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警今(28日)拘六人,指他們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第24條 「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這是 23 條生效後首宗相關的拘捕。保安局長鄧炳強證實,其中一名被捕者,是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他指,有人涉透過小彤群抽會社交專頁,「利用嚟緊一個敏感日子」,連續發布一啲意圖煽動帖文,煽動憎恨中央、特區政府等。被問及敏感日子是否六四,公開悼六四會否違法?鄧炳強表示,「日子本身唔係重要」,最重要是有人利用有關課題煽動市民憎恨政府等,「呢個正正係犯罪所在地方。」據了解,被捕六人,包括鄒幸彤及其母親、社運人士關振邦、劉家儀、李盈姿、陳劍琴。

警方的新聞稿指,被捕六人包括五女一男,年齡介乎 37 至 65 歲。案情指,一名被還押女子,涉嫌透過五名被捕人,在四月開始,匿名在一社交平台,「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發布具煽動意圖帖文,挑起市民對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及司法機構的憎恨,及意圖煽動網民在較後期間組織或參與非法活動。警方指,執法行動包括在大欖女懲教所採取執法行動。警方表示,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最高可被判處監禁七年。
保安局長鄧炳強強下午見記者表示,被捕人士涉嫌用一個匿名方式,透過小彤群抽會社交專頁,「利用嚟緊一個特別日子,連續發布一啲意圖煽動帖文,包括煽動對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及司法機構不滿、憎恨,鼓勵網民進行非法活動」。他表示,對政府作出客觀批評完全沒問題,「非常歡迎,樂意接受」。他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兩個多月,市民享有言論、批評政府自由。

「我想市民睇清楚,呢啲人,佢並唔係簡單去批評政府。而係涉嫌透過發布煽動性言詞,作出違法行為,利用一個敏感日子,煽動市民作出危害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國家安全行為。」他表示,警方執法,根據證據,依照法律進行,必須採取果斷行動,維護國家安全。「呢個做法,係同全世界文明地方政府一樣。」他續稱,外部勢力仍死心不息,干預香港事務,一些「走咗佬」去外國人士,仍勾結外國勢力,作出影響國家安全事務。
被問及敏感日子是否六四?公開悼六四會否違法?鄧表示,日子並非重要,不是提及一些敏感日子就已違法,「最重要係想危害國安的人利用呢啲課題,煽動市民憎恨政府。呢個正正係犯罪所在。

有記者問及,是否以後提到六四都要小心,目前公開悼念,如沒提口號,是否法例容許?鄧炳強回應說:「係咪提及一啲敏感日子,就已違法呢,呢個當然唔係啦。」他續說:「你講嘅課題,唔係最重要。而係利用一個課題,作出一啲煽動行為,煽動人地憎恨政府,中央政府,司法機構,呢啲正正係違法行為所在」。有記者再追問,敏感日子就是六四 ?網民貼爉燭相是否違法?鄧炳強說:「日子本身唔係重要」。他重申,最重要是想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利用有關課題,去製造煽動市民憎恨政府,中央政府,司法機構,「呢個正正係犯罪所在地方。」

據了解,其他被捕人士,包括鄒幸彤的母親鄒劉華珍、前支聯會常委劉家儀、關振邦、牙醫李盈姿、前區議員陳劍琴。翻查資料,劉家儀和關振邦,去年六月三日,曾在維園水池宣布禁食,及悼念六四,被警方以「涉嫌作具煽動意圖作為」罪拘捕。李盈姿在同日,於銅鑼灣懷疑曾擺放被指具煽動意圖的物品,被警方以涉嫌「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拘捕。陳劍琴為民主派前區議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