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錦輝醉駕|「不小心駕駛」等被捕 被落案起訴「危險駕駛」四罪 9.9 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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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錦輝於今年 6 月 29 日,涉嫌在中大校內撞到兩車後不顧而去,後涉嫌干犯酒後駕駛、不小心駕駛等四罪被捕,獲准保釋候查。他在七月曾向警方報到,警方今日起訴他「危險駕駛」等四罪。「危險駕駛」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2.5 萬元及監禁三年。

中大校內撞車不顧而去 保釋後未通報立會

黃錦輝涉嫌醉駕撞車不顧而去,兩日後,他在在今年 7.1,以立法會議員身份,出席回歸酒,並在現場打卡,上載相片到社交媒體。同日下午,他被傳媒揭發,涉嫌在 6 月 29 日,在中大校內撞到兩車後不顧而去,他後來折返現場,先後兩度接受酒精呼氣測試超標,最後涉嫌干犯「酒後駕駛」、「不小心駕駛」、「發生交通意外後沒有停車」及「發生交通意外後沒有報案」四罪被捕,獲准保釋。他當日獲准保釋後,未有向立法會申報事件,及後如常出席回歸酒會。

黃錦輝醉駕案件曝光後,傳媒再揭發十年前有同名同姓人士亦涉醉駕。黃錦輝也在Facebook發文,指自己涉及中大校內一宗「交通事件」,引發立法會、中大校方、各界不便而致歉,有關帖文已關閉留言功能。

立法會、中大於七月二日、七月三日,先後回應事件,立法會立法會秘書處指,轄下立法會監察委員會明白公眾關注事件,會按《立法會議員守則》認真嚴肅處理涉議員行為操守個案;中大則暫停黃錦輝校內行政職務,不評論事件。黃錦輝在中大回應事件同日發聲明,決定即日起辭去立法會所有職務。

特首李家超上月曾就黃錦輝的懸空議席指,有更重要選舉需籌備。與立法會主席李慧琼則稱,餘下 89 名議員會全力以赴,一如既往做到全個議會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