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條|香港議會、香港民主建國聯盟 被保安局長首引條文擬禁運作 鄧炳強:有七天可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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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昨傍晚發稿指,擬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 60 (1)條規定,禁「香港民主建國聯盟」和「香港議會」在港運作或繼續運作,已向兩個組織發書面通知,他們可在命令發出前作申述。鄧炳強表示,經小心考慮後,初步認為有合理理由禁止兩組織日在港運作。

鄧炳強:「香港議會」 19 人潛逃、被通緝

鄧炳強表示,兩組織建立目的,是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屬破壞國家憲法根本制度、中港兩地的政權機關。他指,「香港議會」早前已有 19 人潛逃、被通緝;另一有人已因「煽動意圖」罪成囚 12 個月。「香港民主建國聯盟」,有四成員涉「串謀分裂國家」罪;其中一位活躍成員,於選舉期間呼籲投白票、不投票,正被廉政公署以《選舉舞弊條例》通緝。

翻查資料,因「煽動意圖」罪成囚 12 個月的「香港議會」成員,為一名 19 歲女子藍菲,為組織成員林千淦的女朋友。她被指在今年 3 月至 5 月於境外為「香港議會」的選舉拍攝宣傳片,返港後被捕。

今年七月,包括袁弓夷、何良懋、霍嘉誌、蔡明達、錢寶芬等 19 名「香港議會」成員,被指涉嫌在境外籌組、成立或參與「香港議會」,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第 22 條「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國安警懸紅 20 萬元至 100 萬元通緝,個別成員在香港的家人,曾被帶到警署助查。兩名被通緝者姜嘉偉林千淦的父親,已表示跟兒子脫離關係。

香港民主建國聯盟 四名成員被指涉嫌串謀分裂國家

「香港民主建國聯盟」有四名成員涉「串謀分裂國家」罪,今年七月被國安處拘捕,其中三人被控。其中一人被捕時只有 15  歲。至於正被廉政公署通緝人士,為「姜牧師」姜嘉偉。

鄧炳強回應擬禁兩組織運作的決定指,已考慮相關證據,在最後決定前,讓兩組織作出申述。被問相關申述期,鄧指有七天,「當然如果佢哋認為有需要延長時間,我會考慮是否合理、是否容許延長呢個時間。」

立法會選舉宣傳品被毁等案拘 29 人

此外,近日多區發現有立法會選舉宣傳品被毁,鄧炳強形容,「有啲人仲係死心不息,係想破壞我哋呢個選舉或者宣傳選舉嘅進行」。他指至今共有 35 宗相關案件, 29 人被捕,大部分為刑事毁壞。被問是否有組織行動,鄧指,相信全屬個別案件;他強調「無論你係出於乜嘢意圖,企圖想影響我哋呢個選舉嘅進行」,當局均會嚴正執法。

有記者另就近日於社交平台出現「畀錢叫人投票」的內容,問及鄧炳強相關行為是否違法。鄧炳強說:「我哋《選舉舞弊條例》係對於有乜嘢行為可以做、乜嘢唔可以做講得好清楚,我哋會根據呢個法例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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