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和賣港口|與美資牽頭財團磋商期屆滿 擬邀內地策略投資者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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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和集團今年 3 月初宣布,擬出售旗下包括巴拿馬港口在內的全球 43 個港口運營權,引起軒然大波。《大公報》5 月一連多日發表時評炮轟警告,又提及「必要時可用國安法律」審查交易。集團早前發聲明指交易「絕不可能」在不合法或不合規情況下進行。集團今(28日)確認與由美國貝萊德牽頭的Black Rock-Til 財團之間的獨家磋商期已屆滿,又指為使交易能獲相關監管機構和部門批准,財團成員及交易架構需變更,「擬邀請來自中國內地之主要策略投資者加入成為財團的重要成員」。

長和原擬向貝萊德財團、意大利 Aponte 旗下地中海航運財團,出售和記港口 80% 股權。圖為和記在巴拿馬的港口。(Panama Ports Company S.A. 網站相片)

長和今(28日)公布,確認與由美國貝萊德牽頭的Black Rock-Til 財團之間的獨家磋商期已屆滿,但目前仍在討論,計劃「邀請來自中國內地之主要策略投資者加入成為財團的重要成員」。公告又指,「為使交易能夠獲得所有相關監管機構和部門的批准」,財團成員以及交易架構需進行變更,會預留充分時間討論以達成安排,重申在未獲所有相關監管機構和部門批准前,公司不會進行任何交易。

《大公報》早前連日發時評警告「可用國安法律」

4 月中,外媒曾報道長和擬將港口交易分拆進行,剝離兩個巴拿馬港口,優先出售其餘 41 個港口,但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表示高度關注,強調各方不得規避反壟斷審查。《大公報》之後在 5 月初一連兩日發表時評炮轟警告,指長和「執迷不悟將碰得頭破血流」、「再一回頭,一定後悔莫及」,兩度提及除了《反壟斷法》,「必要時可用國安法律」、「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法律」。到 5 月中,再發表訪問港大法律學院副院長趙雲的報道,指交易「不僅涉及反壟斷審查,更涉及國家安全」,引述趙稱港府可援引《國安法》第 7 條,審查交易是否配合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集團其後發聲明,指「交易絕不可能在任何不合法或不合規的情況下進行」。而港府在 5 月中建議就中央駐港國安公署工作制訂附屬法例,包括制訂與國安公署執行管轄權的條文,亦引起外界關注立法是否針對黎智英案或長和擬出售巴拿馬港口等個別案件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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