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ve Lily」事件的父母早前向法庭入稟申請人身保護令,要求「釋放」正由收容所照顧的男嬰 Danny,申請今(7日)在高等法院審理。Danny 父親曾偉邦在庭外稱,社署認為他們沒有進行產檢、在家生產、沒有適時帶嬰兒求醫等,已經構成疏忽,但他稱在家分娩只是個人選擇、且不違法,政府卻往往以保護兒童為由懲罰父母;又指日後若在其他地方生產亦會積極考慮在家分娩。案件料九月底裁決。

內庭聆訊處理
申請今由不公開的內庭聆訊處理,Danny 一方沒有法律代表。曾偉邦在步入法院前稱對申請信心不大,對過往法庭的判決是否能保障人權有很大疑問,形容懷著「戰戰兢兢」心情到場;又指若法庭拒批申請,意味香港的人權保障不能與國際接軌。

父母認為 Danny 「受虐」
法庭今年六月向 Danny 頒布三年保護令,期間 Danny 由社署看管。早前在家誕下 Danny、並因拒絕驗 DNA 而被捕的曾偉邦及關佩仙,上周向法庭入稟要求「釋放」Danny,指兒子在社署照顧下健康情況每況愈下,又未能恆常飲母乳、患濕疹後自己要求為其搽橄欖油亦被拒、限制探視時間等,認為 Danny 「受虐」。

指社署認為「重犯機會高」
曾偉邦今在聆訊後稱,社署認為他們沒有進行產檢、在家生產、沒有適時帶嬰兒求醫等,已經構成疏忽。曾又指社署形容兩人對醫療態度迴避、對社工等專業人士不合作;且兩人三胎都在家生產,認為「重犯機會高」。

料九月底裁決
申請料九月底裁決,曾偉邦稱不敢評估勝算,但認為「唔覺得我哋犯左咩罪」,因在家分娩在包括香港在內的多個司法管轄區都不違法,但政府往往會懲罰父母,「因為刑事阻止唔到我哋,所以佢哋就透過所謂保護兒童法,去懲罰我哋係屋企分娩」。他強調,在家分娩只是個人選擇,不一定會構成危險,兩人亦有打算若有緊急情況會前往醫院。兩人又指日後若要生產亦會積極考慮在家分娩,但在香港則「好危險」。

不會尋求眾籌或捐款
兩人稱,若申請被拒,會在資源許可情況下上訴。曾稱社署在庭上指其申請濫用程序,認為有關保護令申請應由少年法庭處理,故申請讓其賠償訟費。他坦言以兩人經濟狀況,要賠償訟費恐有困難,故是否上訴仍待仔細考慮,但強調不會尋求眾籌或捐款。

社署不作評論
社署指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目前正依照少年法庭早前頒發的保護令和指示,就 Danny 的照顧和保護進行法定監管,會適時向法庭提交進度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