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庭審筆記|何桂藍:議會戰線是為推進 2019 運動

初選47人案原訂審期 90 日,今天是第 89 日,被告何桂藍剛完成首周作供。 四天以來,她在代表律師 Trevor Beel 主問下,解釋了自己為何決定參加初選、為何認為應該否決財政預算案,以及為何在國安法降臨香港時,決定留下來並公開表態反對。 這分別涉及她如何看待 2019年社運與議會戰線的關係、立法會審議財政預算案的機制問題,以及她對國安法及何謂「法治」的看法。 1. 參選的決定:以立法會選舉推動2019運動 作供第二日(7月19日),何桂藍在法庭上說,她是在大約 2019 年 12 月開始思考告別記者身分、在社運裏找一個適合的崗位。到了2020年一、二月左右,她開始考慮參選立法會。她認為 2019 年運動的其中一個精神,是「每個人都要搵自己最適合、最擅長嘅嘢去做」,而 2019 年運動是無領袖、無面孔(faceless)的,例如當年 7 月 1日示威者在立法會議事廳宣讀的「七一宣言」,至今無人知曉是何人手筆。 「但係好遺憾,大家(在運動中)認識到我囉。」她指著自己說。 2019 年時,何桂藍是一名記者,她在 7 月 1 日和 7 月 21 日所做兩場直播流傳甚廣,很多市民開始稱她為「立場姐姐」,儘管她有表達過不喜歡這個名字。在後來的法庭問答裏,她至少兩次澄清及強調,她在 2019 年運動裏從無做過示威者的角色,直到她決定參選,第一件事就是宣布離開行業。她說,混淆記者和示威者的身分,是很嚴重的事情。 她又補充,當她說「 2019 」時她指的是社會運動本身而非年份,強調:「至少喺我身上場運動仲未完。」 至於參選立法會想要達到的目的,她表示,2019年運動很早已經演化為一場民主運動,因此,參選第一是為 2019 年運動拿到“mandate(民意授權)”,第二是 2020 年三、四月的時候,運動的其他路線都停滯不前,而議會路線,政府是需要回應立法會選舉的結果。第三,她個人想要達到的,是不希望議會路線“ride on”2019年運動,而是反過來,立法會選舉可以推進 2019 年運動本身。 所謂議會路線“ride on”運動,指的是過往每次立法會選舉,社會焦點很快變成「跑馬仔」,數算黨派候選人贏多少議席。她認為香港民主運動一直有一個問題,在於運動者容易把焦點放在立法會,然而,社會運動並非為了在議會拿多幾個席位,而是議會本身是運動的一部分。 2019 年的運動,「其中一個緣起就係立法會解決唔到呢啲問題,所以人民先要行出來。」她甚至為此反對自己的辯護律師,將她參選的目標描述為「將運動從街頭搬去立法會」,說這說法會「消解了運動的能量」、「馴化了2019運動」。 她希望做的,是將 2019 … Continue reading 47人案庭審筆記|何桂藍:議會戰線是為推進 2019 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