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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庭審筆記|何桂藍十日作供總結:詮釋政制不公、破局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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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第 95 日(7月31日),抗爭派政治人物何桂藍結束為時十日的作供。當她的代表律師 Trevor Beel 以一個簡單的問題結束覆問時,何桂藍對著咪高峰大呼一口氣,興奮地說:「完!」陳慶偉法官皺了眉頭,不過三位法官最終沒說什麼,便完結了今天的審訊。

綜觀十日內容,何桂藍反駁控方指控的重點之一,是參與初選並非如控方所說要進入立法會爭取五大訴求,而是假若政府大規模 DQ 抗爭派候選人,社會便會看到當局針對的是整個香港民主派,從而造成政權的合法性危機,而危機是由政府作出的選擇。

與控罪裏所說的逼迫特首下台作為目的不同,何桂藍稱,運動爭取的是改革整個制度,即重啟政改、實行行政和立法機關雙普選、實現香港民主化,而那會是一個全香港一齊討論的過程。她亦回應控方指控的「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指出香港的財政審核制度存在不公,議員否決才是履行憲制責任,「無差別」定義存在問題。

1. 政治案件,不可作政治性發言

初選案的控罪是「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是一場對政治活動的審訊,被告均是香港最活躍的民主派政治人物。法官李運騰曾說,控罪屬於橫跨一段時間的「持續罪行」,國安法實施之前被告的言行,可為案件提供背景、證明被告的思想狀態(state of mind)。因此,被告的 state of mind 也是法庭希望了解的資訊,法官們不時強調,被告作供需要說的,是他們自己的想法,而不是別人的想法。李運騰法官就曾在何桂藍的主問裏說過:「重要的是你告訴法庭你當時的 state of mind(思想狀況)。」

政治相關的控罪,加上法庭希望了解被告的思想狀況,何桂藍的代表律師 Trevor Beel 在主問時,就控方在開案陳詞裏對何桂藍的指控,作出相關提問,例如指控說何桂藍將中共描述為「極權」,及說何桂藍促進人們對政權的怨恨等。

在問答過程中,法官們曾禁止何桂藍作出政治性發言(political speech),並數次提及他們對「理論」、「學術討論」、「historical investigation」不感興趣,例如在何作供第二日,法官們三次重申「not interested in theories」。法官們的這種說法,何桂藍在作供第五日(7月24日)作出反駁。

作供第五日上午,何桂藍談及認為 35+ 不可能實現,因為這是北京不會接受的局面,但儘管如此,她仍認為初選要繼續,以展示香港人的意志,迫政權在鎮壓和妥協回應之間,作出選擇。陳慶偉法官用自己的說話總結說,儘管何桂藍認為議會過半不可能,但並沒有告訴戴耀廷初選是一個「浪費時間和浪費金錢的做法(exercise)」。何桂藍並不同意法官對初選是浪費時間和金錢的說法。

「正如第一日作供講,」她回應,「好少社會運動真係可以達到佢原初聲稱嘅訴求。但過程中佢會建立咗一啲嘢、打開咗一啲空間。我非常之唔同意嘥時間嘥精力呢個講法。我相信絕大多數香港人心底裡都知道,喺中共治下爭取民主從來都係一種妄想⋯⋯」

「No no no,何小姐,冷靜少少⋯⋯」李運騰法官說。

「我好 calm 喎,我希望完埋我嘅答案。」何桂藍立即說。

「不,你不可以,」李運騰法官說,「因為這不是讓你做政治性發言的場合。」

「呢個係一個問題,你問完問題又唔畀我答,即係法官可以定義呢場嘢,put 落我度,但問完又唔畀我答!」何桂藍稍微提高音量抗議道,表示法官可以提出自己對相關事情的定義,再用來提問她,但卻以「政治發言」的理由,不准她回答。

李運騰法官說:「這很大程度取決於你答案的相關性(relevance)。」

「即係(法官剛才問的)questions 都唔相關?」何桂藍反問。

陳慶偉法官說:「如果你的答案沒有相關性,我們不會准許你繼續講。」

「其實你哋對立法會了解咁少你哋點樣分乜嘢係 relevant 定irrelevant?!」何桂藍質問道。雖然她聲音有力,但並非高聲駁斥,而是維持一個平穩、公眾席能夠清晰聽見的音量。她語速很快,與法官的說話不時重疊在一齊。

聽到她對法官直接的質問,被告欄有人發出「嘩」的驚呼。

「我覺得你可以讓你的律師交書面申請(處理這個問題),但現在我們不會准許你繼續你的發言。」李運騰說。

陳慶偉法官稍微提高音量、拉長聲音道:「我在這個位置坐了 25 年⋯⋯」

何桂藍插話:「但你唔知道咩叫分組點票!」

「我可能不了解很多事情,」陳慶偉法官的手指在空中用力點了幾下,「但我知道什麼是相關、什麼是不相關!」

何桂藍馬上說:「我就係要指出你呢個判斷係好有瑕疵!」這樣對法官的直接批評,引來被告欄和公眾的驚呼聲。

「你可以這樣說!(That’s fine)但是我做錯的決定不會由你來指正,而是由上訴庭指正!」陳慶偉說。

何桂藍的辯護律師隨即引導話題,回到原本的主問裏。這一場被告與法官的來回問答,法官以沒有相關性、屬於政治發言來禁止何桂藍繼續作答,而何對此提出了反駁和質疑。

2. 議會無法議政和達成訴求,初選為展示香港人立場

控方曾在開案陳詞提出指控,指何桂藍曾說奪得 35+ 不是最終目標,而是一旦當選,要用盡一切方法「在立法會裏面爭取訴求」、「向政府施壓」。對於這個說法,何桂藍在主問裏作了詳細反駁,及提出自己對初選意義、議會戰線的詮釋。

根據何桂藍在庭上作供的內容,首先,她認為 35+ 計畫本來就不可能實現,她不會入到立法會。在 2020 年 5 月國安法消息出來之前,她看到譚耀宗、駱惠寧的說法後,已經認為 35+ 不可能達成,當局會用 DQ 或者釋法來阻礙民主派獲得立法會過半議席;而在國安法消息出來後,她覺得不但 35+ 是沒有可能,自己亦不可能「入閘」。她認為這也是一些民主派清楚的現實。

再進一步,她也不認為,否決財政預算案可以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她表示,否決預算案後,所謂特首可能會解散立法會,然後可能再投一次票、再看能否否決多一次預算案,每一步都是不確定,首先第一步特首就可能不會解散立法會。

那麼,為何仍繼續參與初選?她多次表達,第一,在她看來,在公開遊行已經不可能的情況下,初選是抗爭的另一種可能性,目的是要向政府和國際社會表達香港人的政治意志,這種意志包括反對國安法。而對她個人而言,參與選舉是獲取一個「身位」,可以在論述上詮釋「攬炒」,將 2019 年運動的精神帶入選舉過程之中。

第二,她認為 35+ 並非要投票讓民主派議員入立法會議事、議政,因為立法會的財政審核制度本身存在不公,是殖民地時期沿用至今的制度,令議員無法真正影響政府的撥款決策,即使擁有過半數議席亦只能夠否決財政預算案。這也是她所認為「抗爭派」的特點之一——承認「2020 香港嘅立法會,係無法做到落實政策倡議呢個功能」、「立法會唔係可以幫選民落實訴求嘅地方」。

因此,參與初選,並非如控方所指「在立法會裏面爭取訴求」;相反,何桂藍認為,要向選民解釋,議員無法為選民達成訴求,包括五大訴求。

根據她的作供,自己當時是在說服選民,違背過去多年的「慣性」:不要把議會作為運動的終點、「消解運動的能量」,而是將議會看作是運動的一部分;不是要投給最有可能在立法會勝選、或者不被 DQ 的人,而是投給自己最認同的路線——透過初選的投票,「就住中共嘅作為表達香港人清晰嘅立場」。

3. 政制不公作為運動核心,政府 DQ 造成合法性危機、打破假象

除了詮釋初選投票的意義,何桂藍亦回應了控方對 47 位民主派被告串謀作出「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串謀目的是「顛覆國家政權」的指控。

首先,何桂藍指出,立法會無法實質上制衡到行政機關,是一個「失效」的立法機關。因為財政審核制度存在「黑洞問題」,政府透過制度令議員無法監察撥款,例如把不受歡迎的工程項目全數放入「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綑綁其餘財政預算案的項目,逼立法會通過——因此,否決財政預算案,才是議員盡責審議的做法。

「無論有 35+ 定無 35+,如果我係一個議員,只要我見到財政預算入面有一啲我無法審核的東西,我認為投反對票才是履行緊我作為議員的憲制責任。」

其次,何桂藍說,民主派在立法會過半,確實可以是戴耀廷所說的「憲制武器」,她說自己看不少文獻,將「彈劾、投不信任票,或者否決財政預算案」,稱為憲制武器,她理解這是可以觸發「憲政危機」的做法,而是「危」是「機」則看政府回應。不過,如上所述,民主派 35+ 並不可能實現,因為政府會選擇 DQ 或者釋法。

然而,DQ 的手法過去亦早已出現,當政府如過去幾年選舉一樣,只是 DQ 個別候選人,那麼「大家已經習慣咗,民眾好快就會將焦點擺在繼續為餘下候選人爭取議席。」不過,如果在初選投票中,民眾對抗爭派的支持度很高,而抗爭派如何桂藍所說,是認清議會無法真正議政、選擇將運動精神帶入議會進行抗爭,那麼北京或港府會選擇「大規模 DQ 候選人」,這會造成政權的「合法性危機」:

「如果佢大規模 DQ 候選人,可能講緊廿幾三十個甚至更多,咁佢哋就好難再去宣稱呢個 DQ 純粹因為唔同候選人個人嘅政治理念,而好明顯係針對香港民主派嘅打壓。」

何桂藍說,溫和派選民當時想避免這種情況發生,而她就希望說服他們。「經過 2019 之後,無人再可以扮睇唔到香港嘅問題,就算佢唔參與運動,佢都無可能迴避香港現狀已經無法維持。」

在庭上播放的 2020 年 7 月 11 日初選首日、她在大圍地鐵站口拉票的影片中,她在拉票演講裏表示,「我哋嘅抗爭開始咗真正歷史性變革嘅可能。」讓人們看清香港無法維持現狀,是她在庭上解釋「歷史性變革」的其中一點。

回應「否決財政預算」的指控之外,她在主問裏亦提出對運動訴求和精神的詮釋。她透過回顧五大訴求的源起,定義 2019 年運動的核心訴求是香港政制不公。她說運動要改革的不只是立法會制度,而是行政和立法機關要實行「雙普選」。而雙普選並非等同民主化的全部,何桂藍在主問結束後、控方盤問的第一日,給出民主化的更大圖景,容後再表。

「19 年嘅運動從來都唔係話爭取入到立法會要做到乜嘢,而係要改革成個制度。」何桂藍如此總結。

4. 回應「無差別否決財案」:沒有共識、議員default要否決

在指出制度本身令民主派無法達成 35+ 和實質影響政府決策之外,何桂藍亦回應了控方關於「串謀」及「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的指控。

就有無達成否決財政預算案「共識」的問題(串謀的重點之一),主控萬德豪在盤問時,多次以抗爭派立場聲明書《墨落無悔》作追問。《墨落》裏面倡議兩點內容,第一是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第二是如果支持度不足,要停止選舉工程。

何桂藍早前回答過,立法會議員「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這個說法是一個 tautology(同義反覆);而她並不認為獲議會過半議席、否決財案就可以迫使特首下台。關於五大訴求,她認為最重要的是最後一點,即重啟政改、達至雙普選。

另外,《墨落》又提及「在初選協調會議上已取得共識的共同綱領,乃一眾參選人之合作基礎。」,而這個綱領「已達致抗爭陣營光譜的最大公因數」。「墨落理應無悔,否則等於失信於選民。」

主控萬德豪多次追問,《墨落》的說法,意思是否民主派協調會議已經取得「共識」?這裡指的是,否決財案有沒有共識。

何桂藍重申,協調會議的共識只有初選機制、舉辦論壇等,而如果真的就否決財案有共識,她反問,為何戴耀廷最終不要求大家簽協議?「點解《墨落無悔》會出現,我嘅理解,就正正因為喺參與協調會議當中有人唔願意或者唔同意呢啲嘢。」

至於《墨落》裏所說的「共識」,何桂藍理解,每個人如果同意《墨落》所倡議的兩點內容,就簽署自己名字,《墨落》的內容僅指《墨落》本身,而不是指協調會議裏任何的協議。

主控萬德豪在盤問時神情嚴肅,在強調一些內容時會身體前傾、直望著被告何桂藍。他的追問多次被法官打斷,指被告已經回答過,或者指萬德豪理解被告答案不準確。「Thank you, thank you!」陳慶偉法官經常用這種方式截停主控的發問。萬德豪數次說「May I have a moment」「I need to check my notes」,說自己需要一點時間看筆記,再繼續下一系列的問題。

除了有無否決的共識之外,「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這個說法本身亦存在爭議。無差別否決財案,「regardless of their content or the merits of their content」,正是控罪裏關鍵的元素。

在盤問的最後,萬德豪向何桂藍說:「我向你指出,你與其他被告串謀獲取立法會大多數議席,以無差別(indiscriminately)否決財政預算案。」

何桂藍在作供第三日(7月20日)曾說,在野議員「default 的立場」就是否決財政預算案,直到行政機關說服到議員為止。她又詳細論述過,現時審核財案機制存在「黑洞」問題,令議員無法履行監察職能,因此,她認為只要機制令她無法履行職責監察撥款,就要投票否決財政預算案。

在回答萬德豪最後的這個問題時,何桂藍提出她對「無差別」的理解有三種情況,除此之外的做法,她不明白為何是屬於「無差別投票」。

「喺我理解入面,你要喺立法會 indiscriminately vote for or against 係有兩個情況,第一個係被動嘅,譬如有時梁君彥要批 CSA 但佢完全唔俾時間議員辯論,呢個情況下立法會議員無辦法做任何審議就要被迫表決,呢個就係區諾軒喺 2018 年嘅情況。」何桂藍說。

「第二個情況係主動嘅,譬如 21 年頭,財委會試過喺無 call 任何官員嚟質詢,通過咗 8 個 item 總共 300 億。當時有人問陳建波點解會咁樣,佢話議員如果要 call 官係可以 call 嘅,但要提前一日 call。但無一個建制派議員記得。」

「啊仲有一個(情況),」她忽然想起,「就係好似黃定光咁,喺議會訓咗冇睇嘅。」公眾席聞言,有人笑了起來。

「唔好意思但係呢個唔係一個笑話。」何桂藍說,「除咗呢三個情況之外我唔明點會有 bill 會喺立法會入面 indiscriminately 咁投票。」

5. 詮釋攬炒、極權與破局

在回應有無共識、何謂無差別否決財案的問題以外,何桂藍在庭上提出她對 2019 年運動精神以及目標的詮釋。

儘管法官們多次重申對理論、學術討論不感興趣,也不准許發表他們所說的「政治言論」,不過,何桂藍在被截停時往往繼續說話,要求讓她完整說完自己的答案,不要「斷章取義」。她和三位法官數次爭吵起來,疊聲、搶白的情況某程度增加了法庭記者紀錄內容的難度。在主問的後半階段,法官們似乎減少了截停的次數。

在論述了上文提及的香港政制不公問題後,何桂藍說,香港人不想要中共這種「極權」的制度,「香港人唔想活喺方方面面都係監控嘅制度入面。」雖然陳慶偉法官與何桂藍的辯護律師 Trevor Beel 就「極權」的說法有一番來回問答,陳慶偉法官反問日本是否極權國家、稱日本只有一個政黨(編按:日本實行多黨制),不過,何桂藍強調,「極權」是一個客觀描述,貶義與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香港人不想要。

她回憶,2020 年 5 月國安法消息公布後,美國作出一些反應,包括取消香港特殊地位等。在那個時空,不少人認為,攬炒已經發生。然而,她並非這樣想。她所定義的「攬炒」,不是一個具體的目標,因為目標往往因人而異、沒有定論。她認為,攬炒是一種精神,「就係明知自己會承受好大代價,簡單來講就係會炒埋自己啦,都會堅持做自己認為要做嘅嘢。」而「對家」即政權所「炒」了的,則是對香港人和香港事態發展的控制。

因此,當國安法出爐、國際社會有反應、坊間認為已經「攬炒」時,她希望延續運動,方法是提出「破局」的概念。

她說破局來自一些政治理論,因為當權者往往設立「structures」,包括體制(institution)和論述(narrative),令民眾不只在現實上面對限制,亦在心理上受到侷限。「佢會令你覺得你必須要接受呢個就係現實、你無 alternative。」

然而,一旦民眾見到有別的選項,這種「設局」就會失效:「一旦民眾見到有 alternative,官方唔係惟一嘅講法,呈現出嚟嘅現實唔係唯一嘅現實的話,咁政權對民眾無論實際上或者心理上嗰種控制就會失去。」

因此,破局就是要建立一種「anti-structure」,「如果抗爭者可以離開呢一啲(當權者的)規則,按返佢哋自己嘅規則去行動,佢哋就相當於打破咗政權 set 出嚟嘅 structure,破局簡單嚟講就係咁。」

何桂藍說,在 2020 年 6 月,她認為「死局」是國安法令民眾覺得「做乜嘢都只係送頭」。但是,「有國安法就乜都做唔到,只係中共要求香港人接受嘅一個講法,並唔係我所見到嘅現實。我所見到嘅現實就係即使香港人喺呢個時候仍然有抗衡嘅方法。透過立法會選舉攞最大嘅 mandate 同埋最大嘅 turnout 係其一。」

因此她認為繼續選舉是當時延續抗爭的其中一個方法。雖然「攬炒」精神是「炒埋自己」,但她同時強調,攬炒也是一種博弈,這是很多學者已經有不同論述的說法。她之所以希望自己有身位演繹「攬炒」論述,因為她不認同當時輿論對「攬炒」的說法,說 2019 年示威者面對強大壓迫,某程度有自毀傾向,強調「犧牲」和「死」。何桂藍認為,這種說法抹殺了運動的創造性。

「我想強調,運動唔係求死,係求生。中共炒到埋來嘅時候,可以打開新空間嘅,係香港人嘅求生意志。」

6. 民主化是全香港一齊討論的過程

關於抗爭想要改革的制度,庭上播放何桂藍曾在 2020 年拉票演講裏說,「中共寫好的劇本,是讓香港一步一步走入鳥籠式的民主。我們的抗爭打破了他們 set 的死局。」

Beel 詢問「鳥籠式民主」的意思,何桂藍解釋,真正的民主是「成套制度」,「香港人一直都有票投,但係我哋對呢個城市嘅規劃、發展,對於公共開支究竟點樣使,我哋有無 say 呢?好明顯無嘅。」

她說當權者透過選舉吸納民間政治能量,「將佢困在一個根本沒有出路也沒有改變的 institution 入面。點解我會話一步一步咁樣走入呢?過去好多年來,我哋一直都討論點樣擴大嗰民主成份⋯⋯」

她的說法被陳慶偉法官打斷了。不過,在第 9 日控方開始盤問時,陳慶偉法官基於控方的提問,提出他的問題:打破政府限制的一個方法就是否決財案、迫使政府退讓,去製造一個你可以接受的制度?

何桂藍繼續說她對民主化的想法:「無論呢度 47 個人定參與運動嘅每一個人,佢哋對民主化甚至雙普選嘅想像都唔一樣嘅。所以,唔係話爭取真普選然後落實雙普選就完咗件事。」

在她回答時,主控萬德豪一直雙手抱臂狀,時而望天,時而望地。

「重啟政改一定係一個全香港都參與嘅討論過程。」何桂藍說。「無論公眾諮詢又好其他方式又好,所以我哋唔係話直接爭取一個既定嘅普選制度,而係爭取重啟政改呢件事。只要政改嘅過程係民主嘅話,嗰結局、真正普選制度係點,可能唔係我𠵱家講嘅。」

「但我哋至少要啟動呢一個全香港一齊傾嘅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