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法例原應於 6 月 13 日或之前召開大會的委任管理人合安,今(4日)終於公布大會詳情。合安將於 7 月 19 日上午 11 時「就業主所指明的事宜」召開大會,於大埔、啟德、華貴、以及天暉路四個社區會堂同步廣播進行。不過,比對 247 名業主 4 月底要求開會的文件,三項業主「指明」的議決事項,在合安今日公布的議程「被消失」,包括「要求政府允許多次返回單位收拾物件」、「公開 8 幢樓宇完整勘察報告」以及「議決宏福苑後續處理方案」。
合安在通告指,公布的議程是按屬業主共同權益、屋苑公用部分事宜而作出的「最終定稿」。有業主質疑合安是否有權刪改業主提出的議程,批評「同上次簡介會冇分別,都係採取單向溝通」。

土地審裁處早前駁回合安延期開大會的申請,指合安應於 6 月 13 日或之前的法定期限內開會,合安一直未遵從。(資料相片)
四社區會堂同步廣播 業主須 7.15 前登記
未有遵從法例在限期前發會議通告、召開大會的合安,今在網站發特別業主大會通知。公司將於 7 月 19 日早上 11 時舉行大會,指考慮到業主居於不同地區,為便利業主安排了四個地區場地供業主選擇,包括大埔社區中心、啟德社區會堂、華貴社區會堂以及天暉路社區會堂,會議將透過廣播同步進行。
合安指由於各場地可容納人數有限,業主須在 7 月 15 日前,在網頁按優次選擇三個場地;如報名人數超出場地上限,將以抽籤方式編配業主的與會地點;公司又指每個單位只可由業主本人或其授權代表出席,出席者須帶身份證明文件作核實及入場。如業主欲委任代表出席,則須填妥授權表格,並在 7 月 17 日前交回四個會議場地的收集箱內。公司會在會議前一至兩日,以短訊通知業主獲編配場地、已委任代表的訊息。
合安並公布 9 項會議議程,包括管理人匯報與前法團交接進度;匯報宏志閣情況;匯報啟動退回大維修餘款予全體業主;匯報屋苑及大維修財務狀況並議決核數師報告;討論及匯報工程保險、屋苑保險之跟進情況及進度;討論及匯報宏福苑與宏業、鴻毅合約狀況及跟進處理;討論設立實體辦事處的建議;討論及議決兩個月內舉行下次業主大會;及其他事項。

三業主「指明」議程「被消失」
合安雖然指公司在不少於 5% 業主提出書面要求下,「就業主所指明的事宜召」召開大會。不過比對 4 月 29 日,由 247 戶業主呈交要求開會的文件,合安自行加入了「匯報宏志閣情況」議程,另最少有三項議程「被消失」。
業主在 4 月底提出的 11 項議程中,第五項討論及議決「要求政府允許多次返回單位收拾文件、並交代餘下物件的處理方案」、第八項的「於業主大會舉行後一星期內,要求政府公開全苑 8 幢樓宇完整勘查報告,並公開予全體業主」、以及第九項「宏福苑後續處理方案,並授權管理人向政府交涉和申請相關支援,並向全體業主匯報(投票選項包括售賣業權予政府、參與樓換樓計劃、原址重建或重置),這三項議程在通告完全沒被提及。
合安在通告指議程已按涉及業主共同權益事務,及與屋苑公用部分的相關事宜,「作最終定稿」。當日有份聯署要求開大會的業主,質疑合安是否有權刪改業主提出的議程,批評「同上次簡介會冇分別,都係採取單向溝通」。

對比 247 戶業主於 4 月 29 日提交的文件,指明議程有三項「被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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