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前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今「告別」撰寫了近 23 年的《明報》專欄。他今在專欄「法政隨筆」中, 發表題為《告別》的文章,指是在專欄最後一篇文章。他沒有解釋「告別」原因,但指「知道這一天總會來臨,能寫到今天其實已經難能可貴」,亦為編輯部同事「帶來的壓力與擔憂致歉」。翻查資料,政府多個部門屢去信《明報》,反駁以至譴責陳文敏的評論文章。

陳文敏最後一篇「法政隨筆」專欄。
陳文敏今日的「告別」專欄指,「法政隨筆」始於 2003 年,由時任明報社評主筆劉進圖,邀請七個法律界人士每周寫一篇評論時局的文章。他形容《明報》給其很大空間,文章內容涉獵法治人權、社會政策、大學發展等,近年則專注於分析和評論法院判決。他提及「不同人士對這些評論會有不同的意見」,但認為這絕對可理解,因無論在學術界抑或法律界,「批判是常態,辯論是進步的動力」。他又指若自己的意見可為公眾提供思考和辯論的空間,或能為時代留下紀錄,便已是盡了學者和知識分子的責任。
陳文敏最後向宏福苑大火災民致以慰問,指災難留下不少需正視的問題。他又向《明報》編輯部同事致謝,感謝多年來的指正、支持和忍耐,「亦為他們帶來的壓力與擔憂致歉」,他最後說一個段落的結束、只是另一段落的開始。
當局屢去信《明報》反駁、譴責文章
翻查資料,當局過去屢反駁、譴責陳文敏的專欄文章。2024 年 7 月,陳在專欄指 23 條立法修改假釋規定,質疑懲教署長改變判刑時獲假釋條件,或違反追溯效力原則;懲教署發稿,譴責陳文敏作失實和具誤導性評論。2025 年 3 月,陳文敏評論林卓廷 7.21 案,指「法院低調處理白衣人有組織、有武器的非法行為,而只針對閘內人士的行為」;保安局局長鄧炳強隨即去信《明報》,批評文章「罔顧事實、誤導讀者」、予以譴責。
2025 年 6 月,食衞署向續牌人士發出國安條款,指持牌人、僱員、承辦商等相關人士若作出或牽涉任何「冒犯行為」,包括構成危害國安罪行等行為,可即時釘牌。陳文敏在文章質疑食環署是否有權增加條文、「冒犯」、「相關人士」等含義廣泛。食環署署長吳文傑隨即去信《明報》「以正視聽」,澄清署方沒踰越法定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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