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健身室 24/7 Fitness (下稱 24/7)早前為會員合約增訂附錄文件,保留該公司及「關聯人士」將會員的生物資料作統計或直銷用途的權利。健身室創辦人兼行政總裁黃靜怡今(28日)在電台節目指,「關聯人士」是指在其公司有權益者,強調沒有將會員資料出售予第三方。

早前有會員表示,獲分店職員回應需要同意條款,才能繼續會籍,黃形容是職員和會員有誤解;又指文件是為符合私隱專員公署的要求。惟公署早前回應查詢指,曾向該公司提供一般性建議,與補充附錄無關。
《集誌社》上周報道,24/7 會員上月經電郵接獲一份附錄文件,上有「重要提示」,列明「透過延續您的 24/7 Fitness 會員資格,您將被視為已接受並同意受本附錄列出的條款與條件的約束」。附錄列明會對會員的個人資料,包括生物資料保密,但就保留該公司及「關聯人士」在會員同意下,將其生物資料作「統計和/或直銷用途」的權利。

早前就事件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的會員梁先生,今日在商業電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再度質疑「關聯人士」是否包括服務供應商、甚至願付費購買其資料庫者?
黃靜怡今早在同一節目回應,指有關附錄「唔係我地自發寫出來」、而是在私隱公署建議下新增加強保障客人私隱的條款,包括資料當事人可要求查閱其由該公司持有的個人資料、以及處理資料的人士的身分。翻查公署早前的回覆,指「相關建議與補充附錄無關」。
黃靜怡在節目中又指「重要提示」中的同意並不等於同意有關直銷條款。至於有會員引述分店職員稱,必須同意有關條款才能繼續使用會籍,黃形容是職員和會員有誤解、「有機會係我哋分店職員睇錯都唔定」,指四月初已舉行員工大會,讓員工知道若客人沒有回覆,即拒收宣傳資訊,並且同意與否都不會影響會籍。

文件中的「關聯人士」又是誰?律師早前向《集誌社》表示合作夥伴、或與其業務有關的公司都有機會包括在內。黃在節目則解釋是「在公司有權益」者,如股東、各分店,「我地有百幾間分店,每一間分店都是我地的關聯人士。但會唔會係第三方、供應商?呢個就唔係我哋原意。」她又強調,客戶的資料「唔會攞去賣」,並稱公司正擬定新文件,向會員釐清資料使用的範圍。
梁先生指,附錄文件與公司透過電郵、社交媒體的解釋都有出入,促公司儘快發出更新版本的文件,表示在此之前,對黃的解釋都有保留。惟他認為,事件已影響他對使用人面識別的健身室的信心,認為若健身室同時提供門卡供入場使用,會令顧客更安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