⋯」鍾沛權答。

只有一處鍾沛權有不同回答。

伍淑娟:「雖然你哋無任何評論,但我哋也看到你哋立場,就係國安法是黑箱立法。」

鍾沛權答:「係。」

伍問:「當時你哋係驚國安法,但你哋仍然出呢個圖展示立場?」

「因為國安法清楚講明言論自由受到保障,」鍾輕微嘆氣,「我好難想像凡是批評法例,就會犯法。我一路覺得法例可以批評,批評不等於犯法。」

「登呢個漫畫對國家有咩好處?」伍淑娟中間一度問。

鍾:「我都嗰句,充分的言論自由對國家最有好處。」

立場編採人員的卡片背面,印有由員工所選的四個字。(圖片由 Nasha Chan 提供)

4. 新聞工作者的立場vs檢控官的聯想

盤問的第四日(1月27日),伍淑娟呈遞《立誌》裏其中一版,印有立場30位員工的名片背面,並寫著:「每位《立場》同事,不論崗位,入職都要自選四字詞語印於卡片上,N個同事,N種信念,N種立場。」

「係咪寫四個字,要表達佢哋立場?」伍淑娟問。

「我無要求佢哋要表達任何⋯⋯簡單來講卡片後面係一個好自由的空間,佢哋出去採訪,想畀人感覺佢係一個咩新聞工作者,想反映佢哋咩性格、原則、任何嘢。」鍾沛權說,「不如直白啲,我諗你可能覺得比較敏感的是齊上齊落、有種責任、生死有命。」

伍淑娟接續:「有啲真係坦白啲,例如星星之火,令人有啲聯想。」

「星星之火都可以有聯想?咁任何一句都可以有聯想。」鍾說。

「你知道我聯想係咩?」伍淑娟微笑。

鍾沛權:「題外話,咁妳睇完,妳睇完有無感受到一班年輕新聞工作者的熱誠?」

「我當然會諗星火基金啦。」伍淑娟說。公眾席發出一陣恍然的「喔——」

「如果妳咁講,裡面有『風林火山』,我記得前線警員好似有,你會否聯想到我呢個同事?」鍾沛權反問。

他微微側頭,望著檢控官:「我哋做一個刑事檢控呢,如果妳係可以透過聯想,一啲『不言而喻』,開始做成個檢控過程,跟住有人需要還押、有機構需要關閉,對言論自由的寒蟬效應、打壓,是否大到不成比例?」

伍淑娟說:「純粹從客觀角度,普通一個街外人望落去會否有咁嘅聯想?」

「你咁樣問法,成日話會唔會有人覺得,會唔會有人咁樣被煽動——我永遠無法排除你咁極端的猜測。」鍾沛權答,「我只可能用一種常識的理解,我哋而家公民社會是什麼狀態,我一路覺得香港公民社會非常高質素。只要我哋有多元、自由的言論空間,其實可以透過呢個空間形成一啲社會的合理、主流的意見。我覺得係要對香港公民社會有呢個信心。」

伍淑娟再追問,為何《立誌》中30張卡片的這一頁是黃色,「咁『橋』架啫?」

「如果呢個黃色,你好孤立攞出來做一個聯想,你又唔問呢一頁係藍色?我只可以講呢個信息給香港傳媒,我會形容係太恐怖。」鍾說。

5. 「妳可能覺得佢片面」vs「直情係錯呀!」

盤問的第四日下午,答問變得激烈。控方以煽動罪的法律條例邏輯,質問評論文章沒有指出改善方案。

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2)中寫明,若言論或刊物指出政府、法例的錯誤或缺點,而目的在於矯正該錯誤或缺點,則不具有煽動意圖。於是,伍淑娟就區家麟的文章《2020香港新詞》問:

「批評之餘,都要有目的,要矯正錯誤。這篇文章沒有提及?」

「其實指出錯誤,本身就係評論文章好重要嘅目的。」鍾沛權說,「有陣時指出問題所在,如果他批評的問題寫得清楚,跟住改善的建議,用妳的字眼,就是『不言而喻』了。」

控方的開案陳詞,以兩次「目的不言而喻」、一次「目的不宣自告」,形容17篇文章當中的7篇文章。

「咁咪無寫改善方案囉?」伍淑娟追問。

「佢批評DQ不合理,一般正常讀者自然會理解,解決方法就是不要DQ。這是一般評論文章寫作風格。我好難想像妳想像的評論文章淨係得一個模式。」鍾說。

「唔係咁樣嘅——」伍淑娟拉長了聲音,「係煽動文章先係咁樣嘅風格。」

「咁我諗伍專員妳真係要睇多啲評論文章喇。」鍾沛權說,「其實評論文章真係五花八門,可以好溫婉、好苦口婆心,亦可能好嚴詞批評。可能妳最理想提出一大堆事實,然後寫分析,好似政府政策文件。亦都可以好精簡凝練,好似區家麟文章咁,好簡潔的一些判斷,都是一種風格。」

「如果妳說這種評論文章的風格就是煽動風格,我絕對不同意。」鍾放在檯面的手握緊了一下。

伍淑娟說:「DQ是經過合法的法律程序,但你卻說是一聲律令、眼中釘?」

鍾沛權:「有啲人判斷,即使你程序合法,不代表政治上是合理,不代表你合乎大家心目中的公義。呢個係可以討論的。如果你好簡化針對一個論點,話人地經過一個依法處理問題,但係『依法』喺好多爭論裡面不代表合理,不代表沒有爭論空間。」

伍淑娟:「呢度講『常態化』、『眼中釘』,你知唔知嗰人做咗啲乜?」

鍾沛權:「我知妳不同意(文章),如果我幫妳講,妳可能係覺得佢太片面、偏頗——」

伍淑娟高聲打斷道 :「不只如此,直情係詆毀人、錯呀!」

伍在控方席站著,鍾坐在證人席望著她。

「妳可以咁講。」鍾沛權說,「但我哋要承認,DQ呢件事,我哋知道有爭議,唔係伍專員妳所講,純粹係詆毀、係依法去做、無人異議,明顯不是這樣,是政治問題。儘管程序上叫做『依法處理』,但裡面是否沒有批評空間?不是一回這樣的事。所以評論文章,我哋不會侷限於只有違法的事件才可以攞來批評,如果咁樣一個社會就不能爭議啦。」

「唔係唔可以批評——」伍淑娟說。

「妳可以不同意,但妳不同意,不代表他是煽動。妳覺得他批評不對,不代表他的批評一定是錯,可以攞出來討論。但係純粹因為你覺得批評不正確,就叫做煽動,又回到煽動是什麼回事?是否執法機關判定?只要你哋判斷不正確就是煽動,傳媒機構去邊度攞呢個清單?」

他一口氣說:「對文章的感受可以幾主觀,受限於每個人政治立場、自己觀點認知、知識水平,甚至乎自己對有爭議問題的包容程度⋯⋯係咪純粹因為文章批評的對象是政府、是當權者,才有這個界線?」

「唔係⋯⋯」伍淑娟道。

「我要重申,正正是政府、當權者,所以佢哋要承受最嚴苛的質疑,佢哋受得起呀!」

鍾沛權提高聲音,說「受得起」時,用力點了一下頭。

「因為佢哋係公權力。反而係一介平民,針對一些無權的、無公權力的個人,我哋的評論是要謹慎一些。」

伍淑娟問:「你說沒有一國兩制,那不是引起市民憎恨政府咩?」

鍾答:「你唔畀人質疑政策法例、公權力行使,真係會令到人民滋生好強烈的不滿情緒。反而如果你真係希望人民同政府之間關係不會去到仇恨的地步,正正要有最充分的言論自由空間,給那種聲音自由發表。」

伍淑娟坐下喝了一口水,再站起來,說要討論文章提及國安法的部分。她多次追問:有咩討論空間?想指出什麼讓政權解決?

「點解妳會覺得無討論空間?」鍾沛權不解。他解釋了一番國安法的保釋問題,說:

「如果社會有人提出質疑,作為執政者不可以說沒有討論空間。今時今日,甚至要冒住被攻擊、甚至被法律追究的風險,都願意提出一個異見,我理解區家麟是本著一個知識分子的良心提出批評。點解會無討論空間呀?我覺得今時今日都有討論空間。」

伍淑娟重複開頭的問題:「但係就睇唔到有咩解決方案?」公眾席笑了起來。

鍾沛權說:「提出一個好問題,本身就是一件最重要的事情。提出一個問題、質疑是一個起點。如果呢個質疑有社會基礎,有民情民意關注,大家尋求解決方案,不會在一篇文章裡面解決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