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和賣港口|大公報連續兩日時評開火:「必要時可用國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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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和集團 3 月初宣布,擬出售旗下包括巴拿馬港口在內的全球 43 個港口運營權,引起軒然大波。外媒上月中報道交易將分拆進行,擬剝離兩個巴拿馬港口,優先出售其餘 41 個港口。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早前表示高度關注,強調各方不得規避反壟斷審查。《大公報》昨和今(1 日及 2 日)一連兩日發表時評炮轟警告,指長和「執迷不悟將碰得頭破血流」、「再一回頭,一定後悔莫及」,兩度提及除了《反壟斷法》,「必要時可用國安法律」、「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法律」。

《華爾街日報》上月中報道,有關長和集團旗下港口交易擬分拆進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其後表態提出「兩個不得」。(Panama Ports Company S.A. 網站相片)

指兩大部門表態「話已講得夠清楚了」

《大公報》昨刊登題為《執迷不悟必將碰得頭破血流》的時評,指外交部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先後就港口交易,表達了中央嚴正警示,批評長和「對此充耳不聞,執迷不悟,如果決意一條路走到黑,最終結果必將會碰得頭破血流」,又指「相關企業」利用公關手段混淆視聽,亦變換手法推進與美方交易,「置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於不顧」。

評論指中央態度自始清晰,引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在 4 月 27 日作「兩個不得」的明確指令,即「交易各方不得採取任何方式規避審查,未獲批准前,不得實施集中,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到翌日,外交部發言人亦表示高度關注相關交易,籲各方謹慎行事。

大公報連續兩日刊登時評警告,兩度提及除《反壟斷法》外,「必要時可用國安法律」、「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法律」。(Panama Ports Company S.A. 網站相片)

警告「必要時涉國家安全的法律可使用」

文章指有關表態「是前所未有的嚴重警示,話已講得夠清楚了!」形容「中美兩國正處於你死我活的『戰爭狀態』,又引述早前港澳辦主任夏寶龍講話「它不是要我們的『稅』,而是要我們的『命』」。評論指若長和在關鍵時刻,將戰略資源拱手相讓予美國財團,「無異於資敵和背叛」,又警告若「長和堅持一條路走到黑、不撞南牆不回頭,那麼等待它的將是極其嚴重的後果。事實上,可用的法律不只是《反壟斷法》,必要時涉及國家安全的法律都是可以使用的」。

文章最後再引述夏寶龍講話,指「如果有人在關鍵時刻出賣國家利益、替敵人搖旗吶喊,香港同胞不答應,全國人民也不答應,絕不會有什麼好下場,必將背負歷史的罵名。」

連續兩日時評開火「再不回頭,一定後悔莫及」

到今日,大公報再刊登題為《長和再不回頭,一定後悔莫及》的時評。甫開首就批評長和至今仍未中止有關交易,更企圖以變換「資產包」方式規避反壟斷審查,又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表態戳穿了其欺騙伎倆,再次指「兩個不得」指令發出強烈信息,「零容忍」任何危害國家重大利益的交易,警告「長和再不回頭,必將後悔莫及」。

文章之後指長和手握的 43 個港口碼頭經營權,涉全球逾一成集裝箱吞吐量;其中巴拿馬運河兩港口,涉全球 6% 海運貿易量,而中國商船貨運量佔其五分一,其戰略價值不言而喻。評論批評長和沒承擔應有責任、立即停止交易,「反而不斷變換花招蒙騙公眾」,試圖分拆交易、使單項交易規模低於申報門檻,以規避反壟斷審查」;又指若美方一旦掌握巴拿馬港口這種戰略資產,「必定會對中國痛下殺手」。

再指可使用「包括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法律」

文章最後指「事關大是大非原則,沒有妥協的餘地」,形容「兩國『交戰』之際,任何一方都絕對不會容忍通敵資敵者」,在兩日內第二度強調除《反壟斷法》,「中國還有很多法律與政策工具可以使用,包括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法律」。評論續指「長和作為一家以香港為基地的企業,必須承擔起最基本的責任義務。耍弄伎倆混淆視聽的做法無濟於事,兩頭下注、吃飯砸鍋的行為更是害國害己」。

港澳辦、中聯辦日前再轉載《大公報》報道

《集誌社》早前報道,自交易消息公布以來,港澳辦及中聯辦最少十度轉發《大公報》有關文章。在周日(4月27日),兩辦引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回覆傳媒查詢,指高度關注有關交易,並提出「兩個不得」。之後兩日,兩辦繼續轉載《大公報》的文章,先是報道航運界、工商界及政界支持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立場,繼而報道分析形容「分拆交易」是「玩弄欺騙伎倆」,又指「有關企業正進行一場大規模的『輿宣戰』,批評公關操弄只是「暴露了心虛氣短、企圖掩蓋真相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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