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社工|劉家棟釘牌五年 馬雲祺停牌三年  《集誌社》統計 21 社工被DQ 逾七成涉社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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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社工劉家棟,曾於 2019 年7月的「光復元朗」遊行,被控阻差辦公罪成、經上訴後判囚八個月。出獄後,劉家棟曾受訪指,已被傳統機構拒之門外,也令機構受壓,選擇以獨立身分提供服務。

今年十月底,他向社工註冊處申請續期,社工註冊局於 12 月 3 日開會,檢閱其續期申請,最終就著其被判阻差辦公案,列出三個原因:妨礙社工聲譽、罪行嚴重性,以及罪行性質,註銷其社工牌照五年。

註冊局在通知信提到,據現行《社工註冊條例》,劉家棟可在收到信函通知後 28日內(明年 1 月 2 日前)提交書面陳述,向註冊局上訴。惟劉家棟認為,改組後註冊局由政府主導,「釘牌是意料中事,上訴失敗也是意料之內」因而無意上訴。

在他眼中,「妨礙社工聲譽」是一種「Bug」,容讓註冊處單方面審查、無廣泛認受下作出釘牌決定,他相信,從過去例子,以至自身都可肯定,社工一旦牽涉反修例案件,通通都會被釘牌。「我都唔係好理解到阻差辦公咁簡單,如果以刑期、案底性質,咁我無理由會係5年㗎嘛?」

劉家棟:釘牌5年形同無限期

被釘牌五年是甚麼概念?劉家棟形容是「五年後變 fresh grad(畢業生)。」因為行業重視經驗,更何況社工本身便要長時間深耕細作。他續說,曾接觸過被釘牌同工,需要在停牌期間炒散兼職,因為釘牌發出通知便即時生效,意味要馬上離職,一切可以來得非常突然。

他又指,正因現時的獨立身分,才不致「晴天霹靂」,「因為佢一早迫絕咗我,令我無辦法喺社福界搵到工作。」據他了解,有同工在刑滿後獲聘,惟這批社工除被註冊局 DQ,甚至有機構「被Cut Headcount」直接將有關職位取消。

劉家棟承認,現時工作有面對經濟困難、其他壓力。他又指,日後提供服務便要「多花一分唇舌」,因為過去尚可表明是社工;如今失去身分「我乜都唔係㗎,但我嚟幫手㗎。」劉家棟說,自己從中學開始,已視社工為終生志業,「所以社工牌對我嘅意義,其實都重大,因為曾經係想一直走落去;無奈地社運之後無辦法再加入NGO。」

今次釘牌五年的「刑期」,他認為如同無限期釘牌,「我諗社工就已經唔係我職業路向」、「本身已經搵唔到工,再加上呢五年釘牌,累積之下,基本上我往後工作,再支撐唔到,我就唔會再做社工。」

翻查資料,撇除修訂後的《社工註冊條例》,干犯國安罪行社工可被永久註銷這一因素;12宗涉反修例案件的釘牌個案,劉家棟是次被罰五年是所有案件最高,其餘人士則介乎半年至三年,當中因非法集結被釘牌有八宗,被釘牌年期由六個月至三年不等;剩下則包括違反限聚令、拒捕、藐視法庭案。

資料顯示,非涉及社運案而被釘牌的例子,包括一名社工涉在《房屋條例》下虛假陳述,被停牌一年。一名社工因盗竊罪成、一名被裁定酒後駕駛罪成的社工,都被停牌半年。而一名不小心駕駛、超速、無牌駕車的社工,則被停牌三個月。

2019年4月28日反修例遊行

至於涉及社運案件的停牌社工,包括一宗違限聚令的個案,該社工是在疫情期間,為工會設街站、派口罩等防疫物資,而被票控。該社工在今年 12 月,被停牌一年。涉非法集結而被停牌的個案,則包括三宗在理大圍城事件被控非法集結判囚 14 個月的個案,三名社工都被停牌三年。此外,一名案發時為學生,被裁定違反《禁止蒙面規例》及非法集結罪成囚三周的社工,現被停牌兩年半。

新修訂的社工註冊條例第 24A 條 2b 段提到,若一名註冊社工被香港或其他地方裁定罪成,將可註銷該社工牌照,為期則是「一段註冊局認為合適的期間」,但不超過五年,換言之,劉家棟是次已被罰「有限期停牌」的最高年期。

釘牌三年 前社民連成員馬雲祺:曾上訴未果 

被釘牌之一的前社民連成員馬雲祺,因企圖侮辱區旗、非法集結罪成,於月初被註冊局釘牌三年。馬雲祺曾就結果向註冊局上訴被拒。翻查資料,馬雲祺兩宗案底均在超過十年前留下,分別涉2011年8月抗議反對外傭爭居港權團體,翌年承認非法集結罰款2,000元;及2012年4月在中聯辦外與古思堯企圖侮辱區旗,2013年被判230小時社會服務令,上訴得直後減至110小時。

馬雲祺在2021年社工課程畢業,前年正式擔任社工,「如果問心情,一定係會有啲氣餒,好難打算將來,三年後再申請都唔確定,好難計劃將來,兩至三年(後)再拒絕又點樣呢?」馬雲祺說:「老實講,我已經比好多人好好彩,對比名單上好多社工,點都好,(雖然)唔會覺得好,但處境已經相對其他人好好多。」

社總:或變相無限期釘牌

社會工作者總會會長張志偉認為,劉家棟已被判囚,今次再被釘牌五年,刑罰顯然過重;等同剝削劉的未來。他又重申,修例後的註冊局權力更大,尤其可以決定釘牌年期,理應要克制,否則註冊局一方面標榜要為業界豎立好印象,另一面卻違背社會工作的原則,變相影響業界聲譽。

他解釋指,業內本身相對重視經驗,「五年後縱使佢入得行,其實係從頭開始過。即係話等如佢過往專業生涯歸零。」他續指,過去有就停牌個案向註冊局查詢,如再次申請社工牌照會否被同一原因拒批,但至今都未獲回覆。

社工註冊局主席許宗盛昨日曾回覆報章指,釘牌與否以及註銷年期,視乎社工能否提供品格證明;若涉偷竊等與品格有較大關係的罪行,便會更看重;而劉家棟被判釘牌五年的決定,有經過委員會討論。

張志偉直言,從至今已公開的停牌個案,均難以理解註冊局的判斷界線,但明顯看到註冊局決定帶有政治考量。「不論性質好、定從判刑好,其實都有不一致地方。第二,你話(判決)完全無政治考量,咁呢個我估市民嘅眼睛係雪亮。」、「可能涉及到社會運動嗰啲,佢(註冊局)就會判得重啲,咁呢個好明顯係一個政治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