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節怎少得月餅應節,食環署繼續月餅的標籤關注。食環署昨(8 日)派臥底到基隆茶餐廳「放蛇」,原來同日亦派出一男一女人員到將軍澳「膳心辦館」,購買兩張「罐罐券」並取走兩盒「贈品」月餅,指盒上標籤缺供應商資料。「膳心辦館」負責人認為屬贈品非售買,食環無權執法,隔電話拒出示商業登記等,食環求警協助。
《集誌社》就相關行動向食環署及警方查詢,食環署表示掌握店舖涉違反相關法例的資料和證據,正按法例跟進,又指個別人士就有關物品性質等所作的說法,並不影響署方按實際情況等作出的執法判斷。
警方則指一執法部門職員報案,發出傳票時有人拒出示身份證,而警員到場後該人已同意出示,報案人亦表示會自行跟進。

表露身份 食安中心標籤組督察
昨日下午兩時許,食環署一男一女人員到將軍澳雍明商場「膳心辦館」「放蛇」,以 400 元購買兩張「罐罐券」,並從贈品區取走兩盒月餅,其後男子表明自己是食安中心標籤組督察的身份。負責人之一的張小姐指,兩人隔著電話向她表示,月餅上的食品標籤缺少供應商資料,要求店方出示商業登記及身份證。

張小姐表示,當時多番向兩人解釋,貨架上清晰說明有關月餅屬贈品,兩人沒有回應,之後向她說:「總之我就唔知喇,我就係畀咗 400 蚊你同事。」她認為兩人望著貨品,拿起月餅檢查,「好似明明你睇到贈品呢兩個字,你就 skip 咗當睇唔到」,「咁大隻字,你睇唔到?」她和另一名負責人林先生都認為,因為月餅是贈品而非售賣,食環無權執法,最後拒絕出示商業登記及身份證,食環求警協助。

食環求警協助 警檢查身份證後離開
林先生電話指示店員配合警員出示身份證以檢查是否有被通緝,但要表達不同意將資料轉交任何第三方。林先生指,警方檢查身份證後,提供案件編號便離開,其後再有食環署制服人員到場檢查雪櫃溫度及拍照記錄,又要求出示相關牌照(售賣限制出售食物許可證),店員甫拿出牌照,食環未仔細檢查便表示可以了。他表示,最終食環人員僅提醒以後會加強巡查。
店方:月餅籌錢救貓何來銷售 捐貓糧同可得贈品
林先生強調,他們在社交媒體上也有說,今年是籌錢救貓,支付貓的醫藥費,並不是銷售的行為,「你攞嗰啲係贈品區嘅贈品嚟嘅,咁何來銷售呢?」他續指,任何人只要到店對他們幫助流浪貓的行動捐贈,不論是捐錢,還是捐出貓罐頭、貓糧,都可以在贈品區取得贈品,「算啦,畀咗佢好過掉啦,還掂𠵱家市道咁差,根本賺唔到啲咩錢嘅。」他表示「膳心小館」一向都有救助流浪貓,因資金不足所以透過收捐款補足費用,去年亦有相類做法。

批食環執法欠公道
張小姐和林先生都認為食環署執法欠公道,質疑有其他商戶的產品標籤不合規而食環未有執法。張小姐說: 「好老實講,你作為食環署嘅食物標籤(組),你自己行過去(一連鎖凍肉超市),你望到好多嘢,其實都只係寫 percentage 啦!你唔好講內地貨,有啲貨係外國貨都係寫 percentage,佢都望唔到。」
林先生直言:「究竟月餅係咪一個危險物品?佢年年都搞月餅嘅?」他認為食環求警協助是浪費警力,又指膳心幫助流浪貓、長者,獲過由政府官員作頒發嘉賓的獎項,對整件事摸不着頭腦。

「膳心小館」社交媒體本月 3 日曾發文,提及「港女🐈⬛月餅義賣」、「各款港女🐈⬛月餅,供支持貓貓之家的朋友享用。」林先生表示,月餅是「膳心辦館」貓店長的模樣,讓一些愛貓人士去做一個紀念。
食環署:個別人士說法 不影響作執法判斷
《集誌社》向食環署查詢,是投訴或主動執法、行動有否涉及其他商戶、發現多少宗違規、檢控數字、有否求警協助,及署方界定有關月餅是否屬於銷售等。食環署回覆表示,一直按風險為本原則,巡查出售或供應食物的處所,並在有需要時採取執法行動。署方續指,行動中掌握有關店舖涉嫌違反相關食物法例的資料和證據,現正按法例跟進。
「膳心辦館」認為月餅屬贈品非售買,食環署反駁:「個別人士就其營運安排、食品供應方式或有關物品性質所作的說法,並不影響本署按實際情況、整體交易安排及所掌握證據作出的執法判斷。」署方又表示,繼續按法例和既定程序處理有關個案,以保障食物安全及消費者權益。

警:案件列作「雜項」
《集誌社》亦向警方查詢,警方回覆指,警方於九月八日接獲一執法部門職員報案,指在向將軍澳至善街一食肆發出傳票時,有職員拒絕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警方續表示,警員接報到場了解後,該職員同意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報案人亦表示會自行跟進,案件列作「雜項」。
根據《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預先包裝食物須加上標籤,其中規定要有製造商或包裝商的名稱及辦事處的全址或詳情,但標籤上列明原產地,並符合將製造商或包裝商詳情通知食環署署長等條件,同樣可合規定。規例訂明的罪行都是針對售賣情況,如為出售而宣傳、售賣,或為供出售而製造並無符合規定加上標記或標籤的預先包裝食物,即屬犯罪,最高罰款 5 萬元及監禁 6 個月。

「膳心小館」前年被食環署檢走月餅
翻查資料,「膳心小館」前年被食環署查封及檢走月餅,「膳心小館」及母公司分別被控「預先包裝食物未有適當地加上標籤」、「無牌食物製造廠」等罪,案件將於今年 12 月 14 日開審。「膳心小館」去年曾就食環檢走月餅要求法院駁回決定,終放棄申訴,由裁判官下令撤銷申訴。「膳心小館」去年亦被控於 2025 年,未有在月餅上的營養標籤加上雙語對照、未在「黑糖馬仔」附上食物配料標籤,裁判官應辯方申請,押後至今年 10 月 20 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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