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伴侶登記制|設門檻須已海外註冊 岑子杰冀能在港登記 何君堯倡人大釋法應對終院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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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子杰於 2018 年就香港法律不承認海外同性婚姻提出司法覆核,先後在原訟庭和上訴庭敗訴,其後上訴至終審法院。2023 年 9 月 5 日,終院以三比二裁定部分勝訴,宣告政府並未履行其積極義務,在法律上為同性伴侶提供替代框架,違反《人權法案》第 14 條。

多名議員在會議上批評,政府沒有就議案進行公眾諮詢,社會亦未有就同性婚姻達成共識,質疑政府在第七屆立法會任期完結前倉猝推行議案。岑子杰接受傳媒訪問時指,希望政府容許同志伴侶在香港登記、確立關係,而非承認外國註冊關係。

岑子杰:「特首都話希望做艱難改革者」

他續指,凡事都有過程,結局是讓社會得以進步,或原地踏步,取決於政府和民間、同志和保守勢力之間能否看見彼此。他認為這十分考驗政府的智慧,如何令香港靠近國際價值的同時,又能讓擔心對傳統價值造成衝擊的人安心,「特首都話佢希望做一個艱難嘅改革者,呢個都係一展佢抱負嘅空間。」

梁美芬:會影響 14 億人

議會內的反對聲音佔絕大部份,來自民建聯、工聯會、自由黨等議員均表示反對。梁美芬形容草案為「打開潘多拉的盒子」,假如法例通過後,同志團體亦會繼續以司法覆核爭取其他權益,浪費政府資源。她又指條例「不止對香港八百萬人,子子孫孫,還會影響 14 億人。」,她稱自己尊重小眾戀愛關係,但不代表要以立法改變婚姻制度,指「搞到大眾性別都混亂,尤其年青人。」

何君堯提倡以人大釋法應對裁決

何君堯在今年二月曾提出一項無約束力議員議案「守護本港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獲大比數通過,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今表示,已詳細參考有關動議辯論議案及議員所提出的意見。何君堯指,條例「害及子子孫孫千萬代」,終審法院的裁決不一定正確,國安條例亦指應防犯不良意識,提倡以人大釋法應對裁決,「有承擔嘅人就要去釋法,有必要去做就要去做」。

「萌家香港」:或對經濟條件較差同性伴侶構成不平等

「萌家香港」認為應設立一個承認任何性別及性傾向人士關係的制度,才能為社會最多人提供法律保障。今日有份到場旁聽的共同創辦人伍詠欣指,昨日才得知有關登記同性伴侶關係的文件,感覺失望和憤怒,但情緒只維持短暫時間,不久便忙於撰寫新聞稿回應事件。另一位共同創辦人侯嘉卓則指,政府提出的草案是「其中一個最壞打算」,文件和會議均沒有解釋同性伴侶的「核心權利」為何只有醫療及身後事,公眾無法獲悉政府的施政考量。

伍詠欣指部分議員提出值得思考的問題,例如嚴剛提到,只容許海外註冊伴侶在港登記,或對經濟條件較差的同性伴侶構成不平等,詢問平機會會否就此提供補貼。她樂見社會不同討論聲音,認為不論議員或社群,均認為現時未有足夠諮詢,「如果有對話嘅機會,聽下大家有咩擔心顧慮,有個平台比大家發表下,都係一件好事。」

伍詠欣(左)昨日才得知有關登記同性伴侶關係的文件,感覺失望和憤怒。

同志團體「大同 Gay Harmony」在去年八月就同性伴侶替代框架提出設立伴侶法立場書,提倡為不論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特徵的兩個人,提供共同生活的法律保障。創辦人 Francis 指三月曾主動聯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希望能參與有關討論,但一星期後獲回覆指政府正進行研究工作,未能抽空與「大同」交流。

Francis 表示,「冇諗過會諗到咁奇怪嘅登記模式。」根據政府文件,同性伴侶需在外國註冊才能回港登記,Francis指,這意味同性伴侶仍依賴外國的婚姻制度,香港本地法例未能為同性伴侶提供足夠保障。他明白,爭取性小眾的平權,並非一朝一夕,但認為在伴侶保障上,可以「一步到位」,以免性同志伴侶再勞民傷財地,就個別權利進行司法覆核。

香港同志遊行發言人 Cuby 指對議案「談不上滿意」,形容為「我本身應該得到一間屋,佢就求其比塊木板。」就多名議員提議政府多作公眾諮詢,她認為現時正是社會無法達成共識,才需以法律手段處理有關問題,終院已就此頒下勝訴裁決,「如果香港係法治社會,你都唔跟法庭判決,咁仲有咩好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