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ve Lily」事件的父母今(31日)向法庭入稟申請人身保護令,要求「釋放」正由收容所照顧的男嬰 Danny。父親曾先生稱,兒子在社署照顧下健康情況每況愈下,又未能恆常飲母乳、患濕疹後自己要求為其搽橄欖油亦被拒等,認為 Danny 「受虐」。社署回應指,會適時向法庭提交報告。

早前在家誕下 Danny、並因拒絕驗 DNA 而被捕的 Danny 父親曾偉邦及母親關佩仙,今下午到高等法院入稟。二人在法院外向傳媒表示,現時每星期才可探視兒子一次、每次 45 分鐘至一小時,形容「殘忍」,時間不足以餵母乳,亦讓 Danny 無法恆常飲母乳,影響嬰兒成長。

曾又指,兒子在社署照顧下患上濕疹,院舍要求為他搽一款藥膏,但二人不同意,建議為 Danny 搽天然有機橄欖油,獲回覆指要請註冊兒科專科醫生開處方,他們質疑做法不合理。

法庭上月向 Danny 頒布三年保護令,曾偉邦指社署並無沒有證據證明 Danny 在父母照顧下受到傷害。關佩仙稱在社署的兩次保護令申請中,Danny 並無代表律師,剝削了他向法院申訴的權利。

曾偉邦強調,二人最著重的是 Danny 福祉,他在庭外嚎哭稱,「我哋好擔心我哋個仔,我哋同佢分開咗好耐啦。」他稱曾向社署表示長居院舍會影響幼兒發展,但未獲回應,無可奈何下才選擇向法庭提交申請,「希望法庭可以阻止佢繼續虐待 Danny!」

社署:會適時向法庭提交報告
社會福利署回應查詢時未有回應指控,僅稱正依照法庭早前頒發的保護令和指示,就男嬰的照顧和保護進行法定監管,並會適時向法庭提交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