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破欠基金對於『最後服務日』嘅定義係咩,公司到依家都冇正式解僱我,究竟我哋點樣先可以追返啲糧?」30多歲的賢仔,在2021 年開始經快遞平台 Zeek (斑馬到家)接單派貨,然而平台自前年 8 月至 12 月,連續五個月未有向他支薪, 平台最終在同年 12 月底結束營運。據賢仔統計,被拖欠的薪酬約有八萬元。
去年 6 月 28 日,賢仔到勞工處薪酬保障科申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破欠基金)」,然而,處方以賢仔「未能證明申請是在最後工作日的六個月内提出」 為由,拒絕申請,八萬元欠薪「凍過水」。
賢仔不理解,有關部門對「最後工作日」的定義為何,「究竟係用我最後送單嗰日開始計,定係去到最後上線日先開始計呢?」他續稱,公司臨近停運前訂單大減,自己在 2022 年 12 月中完成派送最後一宗訂單後,曾在應用程式上線惟不獲派工作,質疑上線但不獲派單的時段,亦應被視作服務日,但關注工友難以提供證據。外賣員權益關注組指出,相關法例對於申請破欠基金的限期計算,若套用至數碼平台勞工將引起多個操作問題。
攝影:CCW、劉貳龍

賢仔(右)憶述,自己在 12 月中接獲並完成在 Zeek 的最後一張送遞單據。
高峰期每周收入 5000元
今年 30 多歲的賢仔自 2021 年開始在經 Zeek 派貨,他先以「包鐘」形式合作,隨後自 2022 年 7月開始,改為接單派貨。當時,他高峰每日上線約15小時,平均每周收入可達約 5000 元。
然而, Zeek 自 2022 年 8 月以「系統故障」、「人手問題」等為由,一直未有向賢仔支薪,而前東家亦曾發稿強調財政穩健,並稱將會於翌年 1 月出糧。賢仔當時考慮到 Zeek 過往一直準時發薪,於是即使被拖糧,在同年 8 月至 12 月中仍有為上線派貨,當時他每日工作 10 多小時,但 Zeek 一直未支付其合共 80000 多元的薪酬。
賢仔憶述,自己在 12 月中接獲並完成在 Zeek 的最後一張送遞單據,隨後公司未正式營運,有一段時間,即使上線亦不獲派工作。Zeek 隨後公佈在 2022 年 12 月 23 日起結束營運,翌年 1 月才得悉相關資訊的賢仔,始驚覺被拖欠的工資,「當時我都係見到啲消息先知道,佢(Zeek)原來已經拜拜咗 」。直到今日,賢仔仍然未接獲 Zeek 的解僱或遣散通知,他亦可以繼續在公司的應用程式上線「等單」。
「最後送遞配送單」:2022年 12 月中
賢仔去年中獲悉有 Zeek 工友踏上追討之路,輾轉間獲得外賣員權益關注組的聯絡方法。為討回被拖欠的薪金,賢仔隨即透過關注組,於去年 6 月 28 日申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破欠基金)」,該基金會為無力償債款項的僱主,向合資格的僱員以特惠款項形式墊支欠薪、代通知金、遣散費等款項。賢仔引述,基金申領文件要求工友填寫「最後送遞配送單」、及「最後上線」兩項日期,他在上述欄目分別填上 2022 年 12 月中,及同月 31 日。

賢仔不理解,有關部門對「最後工作日」的定義為何,「究竟係用我最後送單嗰日開始計,定係去到最後上線日先開始計呢?」
事隔約半年,賢仔去年 12 月底接獲勞工處回覆,稱其破欠基金申請不獲批,處方在信中引用《破產欠薪保障條例》(「條例」),指申請人需在「服務的最後一天之後的六個月」內提出申請,又稱因賢仔未能證明其申請是在相關期限內提出,故未能批准該宗申請。
「等單」要穿制服、在「報更」地區內活動
賢仔指出,Zeek 的應用程式僅得「上線」、「下線」的按鈕,送遞員未能查看最後上線時間,認為有關部門應向舊東家查詢相關內容。他又指出,自己不曾接獲解僱通知,亦仍可透過 Zeek 的應用程式上線「等單」,加上網上送遞員的工作性質與其他工種不同,難劃一以「最後接單日」衡量工友最後服務日,「因為?個平台主要是搶單派單、鬥快按掣,如果它不派單但它沒有倒閉,但我仍然(有上線)在等單,例如我今天現在在大家面前上線,我今天算不算最後一天的工作日呢?」賢仔補充,在「等單」期間,他仍需要穿上制服,並要在當日「報更」的地區內活動。
「很老實講,其實我對於討回這筆錢已經沒什麼信心,但攞得都係一蚊得一蚊」對於獲取欠薪,賢仔直言信心不大,但仍希望勞工處或政府交代清楚「最後服務日」的定義。

Zeek 一直未有向岳先生支付共 8746 元的工資。
六人申請被拒
外賣員權益關注組成員麥德正表示,關注組共跟進 12 宗 Zeek 外賣員個案,其中 11 人有申請破欠基金,惟有 6 人申請被拒,另有兩人未知申請結果。而申請被拒的原因均與超出申請期限有關,被拒的申請人,還包括早前已被勞資審裁處裁定與 Zeek 存在僱傭關係的岳先生。
岳先生十年前經投資移民從深圳來港,前年新冠疫情期間未有工作,當時機緣巧合在網上得悉 Zeek 正招攬送貨司機,逐於同年 9 月下載應用程式申請成為「配送員」,隨後為 Zeek 送貨約兩個月。
「至少我已經做好我該做的。」
那兩個月,Zeek 一直未有向岳先生支付共 8746 元的工資,而他最後獲指派工作的日期為 2022 年 10 月 3 日。一直留意公司消息的岳先生,認為公司毫無誠意出糧,此後經關注組踏上追討之路,最終在去年 6 月 15 日到勞工處立案追討欠薪。可惜,他最終同樣被以申請超出期限未有,被拒申請。
訪問期間,岳生多次表示「沒有什麼好說」,被問到對於被拖糧、追討賠償有多大信心時,亦「沒有用的,所以都不要講了」、「這是政府不作為的問題」,屢次強調對討薪結果不抱期望。哪為何仍要出席記者會發聲?岳生指出,即便自己的案件未必能夠追討欠薪,但仍希望以自己最大的努力為其他勞工爭取權益,「至少我已經做好我該做的。」

外賣員權益關注組成員麥德正(右)表示,關注組共跟進 12 宗 Zeek 外賣員個案,其中 11 人有申請破欠基金,惟有 6 人申請被拒。
關注組另一成員林凱汶形容,網上平台外賣員的工作相當獨特,外賣員或送遞員的「工作就是上線,然後等單,有單就做,做完就繼續等單,亦有可能一直上線但無單」。她補充,在 Zeek 臨近倒閉的時候,外賣單雖然逐漸減少,但工友礙於「或者有單」的可能性仍會上線,反問「如果佢(外賣員)上線的時候,真的是花了一些時間,哪為什麼他不是在服務呢?」因此,關注組希望有關部門釐清「最後服務日」的定義,希望將「最後上線日」列入考慮之列。
勞工處未有解釋何謂「服務的最後一天」
《集誌社》向勞工處查詢,如何定義平台員工「服務的最後一天」、平台員工應如何證明自己在期限內提出申請、若員工因技術問題未能提出上述證據,處方會否向僱主索取相關資料時。處方引述「條例」回覆稱勞工處不得向「在服務的最後一天前四個月以外的欠薪及未放法定假日薪酬的申請」、「在服務的最後一天後的六個月以外所提出有關工資和未放法定假日薪酬的申請」,及「在終止合約後六個月以外所提出有關未放年假薪酬、代通知金和遣散費的申請」支付款項,但未有解釋何謂「服務的最後一天」。
勞工處補充,除依照條例規定,另會充分考慮個案所備存的資料以了解個案詳情,會謹慎處理及審核每宗申請,若申請人不同意決定,可按機制提出覆核申請。處方另表示,截至今年 1 月已向 278 名涉「建順資訊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的合資格申請人發放破欠基金特惠款項,惟未有回應一共接獲的申請總數、被拒申請的宗數及原因。

賢仔(右)和岳先生一直追討Zeek的欠薪。
《集誌社》向戶戶送、foodpanda 、Keeta、GogoX 及 Lalamove 查詢,如何釐定該平台的送遞員工作服務期、若個別送貨員僅上線但未有接單,會否被平台視作仍提供服務。戶戶送、foodpanda及Lalamove均無正面回應,Keeta和GogoX 則在截稿前未有回覆。
關注僱傭權益的執業律師林正文指出,政府與工友兩種說法均有可爭辯的空間,另認為問題重點在於如何衡量送遞員與公司之間的僱傭關係,「究竟可唔可以將一般Subcontractor,或者全職員工的概念套落外賣員呢?」他認為,現時最大問題為港府未有制定有效保障平台勞工權益的法例及其定義。
林正文另引述立法會醫學界功能界別前議員梁家騮,與醫管局就假期候召「補水或補假」一案為例,認為網上外賣員工若須反駁,或可嘗試以上線期間為「候召或候命 (on call or standby)」,屬於服務 (service)時間作出爭拗。

兩人對成功追回欠薪,抱不大的希望。

被Zeek欠薪後,為增加收入,賢仔毅然轉行成為的士司機。現時他每週工作 6 日,每日工作 11 至 13 小時,月賺 3 至 4 萬元。

《集誌社》檔案 律師:公立醫院醫生補水案 候召屬提供服務
前立法會醫學界議員梁家騮與一群公立醫院醫生,因不滿在休息日或假期候召不獲補假或補水,於 2002 年集體入稟法庭追討補償,最終獲終審法院最終裁定假期權屬僱員法定權利。
梁家騮最後獲醫管局賠償176萬元補償金,惟稅局隨後就款項提出徵稅,梁及後上訴,終審法院去年一致裁定賠款屬受僱收入故須課稅。
林正文解釋,案件的爭議點之一為公院醫生於休息日及法定假日候召期間,是否屬於為醫管局提供的服務一種。
在梁家騮與稅局一案中,終院非常任法官麥嘉琳在判詞提到,梁家騮候召期間不必需要前往醫院,但仍要在休息日隨時候命、準備為醫管局提供服務,屬為醫管局提供服務,為獲得醫管局賠償金的其中一個原因。

Zeek 曾分別以三間「建順」公司名義向員工支付薪金。
《集誌社》檔案|Zeek三間關連公司 兩已被清盤
根據紀錄,Zeek 曾分別以三間「建順」公司名義向員工支付薪金,分別是「建順資訊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建順資訊科技管理有限公司」、「建順資訊科技有限公司」。《集誌社》早前曾報道,其中一間出糧公司、「建順資訊科技管理有限公司」,被 Zeek 創辦人趙家祺持有的另一間公司呈請清盤,該公司現已強制清盤。
公司註冊處資料另外顯示,另一間出糧公司,「建順資訊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早前已被另一名工友呈請清盤,即 Zeek 現時有兩間公司已被法院判決強制清盤。
而「建順資訊科技有限公司」則獲創新科技署下的「創科創投基金」投資 68 萬美元(即約 530 萬港元),該項目的共同投資夥伴發展為 Radiant Tech Ventures Fund LP (慧科科創投資)。署方去年中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會要求慧科科創投資跟進有關事宜。翻查創新科技署網頁,基金目前仍然持股。署方回覆查詢時解釋,相關投資為「一次性」,而共同投資夥伴一直有與 Zeek 管理層繼續跟進有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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