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力量前副主席「快必」譚得志涉煽動案,終極上訴今(6日)被駁回。法庭認為,控方毋須證明被告具煽惑暴力意圖,煽動罪也可在各級法院處理。譚被控的舊煽動罪,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基本法》23條) 於 2024 年 3 月實施,已被廢除,只餘蘋果案還在審訊;23 條下的「新煽動罪」,最高刑罰由監禁兩年提升至七年,亦列明毋須證明煽惑暴力或煽惑擾亂公共秩序意圖。《集誌社》整理新舊煽動罪案件情況,盤點《國安法》生效後,什麼人曾被控煽動罪?什麼言論屬煽動?

據《集誌社》統計,《國安法》生效以來,至少有 55 人及四間公司(《蘋果日報》三公司及《立場新聞》母公司)曾被控《刑事罪行條例》下的舊煽動罪,當中四人被改控他罪。除《蘋果日報》案正在審訊,其餘均已裁決,全部罪成(除譚得志被控其中一項煽動罪脫),判監 2 至 21 個月。其中《立場》案,前《立場》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不服定罪提出上訴。
至於《維護國家安全條例》(23條)下的新煽動罪,至今共五人被控。當中三人認罪,判囚 10 至 14 個月;另兩人尚在提堂,前社民連成員周劍豪被指在社交媒體發布煽動訊息,辯方申請押後待快必案終院裁決結果,再決定答辯意向。

誰人曾被控煽動? 傳媒老闆、網台主持、工會幹事
被控煽動的人,橫跨社運人士、傳媒老闆、普通市民。其中前人民力量「快必」譚得志,是回歸後首名被控煽動的被告,他涉 2020 年在街站發表「光時」、「黑警」等言論,被控八項「發表煽動文字」罪,七項罪成,判囚 21 個月(連同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共判囚 40 個月)。在網台發表煽動言論的「傑斯」尹耀昇,及在網上罵法官及嘲殉職警的歌手阮民安同被控,就煽動罪判囚 14 個月。
言語治療師總工會 5 名幹事,被控出版具煽動性的「羊村」繪本,判監 19 個月。社民連古思堯,被指擬在 2022 年北京冬奧開幕日、及 2023 年區選投票日前,抬棺材到中聯辦及選舉事務處示威,兩度被控「企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均被裁罪成,同樣判囚 9 個月。
同一時間,有傳媒機構被控煽動。其中黎智英、三間《蘋果日報》公司及六名《蘋果》前高層被加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黎智英與公司不認罪,正接受審訊,其餘六人則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煽動罪獲存檔。《立場新聞》、前總編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同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被裁定罪成,分別判囚 21 個月及 11 個月。
曾被控者包括無業、學生、家庭主婦、前警員
除了知名人士,更多是寂寂無名的市民被控煽動,身分包括學生、家庭主婦、前警員、侍應、廚師、文員等。例如「初凝‧芝茶」兩名女負責人、日本留學女生、兩名「旁聽師」,亦有前警員嘲殉職水警,及內地女學生擬六四展示「國殤之柱」直幡被控。
到底什麼言論被指煽動?新舊煽動案件中,大部分被告均認罪,只有七宗否認控罪,其中六宗經審訊後罪成,包括《立場》案、譚得志、古思堯兩案、嘲殉職警的男警,及「旁聽師」案;《蘋果》案則正在審訊。從這些案件的裁決理由書,可得知法官裁定不同言論具煽動性的理由。至於其餘被告均認罪,從其承認案情,可得知控方指控他們什麼言論為煽動。

舊煽動罪七種煽動意圖
舊煽動罪有七種法定煽動意圖,包括引起對中央和特區政府、及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依法制定事項;煽惑使用暴力、慫使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及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等。
23 條通過後已訂立新煽動罪,大部分煽動意圖不變,部分字眼被修訂,如新增引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及規定的國家機構,及對中央駐港機構的憎恨、藐視或對其離叛;原只針對「香港司法」,亦改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藐視或對其離叛。新罪亦訂明毋須證明煽惑暴力或煽惑擾亂公共秩序的意圖,刑罰亦由最高監禁 2 年,增至監禁 7 年。

哪些言論被指煽動?
《集誌社》綜合法庭裁決理由及承認案情,整理哪些言論被指煽動。
其中「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香港獨立」、「香港人要獨立建國」、指《願榮光歸香港》為香港國歌等,被指宣揚港獨、具將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意思的字眼,為最常被控的煽動言論,被指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依法制定事項、慫使他人不守法。多人因展示或發布相關字眼而被控。
被指引起憎恨藐視中央的,則包括古思堯案的「打倒共產黨」、「結束一黨專政」、「屠夫政權,遺臭萬年」等。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雖古解釋寫下字句是出於對中央施政及共產黨作為不滿,但從整體案情看,其最終目的無疑是希望改變、甚至推翻國家憲法所訂立之安排。從「打倒」、「結束」的字眼,顯然他非單純批評和表達不滿,其訊息會挑起對中央憎恨、藐視及激起對其離叛。
其他多宗認罪的煽動案亦涉攻擊共產黨的言論,包括「共產黨下台,天下太平;習近平下台 台灣太平」、「沒有共產黨 才有新中國」等。而《立場》案何桂藍專訪提及「攬炒」、「會用一切方式與中共周旋」等,法官郭偉健指引發讀者對中央和特區政府強烈敵意,意圖嚴重破壞其權威及香港憲制秩序。

針對《羊村》繪本案,郭偉健指繪本中羊是善良及受壓迫、狼是邪惡侵略者,而繪本結尾列出「羊村守衛戰 VS 反送中運動 背景資料」,告知兒童故事為真實,即他們是羊,嘗試傷害他們的是中央及特區政府。法官指出版者拒絕接受香港回歸後的憲法秩序,透過故事令兒童相信中央帶邪惡意圖毀掉港人生活、內地新移民故意來港搶佔資源、若不聽話便會被送進牢獄,唯一保護家園的方法是以武力反抗等,裁定三本繪本屬煽動性刊物。
「六四屠殺」直幡 官指內容具尖銳性
有關六四事件的文字亦被指屬煽動。內地女法律博士生曾雨璇,擬於六四在銅鑼灣展示印有「國殤之柱」及寫有「六四屠殺」的直幡,被指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激起對其離叛。她被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囚 6 個月,羅指直幡內容具尖銳性,目標對象為對信息有共鳴的志同道合者,較易被挑起情緒。前支聯會常委,亦曾於 2023 年六四,涉展示「哀悼六四死難者」、「禁食89643.4秒」的紙張被捕,但沒有被控。
至於被指引起憎恨藐視特區政府和香港司法的,包括針對政府官員、警察、法官的言論。其中針對警方的,例如譚得志稱「721唔見人,831打死人,十月一開槍殺人」、「黑警」,又以問答引導人認為警察會「打阿婆、打年青人、無差別拘捕、警察毆打和拘捕失去良心、交通警察開槍打學生或揸車撞人」等,法官陳廣池批評「對警方的攻訐更達到失卻理性的程度」,激化他人對警方的藐視,煽動仇視執法的警員,在毫無根據下以偏蓋全地指罵及誣衊警察。

嘲墮海水警殉職案 官指言詞狠毒
男警崔駿民嘲墮海水警殉職案,崔稱望水警變浮屍甚至腐屍,又指「希望d狗官快d死曬」、「狗官死一個點夠」,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亦不認同只是幸災樂禍,而是言詞狠毒,明顯對警官懷憎恨、藐視及離叛之意,訊息或刺激支持警方執法人士情緒,引起市民間不滿或離叛。
《立場案》中,羅冠聰博客指抗爭者被無理打壓、被失蹤、侵犯、長年囚禁等,法官指是以假消息散播憎恨及反政府情緒,激勵在港抗爭者的士氣,要求全面進行曠日持久的抗爭;中大衝突兩周年專訪中,指中大學術自由受威脅需保護,是提供錯誤事實攻擊警方執法,美化暴動者行為,引起公衆對政府及警方的憎恨。
有認罪被告提及「當年我都有份抗爭 無懼當權者暴力鎮壓」、「警黑合作 襲擊市民」等,亦被指言論針對港府。「影衰Mi」在「隱世市集」售賣有關 2019 年 6 月社會運動的 300 頁刊物,提及「6月12日 警方暴力清場」、「7月21日 警察包庇罪犯」等,同被控煽動。
針對法官的,包括兩名旁聽師涉在鄒幸彤六四集結案裁決時發言,首被告曾稱「良知呀你跌咗,閣下」、「良知呀你冇咗」,裁判官鄭念慈認為,是公開及當面地指責裁判官沒有良知,公然在案件審理期間於法庭內貶低裁判官;次被告說「亂咁判」、「冇法律𠵱家」、「包青天嚟審喇」、「過份呀」,亦是指責裁判官不依法律、不公正,兩人言詞必定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及藐視。

《立場》案中,博客區家麟指「一國兩制確診,插喉彌留」、「苛政猛於武肺」,又指人大可隨時釋法,「識時務的國安法官」自會明了新時代之「公正」為何物,並批「煽動」為法律武器,將冒犯言論等同煽動暴力、顛覆國家,「未審先囚」;及羅冠聰博客指律政司檢控初選案屬「荒謬」及「濫用權力」等,均被指在沒有提出任何客觀基礎下,攻擊《國安法》等條文及相關執法檢控程序,引起憎恨政府和司法。
其他針對港府和官員的言論亦被指屬煽動,翻查認罪被告的承認案情,包括江達權案「香港已經是一個不安全的地方,你可以無聲無息中消失」、「香港根本不值得留戀,只是一個鬼地方,共產黨永遠都想將你肉身霸佔」;曾國熙案「不准市民走灰色地帶,只准高官商界年年勾結貪污」、「李家超鼓勵市民消費製造更多垃圾唔犯法」;區健威案「鄧炳強 保安局局長 現代賣港賊」、「李家超下台」;及王浩鏘案「原來李家超弱智唔係扮」、「根本所有警察都係犯罪份子」。

穿「光時」上衣戴「F.D.N.O.L」 被控新煽動罪
而諸啟邦穿「光時」上衣和戴「F.D.N.O.L」(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口罩,被控新煽動罪,辯方稱後者無分裂或顛覆意思。但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稱意圖以此口號煽惑他人推翻政權,加上此為「2019 年社會動亂」示威者常見口號,或會挑起對政府或警方的仇恨。
另涉抹黑和破壞防疫政策的同被指煽動,如「初凝‧芝茶」案兩被告指特區政府及官員是疫情下殺死香港市民的「兇手」、政府「推健康碼監測市民私隱」、以「種毒」煽惑公眾不作疫苗接種;王浩鏘案「大家要抵制法西斯防疫政策,樓宇強制檢測係浪費香港人嘅血汗錢」、「我戴唔戴口罩係我自由」等。
此外,「革命無罪 造反有理」、「香港需要的是革命」,及針對刺警梁健輝的言論,如「烈士梁健輝逝世 一年兩個月默哀」、「歷史會俾梁健輝一個公平評價」等,均被指為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針對其他市民的言論也被指引起市民間不滿和離叛,例如徐凱駿呼籲對來自中國的人抱敵意和不滿、詛咒中國人或警員死亡或受重傷;譚得志提及「死藍絲」、「呢個地中海係藍絲」、「藍絲你哋死咗,你個仔你個女唔會裝香俾你,除非你轉番做黃絲」,法官批是煽動他人仇視不同政見的藍絲、詛咒和恥笑他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