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 168 人死亡,1984 戶要賣業權重置的宏福苑火災,已逾 11 個月,調查火災的獨立委員會報告,今日(29日)內會公開,行政長官李家超今(29日)終率七官員在記者會鞠躬致歉,指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承擔政治責任,昨已經請辭。一局長下台過後,四個部門近 50 名公務員,將在三個月內面對「部門首長責任制」下的行政責調查。
道歉會否來得太遲?為何只有一局長下台?李家超表示,他曾「自我檢討」,考慮到政府未來有大量改革工作落實,作為政府第一責任人,其中一個最重要責任,是帶領政府直視、解決問題,因此作為政府之首向災民道歉。他又指,考慮官員的角色、其政策範圍與大火的關係、即使房屋局局長沒有個人犯錯,經「綜合考慮」後認為,何永賢要承擔政治責任。
宏福苑大火遺屬葉家駒受訪指,有簡單留意政府今日發表大火調查報告,質疑只有何永賢一人落台純屬「最低消費」,又認為辭職「唔知算唔算(問責)」,指行政問責、政治問責都不足。

李家超:不涉局長個人犯錯
李家超表示,火災不涉及房屋局長個人犯錯,房屋局長應承擔政治責任。「何永賢向我提出請辭,表示願承擔政治責任,由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兼任」。

遲來道歉?李:首要是拘捕、安置
高官道歉的記者會上,有記者問及,政府是否應該早些就要道歉,問行政長官是否覺得道歉來得太遲?李家超稱火災發生後「大家都悲痛難過」,但即時首要任務是拘捕疑犯、援助及安置受影響家庭,此後事件在不同階段「複雜演變」。他認為,現時是適當時候代表政府向災民及廣大市民「表示道歉」。
傳媒亦先後就何永賢請辭提問,例如質疑僅一局長下台是否能服眾?問到發展局局長、消防處處長是否須承擔政治責任,以及何永賢為甚麼是請辭而非被「炒魷」?
李家超表示,考慮官員的角色、其政策範圍與大火的關係、問題屬性是政策問題抑或執行問題、下屬的行事表現、未來需要處理的工作等等,即使房屋局局長沒有個人犯錯,他經「綜合考慮」後認為,何永賢要承擔政治責任。
他另指,公務員受特定規例管理,任何公務員犯錯都以同一制度規管,公務員敍用委員會獨立將按其搜集針對個人的責任證據,政府會在調查按制度追究公務員責任。

特首的責任? 李:最重要是解決問題
至於行政長官的責任,李家超表示,火災發生帶來168人死亡的結果,他曾「自我檢討」,考慮到政府未來有大量改革工作落實,作為政府第一責任人,其中一個最重要責任,是帶領政府直視、解決問題,因此作為政府之首向災民道歉,並履行全力帶領政府解決問題的責任,不容類似事情再發生。

對各部門不足「非常失望」

針對獨委會報告指明四個需負責的部門,即消防處、屋宇署、獨立審查組及勞工處,李家超表明對各部門的不足「感到非常失望」。李指出,該四部門未有以民為本,「亦無履行我要求的以結果為目標的施政理念」,因此需由公務員敍用委員會獨立調查,政府會嚴肅處理部門不足及缺失。
另外,有傳媒質疑,當局的改革僅是以新官僚體制取代舊體制,欠徹底改革,問到市民如何相信改革確實能作出改變並保證市民安全。李家超不同意其形容,重申當局已提出七大方向的改革細節。他續指,根據聽證會及獨委會報告,公眾應可了解到,悲劇源於工程顧問及承建商濫用居民信任作出不法行為,而政府針對過程中每件事徹底改革,改善措施比獨委會所建議的更多。
出席局長未有回應「政治責任」

會上有多名記者先後問到,三名局長認為自己是否需要負政治責任,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均未有回答。李家超則多次代為回應,強調自己作為行政長官是第一責任人,「我係香港嘅當家一」,司局長須遵從行政長官的決定,他綜合考慮多項因素後,誰要問責「係我嘅個人政治決定」。
何永賢離職聲明未提道歉:希望逝者安息

已停止職務的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日沒有跟特首出席記者會、沒有和其他高官一起鞠躬道歉。記者會後,她發表的聲明,全文也沒提道歉兩字。
特首李家超在記者會上表示,火災不涉及房屋局長個人犯錯,房屋局長應承擔政治責任。何何永賢的「離任聲明」指,昨跟特首見面,自己提出請辭,她指自己作為房屋局局長,「願意為宏福苑的火災承擔政治責任」。

她希望逝者可安息,家人可安心前行,早日走出傷痛。 何永賢提簡約公屋等工作 她指,特區政府將推出改革措施,「能夠不避難,直視宏福苑火災問題核心,顯示了極大的決心去擔起這個既闊且深、既複雜又經歷長時間累積的問題。」 她指自己的在 2022 年和房屋局團隊並肩作戰,快建「簡約公屋」、縮短公屋輪候時間、建立「簡樸房」制度、打擊濫用公屋等。
「過去四年多以來能夠為香港這個我深愛的城市付出努力,我深感榮幸,畢生感恩」。她又鼓勵房屋局同事指,房屋關乎千家萬戶,「你們每天的付出,點點滴滴,都會化成香港市民幸福的基礎,延續到一代又一代」。
三個月內查四部門近 50 名公務員

政治問責以外,還有行政問責,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點名四政府部門失職,公務員敍用委員會今(29日)依「部門首長責任制」下第二級調查機制啟動調查,三個月內完成。公務員敍用委員會主席鄭美施表示,預計有 40 至 50 名公務員屬調查對象,擬約見大概 100 名公務員,暫未能公開確認受查名單。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指出,如證實公務員須要紀律處分,視乎嚴重性,可處革職、勒令退休、降職、譴責或罰款。

可革職、迫令退休或拒批退休金
被問到若受查對象已退休或離開公務員體制,當局可如何處理,鄭美施稱會盡量「邀請」他們面見,希望他們能合作,協助調查,惟若對方不配合,當局不能以公務員相關條例要求對方協助。楊何蓓茵指補充指,如證據顯示有行將退休的同事失職,現行機制可革職、迫令退休或拒批退休金。至於當局能夠如何追究已離職的失職公務員,二人則未正面回應。
獨委會調查報告點名消防處、屋宇署、獨立審查組(ICU)及勞工處失職,行政長官李家超今(29日)宣佈依「部門首長責任制」的二級調查機制啟動調查,轉介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調查。

楊何蓓茵:對於個別人員缺非常失望
楊何蓓茵見記者時表示,對於個別部門人員缺失,感到非常失望,重申公務員必須以民為本,當局在敍用委員會調查後,將會加強公務員培訓,重中之重是鞏固公務員應有精神和使命感。不過,她亦強調大部份公務員皆盡忠職守,多個部門亦於大火後盡力善後。

有權利聘請律師陳請
調查小組會即時開展工作,以獨委會報告及已公開資料為起點,釐清個別公務員所涉的責任,按相關規定就紀律行動或行政處分作建議。楊何蓓茵表示,公務員有機會於紀律聆訊自辯、提出證據,亦有權利聘請律師陳請,每宗紀律聆訊需時因案情而異,此刻未能肯定何時能完成所有聆訊及處分。

須於三個月內完成調查
公務員敍用委員會主席鄭美施出任調查小組主席,並由中電控股及領展獨立非執行董事龔楊恩慈、港鐵獨立非執行董事黃冠文任委員,須於三個月內完成調查。鄭美施指出,相比南丫海難的同類調查花了九個月,今次小組調查時間非常緊迫。當局已就調查成立支援辦公室,包括借調兩名首長級政務主任參與,並在 8 月提早安排人手,以便展開前期工作。

有記者查詢受查名單,點名問 ICU高級屋宇保養測量師古小平、屋宇保養測量師劉嘉敏及消防處處長楊恩健是否將會受查。鄭美施回應指不會評論個別公務人員,強調只要涉及監督宏福苑工程火警風險工作的人員,不論無論職級、職系,均是調查對象。她另透露,各部門受查公務員人數,與獨委會所列的部門缺失重要程度有關連,但受查名單亦可能會因進度而有改變。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如採取紀律處分,可處以革職、勒令退休、降職、罰款、譴責等。

陳國基:務求多做一步,不留死角
政務司長陳國基表示,將要求各政策局「精準落實」相關改善建議,持續檢視是否有進一步優化的空間,務求多做一步,「不留死角」。他表示,將按獨委會建議,建立距部門中央數據系統,整合各部門巡查、違規、處分紀律,讓每部門掌握更全面的資訊。他又指,以民為本是做公共行政的核心價值,公務員學院會幾續推行系統化培訓,深化使命感,專業實幹,精準滿足市民的需要,以最大決心、嚴謹標準落實委員會的建議。

陳茂波:成立樓宇及維修支援服務局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有必要革新樓宇復修策略,會為業主提供全新的支援服務,成立樓宇及維修支援服務局,年底前完成新機構的註冊及董事局委任,現已展開招聘工作,已預留三億元,當中一億元為新機構起動資的起動資金,二億為業主費用減免,會全速推進籌備工作,目標年底運作,明年一月推出服務,接管市建局樓宇維修支援計劃。
林定國:將圍標列刑事罪行

律政司長林定國表示,必須通過立法修例打擊圍標,會修改三條法例,最重要是修改競爭條例,將圍標列為刑事罪行,針對大型維修工程,包括前期及顧問服務,一經定罪,可判建議最高10年監禁,罰款是違法所得金額的三倍,或每年營業額的25%。截取通訊及秘密監察,也會納入調查相關事宜。此外,也會建議競委會只要有合理理由,有權強制要求相關人士提供資料。
鄧炳強統籌「打擊圍標特遣隊」

保安局長鄧炳強表示,會嚴控消防裝置關閉及失效的問題,由過往的「事後通知」,提升為「事前審查」,關閉期不得超過 60 日。他表示,消防處將就大型維修採取聯合巡查,可發停工令,也會加強監管註冊承辦商,建議修例,牌照由永久改為每五年續期一次。他又指,會要求物管公司成為消防裝置責任人,設立消防裝置資訊中心,開發應用程式,如有火警,會向居民發即時警報。
宏福苑大火前,居民投訴工人吸煙、棚網、發泡膠安全等,但投訴無門。鄧炳強表示,會優化消防安全投訴,消防處有「兜底責任」,會即時指派聯絡員跟進,即使其他部門負責,消防處會跟進至其他部門接手為止。他又指,獨委會報告指出有黑社會份子操控投標結果,宣佈成立由他統籌的「打擊樓宇維修工程圍標聯合特遣組」。

特遣組成員來自警方、ICAC 及競委會,會綜合各部門的執法權力,主動展開聯合調查及執法行動。鄧指出,特遣隊會「用好」即將定立的「樓宇維修違標刑事罪行」,有關罪行將被納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的指明罪行,執法部門依例有權傳召問話、要求提交資料及物料、凍結資產,以及沒收犯罪得益,法庭可按罪行對社會造成的損害大幅加重刑罰。
多間傳媒早前引述消息指,報告會點名房屋局 ICU、屋宇署、消防處、勞工處等有監管責任,當中 ICU 責任最大;報告也有對工程顧問公司鴻毅、承建商宏業等作嚴厲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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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家駒:只一人落台屬「最低消費」

遺屬葉家駒散庭後受訪指,有簡單留意政府今日發表大火調查報告,惟質疑只有何永賢一人落台純屬「最低消費」,又認為辭職「唔知算唔算(問責)」,指行政問責、政治問責都不足。
他指,所有被點名部門的決策局都應有人負責,如事件反映消防處防火意識低下,斥「佢哋覺得出嚟領功嘅時候,啲局長就出嚟,但係嗰啲嘢都係下面嗰啲人做。咁𠵱家出咗事,個局長就無事,下面啲人、做嗰啲就有事,點解嘅?點解嗰個標準可以咁得意嘅?即係有功就局長有份,有鑊就局長無份。」
遺屬李國鴻則表示,問題徵結是無部門理會,「全部佢哋個個都唔關佢事,咁你改咩條例都無用啦係咪?你要去處理吖嘛!⋯⋯今次咪就係咁囉?個問題就係佢哋全部都唔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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