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押後明年 3 月 6 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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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就 47 人案服刑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指 2020 年 7 月至 11 月與羅冠聰等人串謀請求外國制裁,今年 6 月獄中被捕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今(21 日)在西九龍法院進行第二次提訊日,以處理交付至高等法院的程序。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明年 3 月 6 日第三度提訊,繼續處理交付至高院的程序。

英國、美國、加拿大、澳洲、瑞典、歐盟駐港辦事處今均派代表旁聽。

多國駐港領事館派員旁聽 傳媒不能報道交付程序內容

聆訊歷時約 5 分鐘,傳媒因報道限制,不能報道程序內容。約 50 名公眾人士旁聽,包括前學民思潮成員錢詩文及 Louis、社運人士「大黃伯」、前社民連成員曾健成,英國、美國、加拿大、澳洲、瑞典、歐盟駐港辦事處均有派代表旁聽。

黃之鋒戴黑色粗框眼鏡,身穿灰色長袖毛衣外套、深藍色長袖襯衫和卡其色長褲步入法庭,精神不俗,身型較以往略為健碩。頻向旁聽席點頭、揮手。散庭時,他向旁聽席揮手,旁聽人士向他大喊:「撐住呀!」、「頂住呀!」

散庭時,黃之鋒向旁聽席揮手,有旁聽人士大喊「撐住呀!」、「頂住呀!」。

控罪涉 2020 年 7 至 11 月請求外國制裁

剛於獄中度過 29 歲生日的黃之鋒,被指控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11 月 23 日期間,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或中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及對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黃之鋒自 2020 年 11 月起涉 6.21 圍警總案還押,早前在 47 人案中認罪,被判囚 4 年 8 個月,原預計於 2027 年 1 月獲釋。

前學民思潮成員錢詩文及 Louis 離開法庭讓記者拍照時,在場警員要求他們勿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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