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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審訊第18日|便衣警見打鬥匯報 10 多次 每次獲覆「處理緊」 記事冊僅5行紀錄認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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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人,在 721 元朗站襲擊事件,被控一項暴動罪,案件今( 16 日)於區域法院進入第 18 日審訊,辯方續盤問案發時在元朗站內監察閉路電視的便衣偵緝警長盧吉相(46744)。盧同意當晚事態緊張,曾致電元朗警區行動室十多次報告情況,對方「每次都稱知道,處理緊」,但他沒有追問意思、又指「我唔知佢(行動室)諗乜嘢」。盧又承認很多值得記錄事件沒有寫在記事冊、是「疏忽」。

下午傳召案發時與盧一同工作的另一名偵緝警員 10215 作供。辯方播閉路電視片段盤問期間,他指約 10 時 49 分片段有「超過數十人」聚集,法官陳廣池質疑他的數目不準確,追問下他指庭上片段顯示有「超過100人」;陳再追問,顧有否告知行動室「100人係分兩派甚至多派」,警稱有再致電行動室講述「係分咗兩派人」,包括「有著白色衫,同埋著非白色衫嘅人」。

便衣偵緝警長盧吉相昨離開法庭,他今早續接受盤問指當晚曾10多次致電警區行動室報告。(資料圖片)

便衣警:約 9 時多港鐵職員指「出面有事發生,需要警察幫忙」

盧吉相今早接受代表第二被告庚家豪代表大狀李百秋盤問,他供稱案發當日下午約 4 時半開始工作,6 時與約 50 人,包括軍裝及便裝警員在內接受訓示,訓示於約 6 時 20 分完結,但他現已忘記訓示內容。盧昨稱忘記抵達元朗西鐵站站長室時間,今日指聽畢訓示後,再訓示一名與他一起到元朗站的下屬,約 8 時 15 分抵達,沒有配戴任何裝備。

盧指他與另一便衣警員西鐵站後,先到警務室找當值警員、再由該警員向港鐵職員解釋兩名便衣會負責觀看閉路電視情況。他指不記得當晚站長室內具體人數,但連同港鐵職員不多於十人,又指當晚熒幕共顯示閉路電視十多個角度的畫面,又未曾要求港鐵職員調較畫面。

李百秋問盧是否知悉,當晚約8、9時站長室收到市民電話投訴在站內被騷擾,盧回應指記得有港鐵職員跟他報告,「出面有事發生,需要警察幫忙」,但他也不記得詳情和時間。負責審理案件的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追問,他知否有關事件性質,盧回應他從閉路電視看到,「感覺到多人聚集、可能有人打鬥,所以我認為可能關於呢啲事,肯定唔係打荷包、非禮嗰啲」,因此向元朗警區行動室(DOR)匯報,獲對方覆稱「知道,我哋處理緊」。

十多次致電行動室 對方每次稱「知道,處理緊」

李百秋續引述盧昨供稱,在約 10 時 40 分目睹打鬥向行動室匯報, 盧同意辯方指當晚事態緊張,他曾致電行動室十多次,對方「每次都稱知道,處理緊」。辯方質疑既然行動室每次均稱「處理緊」,有何盧有必要多次致電追問?盧指因見到有事發生,而「事件發展落去,有人打鬥聚集,我咪繼續報」。陳廣池打斷盤問,指向行動室匯報現場情況是盧的責任,「有咩事發生、點揹得起結果?」,行動室如何回應非盧控制得到。

辯方續問,盧當晚有否追問「處理緊係咩意思」,例如是否會派警員到場?盧表示「我唔知佢(行動室)諗乜嘢」,亦沒有追問何謂「處理緊」;而他當日曾致電不同電話號碼向行動室匯報,承認自己不知道是誰接聽電話,但同意在報告現場情況後,所有行動室人員都會知悉他的匯報內容。

盧吉相指當晚10時40分從 CCTV 目睹打鬥,致電行動室10多次匯報,每次獲覆「處理緊」。(網絡片段截圖)

「好多值得提嘅事」未有記錄 承認疏忽

辯方又問,盧是否記得旁邊同事有否致電行動室匯報,盧指稱不知道。辯方質疑盧與同事距離近,理應聽到及察覺到同事行動,陳廣池打斷指「點會簡單呢?我問你左手邊做緊乜,你都唔知啦?」、「嗰晚唔係普通日子,立立亂喎」。盧在盤問下表示自己有責任向行動室匯報,如有事下屬應會向他報告,但他不知道下屬致電行動室。

辯方完成對盧的盤問前指出,由盧抵達元朗站到離開期間,理應「好多值得提嘅事」,盧都沒有記錄在記事冊,盧確認相關紀錄只有「5、6行」,稱「我認我疏忽」,又同意「寫落去有好多幫助」。

辯方完成盤問後,控方覆問並向盧播放元朗站當晚月台閉路電視片段,並問他片段內人流是否正常、抑或屬有需要匯報。在播放當晚 9 時 49 分至 10 時 38 分片段時,盧認為人流屬正常;直至播放 10 時 43 分至 10 時 50 分片段時,盧則稱人流多、屬需要匯報情況,但他忘記自己當晚有否匯報。

下午傳召當日另一便衣偵緝警員作供(警員編號10215),他與盧一起在站內監察。

另一便衣警作供 「冇印象」訓示時曾否提「吹大雞」「白衣人」

下午控方傳召編號 10215 的顧(音譯)姓警員,案發時駐守元朗警區情報組。他接受第一被告林卓廷代表大狀黃錦娟盤問時確認,元朗警區情報組會接收來自元朗、八鄉及天水圍分區的情報,但在 721 前,他並「聽唔到」元朗一帶有「吹大雞」行動、或十八鄉一帶有白衣人聚集。

顧在當晚下午 6 時至 6 時 20 分接受訓示,至於期間曾否提及當日有人在元朗「吹大雞」或要留意「白衣人」,顧表示「無印象」、「唔記得」,但記得沒有提及有武器;盤問下指如有人手持棍狀物品,或有不正常人群聚集,他會留心監察。顧指訓示後與盧一同用膳、約8時15分到西鐵站,黃錦娟問他是否知道這兩、三小時內鳳攸北街發生的事,顧一度停頓近十秒指,當日後曾睇新聞,「依家唔記得當時知唔知」。

顧稱晚上 10 時許透過閉路電視目睹白衣人手持紙牌和棍狀物,由商場行入,向行動室報告後獲告知會安排人手處理,指示他繼續實時監察現場情況,至於何時和派出甚麼人處理,他則不清楚。

黃錦娟之後播放案發時西鐵站閉路電視片段,約 10 時 40 分片段顯示站內售票機前,有人遭持紙牌白衣人追趕,亦有畫面顯示有數名白衣人手持「保衛元朗,保衛家園」紙牌及持紅旗、沿商場出口入站,顧都稱當時「冇留意到」或「冇印象」。約 10 時40 分至 42 分的閘口片段,顯示付費區內有人急步跑,有白衣人持牌在閘外聚集、也有白衣人跳欄進入付費區內,顧則指當時因「有追逐打鬥發生」,有向行動室匯報整個過程,包括白衣人的離開方向。黃問其用意是否「希望佢哋盡快截到白衣人調查」,顧僅稱「會咁樣匯報」。

法官:有否匯報 100 人係分兩派甚至多派?

黃繼續播放片後,10 時 48 分至 49 分片段顯示多名白衣人由商場進入元朗站,手持長棍、藤條、紙牌等,顧稱當時看不到該畫面;辯方播放另一角度片段,見到大量白衣人在閘外揮動長棍及藤條,顧指畫面有印象並向行動室匯報,被指示「繼續留意情況,會處理」。黃追問顧有否報告現場聚集人數,他指白衣人於 10 時 42 分入元朗站時,他曾匯報現場有十多人;至於 10 時 49 分片段,他忘記確實報告數字,但認為有「超過數十人」聚集。

法官陳廣池打斷盤問,質疑「就咁睇到畫面,點會幾十人咁少?」、「呢個鏡頭就咁睇,你講畀法庭聽,你視角幾多人?」顧回覆有「超過100人」。陳再追問,顧有否告知行動室「100人係分兩派甚至多派」,而非來自同一組別,「情況好唔同架喎」。顧同意,又稱隨著出現衝突及打鬥,他再致電行動室講述情況「係分咗兩派人」,包括「有著白色衫,同埋著非白色衫嘅人」。審訊明續,明早由控方將覆問此便衣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